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光成:新政背景下,民办学校的应对策略

10月21日,【民教投】民办教育工商管理高层研修班第四次课第三天在浙江杭州举行。



田光成:新政背景下,民办学校的应对策略

上午授课的是浙江省发展民办教育研究院院长。在上一节课中,田老师讲授了在新政背景下,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的影响、民办学校营利性和非营性选择的决策因素、民办学校举办者的权益保障等问题。这节课上,他主要从董事会的建设、章程的修订、法律风险和解决办法、角色定位以及民办学校的发展思考与建议等细节方面,讲述了新政背景下,民办学校的应对策略。

首先,他谈到了民办学校董事会的建设。《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二十条规定:民办学校应当设立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并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他认为,在新政颁布实施之后,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存在差异。在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董事会在整个体系当中扮演的不仅仅是决策监督角色,更是最高的权力机构。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完全可以在营利性民办学校当中设立股东会作为最高的权力机构,而把董事会作为决策机构。

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举办者实现对学校的控制,必须紧抓两点:一是章程,二是董事会。他以发生在河南郑州的真实案例为例,具体地说明了章程和董事会在实现对学校控制中所起到的巨大作用。同时,他认为营利性民办学校有必要建立股东会。

紧接着,他讲述了民办学校的章程修订。主要包括民办学校章程的定位和作用、背景与程序、修订的内容和生效的条件。

他讲述了现有民办学校的营非转化程序。转设非营利性学校时,要根据新法新政要求修改学校章程;要到登记部门重新登记;要进行财务清算,明确举办者的权益。转设营利性学校时,要在同级别工商部门进行预名核准,然后拿核准后的名字到审批部门申请;要进行财务清算,依法明确资产权属;要缴纳相关税费;要重新审批,重新登记。

他还讲述了现有民办学校在转让过程中的几个障碍以及迎接民办教育新政的七项工作。

田光成:新政背景下,民办学校的应对策略


然后,他讲述了新政背景下民办学校的法律风险以及解决办法。

一、资质审批问题。即学校必须获得由教育、人社部门审批下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服务机构登记证书),以及由工商部门审批下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名称问题。民办学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其名称应当符合公司登记管理和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他机构在未获得相应行政许可时,名称中不得含有“大学”、“学院”、“学校”、“高中”、“幼儿园”、“进修”、“专修”等可能对公众造成误解或者引发歧义的内容和文字,但从事相关行业、作行业限定语等使用的除外。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和幼儿园可以在申请设立时向审批机关申请使用学校简称,并由审批机关在办学许可证或者批准筹设文件中予以注明。简称仅可省略学校的公司组织形式,并限用于学校牌匾、成绩单、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招生广告和简章。在招生广告和简章中使用办学简称的,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学校营利性属性,并在学校介绍中标注学校全称。

三、税收问题。即学校必须做好税务登记和各项税种的减免申请工作;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做好免税资格认定的申请工作;健全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做好个人所得税的代缴代扣工作;进行税收科学筹划工作;依法处理好税收纠纷。与此同时,非营利性学校与营利性学校的税收政策差异,学前教育、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税收政策的差异也同样需要重视。

四、财务监管问题。即民办学校要建立健全奖助学金评定、发放等管理机制,应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不少于5%的资金,用于奖励和资助学生。民办学校应依法为教职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鼓励民办学校按照规定为教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

学校要在学费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教师培训。学校应当将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群团工作经费纳入学校经费预算。同时,社会组织资金监督机制的建立,将加对非营利性机构的资金监管力度;学校存续期间,学校享有法人财产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强调资产足额过户;规范学校会计核算,建立健全第三方审计制度;定期开展资产清查并向社会公布;实行民办学校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预算报告报备制度。

五、收费问题。非营利性学校和营利性学校存在差异。即,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通过市场化改革试点,逐步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政策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办学成本以及本地公办教育保障程度、民办学校发展情况等因素确定。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民办学校自主确定。收费的项目和标准应向社会公示30天后执行。

后来,他讲述了新形势下民办学校的角色定位以及民办学校的发展思考与建议。

在讲到新形势下民办学校的角色定位以及民办学校的发展思考与建议时,他首先对比了我国民办教育2002—2017年学校数、在校生数总量等数据要素,然后对我国民办教育发展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

在分类管理时代下,他说,民办教育已纳入国家战略,加大了促改力度;实施差异扶持,兼顾多元诉求;坚持公益导向,倡导市场规则;鼓励积极发展,依法规范管理。

他还指出,我国民办教育发展已经从经济主导性模式转向经济与政策主导性模式,由国家主导模式进入地方主导模式。随着我国教育管理分权战略的逐步实施,高等教育下放省,职业教育下放地市,基础教育下放县区,区域民办教育政策日趋重要。区域民办教育政策是国家法规的直接延伸和具体化,更符合地方情况,具有地域性、强制性、较强的操作性等特点。由于我国各地经济、文化和公立教育发展的不平衡和有关政策的差异,形成了民办教育发展的非均衡现象。比如 “西安现象”、“江西现象”、”“温州模式”、“周口现象” 、“宿迁现象” 等等。而政府投入力度、领导重视程度、规范管理水平、思想解放程度以及整体统筹规划都对民族区域教育政策产生影响。

随后,他从民办教育的角色演化、民办教育的社会价值、民办学校的国家期望以及民办学校的发展方向等方向,讲述了民办学校的角色定位。

在新的形式下,民办教育应该树立新的认识,扮演好新的角色。作为我国教育改革的实验田和排头兵,作为推动我国教育整体水平提高的促进力量,民办教育必须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教育服务需求;满足人民群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满足人民群对特色教育和个性化教育的需求。民办教育必须办出特色、办出个性、办出多样、办出活力、办出质量。

最后,他从制约民办学校发展的外部因素和制约民办学校发展的内部因素两个方面,讲述了民办学校的发展思考与建议。

他认为,制约民办学校发展的外部因素主要包括:政策环境的不确定、不平等;社会观念的狭隘性、偏差性以及市场环境的不充裕、无序性。

他认为,破解制约民办学校发展的内部因素包括:民办学校必须打造教育品牌;必须明晰学校定位;必须科学制定目标;必须强化办学品质;必须彰显办学特色;必须改善服务体验;必须提炼核心价值;必须稳定教师队伍,优化学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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