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贸型导弹,为什么最大射程总是只有290千米?这一标准有何意义?

天下布武


为什么我国的外贸导弹最大射程总是只有290千米,没有一个超过300,就连cm401反舰弹道导弹的射程也只有290公里。

事实上,各国的自用型导弹射程动辄四五百公里,但是外销的时候射程一般不会超过300,这是为什么




可以说是因为《导弹技术控制协议(MTCR)》中所要求的一国出口武器(包括火箭、导弹、无人航空器)射程不超过300km,载荷质量小于500kg的规定。

但是我国并没有参加这个协定。

(美国一直不让我国参加)

但是我国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遵守这个协定的,毕竟这对我国也是有利的。

只不过既然你们不让我参加,也就别怪我来什么禁止将某某某部分零件拆的配重铁拆下,并加装油箱以及通过某管线将油路连接到某某发动机。

(土耳其购买了我国的火箭炮以后,增加了射程然后改名成了近距战术导弹)

亦或者将某某部分的配重铁拆下,换装更大号的弹头之类的。

甚至于我国都向沙特出售过。东风三以及东风21弹道导弹。


寻找丢失的方向盘


在本届珠海航展上,在航天科工集团展区的反舰武器展上,CM-401反舰导弹武器系统引发了网上军迷们的极大关注。

作为一款国产新型弹道高速反舰导弹,CM-401平均飞行速度4马赫,最高速度可达6马赫,可在临近空间的空域进行全程高超音速机动飞行,在末端对敌舰艇编队进行高速俯冲天顶攻击,具有多弹道协同和突防能力强的特征。

从媒体发布的性能指标看,CM-401属于近年来国外热炒的高超音速武器的范畴,现有的舰载反导武器尚难以对其进行有效的拦截,因此CM-401的面世,意味着类似装备或将装备在国产新型水面舰艇上。

但令人不解的时,此款大威力的反舰弹道导弹,射程仅为290公里,尚不足300公里,原因就是CM-401是一款外贸版反舰导弹,必须遵循有关出口管制条约,所以军工将其射程控制在了290公里左右。

原来国际军火市场,对反舰导弹的出口有限制规定,中国已签署了《限制弹道导弹扩散条约》,条约规定禁止出售和获得射程超过300公里,弹头超过150公斤的弹道导弹,及相关的技术和部件。

后来,限制指标进一步紧缩,限制射程超过300公里,弹头100公斤的所有弹道导弹和,并将控制范围扩大到了巡航导弹。

因此签约国家不得销售射程300公里以上的弹道导弹和巡航导弹,CM-401是反舰弹道导弹,所以得遵守条约的规定,因此其射程就被严格控制在300公里以内。

迄今为止,军贸大国没有公开出口过受限制的导弹,美国出售多以射程在150公里左右的导弹为主,其中出口最多的鱼叉反舰导弹射程仅120公里;俄罗斯出口印度的反舰导弹包括和印度联合研发的布拉姆斯巡航导弹射程都不到300公里。

本文由“国平军史”发布。


国平军史


看到有回答说是因为我国加入了《限制弹道导弹扩散条约》,事实上世界上并不存在这么一个条约,关于弹道导弹只有美苏之间签订过《反弹道导弹条约》和《中导条约》,我国并不是签约国,所以这说法明显不成立。



而我国外贸导弹也并不总是只有290千米,在1988年我国曾经以近一亿美元一枚的价格出口给沙特射程近4000千米的东风3战略导弹,而就在今年年初,沙特还被曝光已经购买了我国射程将近3000千米的东风21弹道导弹,所以说我国外贸导弹射程总是290千米这个说法也不成立。
(出口沙特的东风3)

在今年珠海航展中,我国曝光了首款外贸反舰弹道导弹CM401,射程290千米,最大速度达到6马赫,一举成为世界上最强的出口型反舰导弹。反观历年来我国出口的此类战术导弹,可以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诸如红旗9防空导弹射程在200千米,C802反舰导弹射程在120千米,没有一种导弹射程超过300千米的。所以对于题主的问题,我们应该这么问,为什么我国出口的导弹大部分射程都在300千米之内?



