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去世三年了,住院和後事所有花銷自已承擔,兩個姐姐一分不花,可以去法院告她們嗎?你有什麼看法?

新郎官492


已經去世三年了,雖然不明白為何是三年後突然打算告自己兩個姐姐。

需要先明確有沒有過時效

但是如果是指的生前住院和死亡的後事花費這塊,建議先明確時間,因為民事訴訟是有時效性規定的。

民事訴訟的時效是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計算,除了一些特別的規定,一般是3年。

因此要從你認為你兩個姐姐不承擔贍養責任,損害你利益開始計算。不超過3年,

如果你確定過了時效,那麼你起訴沒有意義。

如果沒有過時效,沒有到三年,你可以起訴。

但是能不能支持你的起訴,我們就先談下贍養的責任問題。

贍養義務包括了喪葬,每個子女都有該義務

首先,根據法律規定,子女對老人都有贍養義務,這個義務和是男是女,嫁出去沒有,繼承了多少遺產,都沒有關係,當然特別提前約定除外。

也就是說對於提問中,父親生前的住院費用,首先所有子女都應該負擔。

但是喪葬費用,根據法律規定要求是從父親自己遺產中支付,不足部分由贍養人共同承擔

因此,重點是當時這個花銷你是自己的錢承擔,還是你繼承了父親的遺產,變相的用父親的遺產給付了的呢?

想清楚了這些,你就知道你能不能起訴,勝算多大了。


廖彩琳律師


人間父母給了兒女的生命,兒女應該孝順父母,而且不應附帶任何的條件。不孝敬父母會大逆不道。至於說財產,那是身外之物,生不帶來死不帶走,人生苦短才幾十年,何樂而不為找不自在呢!我家一個姐姐三個哥哥,我是最小。但我跟父母過了近25年,我和愛人對父母生著養死了葬,從父母死的那年起到現在,我花了近17萬。但都是我們一家辦理,姐姐哥哥給錢我們都不要,即使當時收下了過後我和老婆一起也給他們送過去。當然孝順父母兄弟姐妹之間不能互相比,各盡各的力。不能說父母養的是大家,也不是就養我一個,別人不花我也不花。或者說有財產花沒財產就不花等等,這都不能是不孝的理由。


zjjzmz1


如果你僅是發發牢騷,可以;如果你要真通過上法院起訴兩個姐姐達到什麼目的,我認為不妥。有三個方面先說一下;1、打官司相費用和精力投入之多是你可能想不到的;2、三年過去,追訴姐倆不贍養老人的罪錯已過有效期;3、父親生前收入對你來說是富餘還是虧欠,遺產你是自己獨得還是按繼承法分割,對被告姐姐的反問詞要想好如何回答。

另外,你如果所處在農村,或年齡已過中年,無論城市和農村按照老傳統習慣,養兒防老你的責任義務為重,盡到自己的心意就行,不要攀比姐妹,更不能拖延這麼長時間再把舊賬翻出來。當初她們也可能是站在嫁出去女角度考慮。你錢也花了,力也盡了,再去折騰反而弄巧成拙。父母去世,兄弟姐妹之間的關係程度:A.親密相處,B.一般相處,C.冷淡相處,D.敵對相處。我認為即使即使無法做A,起碼也不要做D。


泰山木32140178


事出必有因,希望說一下歷史問題,再評論。

兩個女兒都不贍養,生病都不出錢,應該是有原因的吧?是不是老人做了讓女兒寒心的事引起的?重男輕女?

我猜想,老人是有遺產的,應該還不少,值得分的那種程度,而且重男輕女,兩個女兒心寒。於是對老人一毛不拔,頂多是出力。

老人思想舊,固執這可以理解。但是作為兒子可不該有"遺產都是兒的"這種想法。話說"權利和義務"要匹配,權利方面遵循老思想,義務方面卻要依法行事,這是兩條標準,怎麼可以?

或許老人有遺囑,

嚴格按照法律辦,兒子也能兩頭不吃虧。但是這畢竟是親姐弟。如果兒子得了遺產的便宜,就罷了。和姐姐親人已經難做,難道一定成為仇人?

