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 不断开创内蒙古统计事业发展新局面

11月6日,自治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18年第11次集体学习。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纪恒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不断开创内蒙古统计事业发展新局面。

会前,中心组成员认真进行了自学。集体学习会上,中心组成员重温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王莉霞、马学军、曾一春、云光中、那顺孟和、段志强、李秉荣作了重点发言,其他同志作了书面发言。

李纪恒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统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为做好新时代统计工作确立了思想基础、发展目标和行为准则。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领导和推动现代经济工作的“必修课”,掌握思想内涵、领会精神实质、把握实践要求,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李纪恒强调,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统计工作是实行科学决策和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化对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统计改革发展摆在重要位置来谋划推进,及时研究解决统计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切实把党中央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要树牢正确政绩观和发展观,重实干、求实效,从上到下、自始至终严格防范弄虚作假、违规逾矩行为。要改进和优化政绩考核工作,构建完善的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牢牢守住统计数据的质量生命线。要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广泛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惩处各类统计弄虚作假行为。要扎实做好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普查任务。全区各级统计机构和广大统计工作者要牢记职责使命,加强统计能力建设,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更好地为国统计、为民调查。(记者 刘晓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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