其实主要原因在于MTCR(导弹及其技术控制制度),这是美国和其他西方国家主导的一个维护自身利益的防高新武器扩散制度。中国虽然没有加入,但是在2004年就申请过加入,而且一直与该制度保持着对话和交流,所以在出口武器上也一直以这项制度为参照。这项制度最为敏感的第一类限制贸易武器就是射程超过300千米,载荷超过500公斤的各型弹道导弹和巡航导弹。我国为了防止授人以柄,严格遵守该项规定,因此把大部分出口导弹射程都限制在300千米以内,请明确,只是大部分,如果西方惹我们不开心了,我们立马可以放开这一限制!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300千米射程是国际导弹出口市场约定俗成的规矩,现在大部分的反舰、防空、空空导弹射程都在300公里以内。虽然我国目前连爆破公司都可以生产超音速导弹了,但是如果大规模出口射程超过300千米的导弹,势必会改变世界武器市场和军力的平衡,试想290千米已经是世界第一,再搞个更远的,别人连汤都喝不到了那还不得急得跺脚?这不仅容易得罪西方,也很容易造成地区动乱,所以为了维护世界和平稳定,还是290千米最棒!


军史吐槽君


如提问中所说,我们在很多航展装备展上都会看到,我国的外贸出口武器在展板上的介绍,其最大射程都不会超过300千米,而且大部分都显示为290千米。那么到底是什么情况才导致这种现象的呢?其实这是受限于《导弹技术控制协议(MTCR)》中所要求的一国出口武器(包括火箭、导弹、无人航空器)射程不超过300km,载荷质量小于500kg的规定。


《导弹技术控制协议(MTCR)》的宗旨是试图有效控制WMD运载系统(包括各种火箭导弹和无人飞行器)技术的转让,其意义和目的说白了就是防止这种技术,特别是射程比较远的杀伤性武器落入KB分子/集团的手中,不过这种规定也有漏洞,因为一些射程低于300千米的外贸武器系统都可以改进增程,比如土耳其购买我国的B611后,通过技术升级,自行推出了本国的增程版本。


MTCR成立于1987年,其条例等本质上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属于自发的君子协定。我国于1991年同意遵守1987年版本的MTCR公约,但不包括后续版本。实际上《不扩散核武器条约(NPT)》成员国中的拥核国家美英法俄都加入了MTCR,我国当初被迫让步事实遵守MTCR,结果到了今天美国都没让我国加入MTCR组织。也就是说,我们属于自觉遵守,而不是公约成员国。


当初我国承诺事实遵守MTCR规则,其实上到了现在是我国吃亏了,本来我们还指望通过遵守规则加入MTCR组织,从而得到合法的技术转移渠道(即加入管理核相关物质及技术出口的NSG“核供应国集团”),结果按照美国要求遵守了规则,美国却拒绝我们加入MTCR,享受成员权利,权利和义务完全倒挂,等于我国只承担了义务却没有享受美国人承诺的权利。


梁无咎


看到这个问题我似乎看到了邪恶的兔子,眯着眼睛甩着小钱钱的样子。今年的珠海航展相当精彩!歼-10BTVC在开幕式上超机动四连一出,让在场军迷一半落泪,中国人终于做到了!如果说外场飞行表演的明星是歼-10BTVC的话,室内展馆的明星就是这款CM-401反舰弹道导弹了。不得不说一句,兔子急眼真是什么都敢卖啊!