兒子年齡應該不大吧?有沒有30歲?應該是父親老來得子,對兒子極其的偏愛。

簡單猜測,到此為止。


義務搜捕水軍


不知道有什麼好計較的,作為兒子為父母盡孝盡到自己的本份就好不要去計較別人。我爸作為爺爺奶奶最小的兒子,他們住院喪葬都是我爸爸一個人承擔的,兩個姑姑是爸爸的姐姐,爸爸從來沒計較過這些,我大伯比爸爸大了20歲一直身體不好,而且是單身,最後生病到去世都是我爸在醫院伺候、醫藥費喪葬費都是我爸出的,都是自己的兄弟姐妹,自己的親身父母,自己盡孝是儘自己的義務,而不是要眼氣別人。那會我爸還在供養我們姐弟三個上學,家裡也很緊張,但他一心想著他大哥病了,要好好照顧他,這種做法給我們的影響就是親情最重要,為父母出力都是我們儘自己最大本份,我們兄弟姐妹就是最親的人,有需要都互相幫襯。為我們的父母點贊👍,也希望樓主你做好自己該做的就好了,不要因為這些事情過去這麼久還耿耿於懷。


sophiarossi


不要破壞姊妹之間的感情,因為錢不值得,作為兒子給父親看病是應該的,至於你姐姐沒有拿一分錢也是正常的,人家是結婚的人,有家庭了,作為兒子你應該承擔責任,自己真的無能為力的你的姐姐絕對鼎力相助,只要自己能承擔起就不要找姐姐拿錢。

作為子女我們每個人都有義務照顧老人,但是我遵循儘量不要麻煩姑娘,兒子首先一馬當先,最後真的無能為力了,女兒必須拿錢,一共花不了幾個錢你好意思找姐姐嗎?我奶奶住院期間,我姑姑每人給我4000元,我說你們一分錢不用拿,我爸爸兄弟四個是吃乾飯的嗎?他們一人2000就是8000元,你們只管伺候,最後姑姑把錢收起來了。

父母的所有東西都歸兒子了,一般女兒什麼也得不到,本身你們都是親姊妹,別斤斤計較,花一分錢必須平均攤派,這樣不好,作為兒子你要盡其所有,最後真的無能為力了,你姐姐不出錢別人會恥笑她,一共花不了幾個錢你絕對不能找姐姐,丟人。

我們村有一家姊妹5個,3個姐姐一個妹妹,家裡有位老媽媽,看病花100,每家20元,都是平均攤,我們村民經常說,這是什麼啊,花不了三瓜倆棗的你好意思找他們嗎,不行,每次都是平均攤,這樣確實不好,弄得姊妹之間沒有感情,真要是花的多了,你不說話姊妹也會攤錢。

自己能做到的儘量不要麻煩別人,作為姊妹大家都很明白,所以自己必須全力以赴,真沒有辦法了,作為姊妹他們會袖手旁觀嗎?當然照顧父母是所有子女的責任,但是作為兒子一般責任稍微大一點,因為你是頂樑柱。


大海傳媒


我是農村的,我爸病了住院所有費用都是我兩兄弟出,包括我父母的一切都是我兩兄弟承擔,從來沒有想過要姐姐承擔,即使她們要出一份錢我也不會要她們出,她們平時有空多看看父母就很好了,這是我們做兒子的應該做的,我父母窮的叮噹響,沒有任何財產,全村可是倒數的窮,我們村也不拆遷,父母的老破房子留給我們沒有任何用,家裡最值錢的東西就是幾頭黃牛。


撫州老酒收藏朱紹華


一,回答問題之前,有必要落實幾個問題!1,你爹生前戶口是農村戶口,還是城鎮戶口?2你爹去世你是什麼職業,學歷,你兩個姐姐是什麼職業,學歷?3你現在還保留著完整的給你爹看病,處理後事的所有發票和消費證據嗎?

二,這個事情,你打官司,若證據確鑿,勝訴的概率很大!甚至完全能贏!但那又如何?

三,贏了官司,會輸了良心!


融化的太陽


多少錢啊?不多就那麼地唄。這裡的父親雖然養了好幾個,但是也是生養兒子一回,就當還生養之恩唄。我爺爺好多兒女,我爸就不攀著其他姐妹和弟弟。別說我爺爺,就連我老叔14歲以後在我家長大,娶了倆個媳婦,我爸都掏錢了。快六十的時候還幫我老叔還賬呢。我爸樂意,他也能負擔得起。我媽也沒辦法,她也是老大,需要顧著自己弟妹,互相理解。不過都沒有因為給老人治病花錢跟兄弟姐妹算過賬。我爸是不攀著他那方面的,我媽他們是都花錢,多些少些無所謂。


2018冬已至


兒子佔了財產,就應兒子承擔,女兒不分財產,就不承擔,靠自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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