女子被高樓墜狗砸癱,一怒之下她把整棟樓告上法庭

女子被高樓墜狗砸癱,一怒之下她把整棟樓告上法庭

2018年4月某日,47歲的張萍和往常一樣,走路路過廣州市白雲區一棟廠房下,就在這時忽然一條大狗從天而降,張萍不幸被砸中。她瞬間倒地不省人事,目前高位截癱。法院發佈公告,向群眾徵集事發經過和肇事狗主人的線索,但是狗主人依然成謎。無奈之下,張萍將廠房的所有者和所有使用者告上法庭。對於房東和租戶而言,自身並非直接侵權方,卻突然面對索賠的要求,內心同樣是無奈甚至莫名其妙。

女子被高樓墜狗砸癱,一怒之下她把整棟樓告上法庭

​事實上,早在2000年我國便發生了高空拋物第一案。法院經過調查、審理,仍未能查清到底是誰從樓上拋下了菸灰缸。最終法院判決22戶居民各賠8101.5元。可以說重慶法院的判決產生了良好的社會效果,並對之後的《侵權責任法》產生了重大影響。

女子被高樓墜狗砸癱,一怒之下她把整棟樓告上法庭

我國《侵權責任法》第87條規定: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因此,張萍被墜落大狗砸傷案件中,若無法查明拋狗之人,完全可以將整棟樓的住戶告上法院,這是合情合理,也是合法的。因為法律不能讓一個無辜受傷的人,得不到應有的賠償,這是不公平的,在此時法律傾向於保護弱勢群體,讓整棟樓的住戶對責任進行平均分擔。

然而,法律程序是需要時間的,這是個漫長的過程。希望法院能夠早日查明真相,對惡人嚴懲不貸!也希望受傷者能夠早日康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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