CM-401是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研制的一款临近空间弹道的反舰弹道导弹,此次珠海航展是首次公开展示,目前具体性能还不知道,但是可以根据其性能数据窥探一下。和东风-21D/26不同,CM-401弹道导弹的临近空间弹道更低一些,大概位于海平面20km高度之上,末端突防速度可以达到6马赫,就算是世界反导能力最强的美国,面对这种高超音速突防的反舰导弹目前也是束手无策。



看到室内展馆的介绍,这款导弹的射程仅仅290千米,和东风-21D/26相差甚远。有人说这是因为中国加入了《限制弹道导弹扩散条约》,反舰弹道导弹也是弹道导弹,条约规定出口的弹道导弹射程不能超过300千米。但是实际上,世界上目前并不存在这么一个《限制弹道导弹扩散条约》,仅仅有一个在2003年制定的《反弹道导弹扩散国际行为守则》。

更有意思的是这份守则中并没有提及出口弹道导弹的一些事宜,而且在签署国中,笔者并没有找到咱们国家的名字。兔子曾经说过:没签过的纸,就是厕所的屎,要被它限制是根本不存在的。真正限制我国出口弹道导弹射程的是西方导弹俱乐部的导弹及技术控制制度(MTCR)。这是上个世纪80年代,西方七个工业强国为了不让自己受到导弹威胁而联合签署的一份条约。


MTCR中明确规定,出口的弹道导弹不能射程不能超过300千米。这是西方几个国家制定的制度,我国并不是成员国,但却是遵守国之一。因为西方几个国家可以说是控制着整个世界的军火市场和战争走向,有他们的限制,其他国家根本不敢顶风作乱,去购买违反MTCR制度的弹道导弹。也就是说,并没有谁不上你出口射程超过300千米的导弹,但是绝对没几个人敢买的。也就是说射程超过300千米的弹道导弹根本没有市场,这也是CM-401射程设置为290千米的原因之一。



美国一直拒绝我国参加西方导弹俱乐部,后来,我国干脆直接以西方导弹俱乐部的标准,加上一些我国自己的特色,于2002年8月22日正式实行了一部我国自己的弹道导弹出口制度。叫做《……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理条例》,省略号是我国全称,我看到前面的大佬说不过审核,我也不敢全写出来了。

我国的这项导弹出口制度很多是借鉴的MTCR,没办法,人家是老大,突破了他的限制,其他一票小国家根本没人敢买。我国的这一制度不仅仅约束弹道导弹,还约束着其他的制导武器,包括火箭弹在内(完了,这不是自己承认了自己的火箭弹是导弹吗?)。只要稍微关注一下我国军贸,就可以发现我国出口的很多型号火箭弹射程也是290千米。
其实只有是进口国家拥有一定的技术基础,射程290千米的弹道导弹,拆除无关设备,稍微改装一下,加点燃料,射程很轻松就可以突破300千米。比如土耳其从我国耍赖搞到的远程火箭弹,就被他改装之后成了射程非常可观的战术弹道导弹。这一点也从侧面印证了我国火箭炮和弹道导弹技术水平之高。


军事哒哒哒


的确,很多细心的朋友都会注意到这个问题,为什么我们出口型的导弹武器都要设计成最大射程290千米呢?300千米不行吗?为什么但我们自用的型号参展方就透漏会高于于出口型号呢?难道是我们有意降低出口版本的性能吗?显然不可能是这样的原因。

这是由于我国一直在出口武器上采用《XX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该条例是于2002年8月22日公布并实行,该条例共 24条。我国在制定导弹出口管制条例和清单时,借鉴的是“导弹及其技术控制制度”(MTCR)准则和技术附件。



“导弹及其技术控制制度”(MTCR)在1987年4月16日,由美国,英国,法国,日本等七个国家首先达成一致,按照这样的规范来约束导弹技术的扩散。其限定的导弹射程不允许超越300公里,自然按照这个规定就容易控制导弹的技术扩散。虽然它并不是法律,但是作为一个准则而存在,被很多国家而采用。我们自然也是其中之一。
CM-401反舰弹道导弹


所以我们国家在出口武器也都是按照这个标准来设定武器的最大射程。比如在11月6日的珠海航展上受次展出的CM-401反舰弹道导弹,这可是世界上首款可以购买到的反舰弹道导弹,但是我们导弹部门依然按照MTCR的规则,将其最大射程限制在290公里,这样就不会超越300公里的范围,也不会有导弹技术扩散的嫌疑。
▲注意看最大射程290公里

而返观,我们的航展武器外贸工作人员介绍,CM-401反舰弹道导弹,拥有平均飞行速度4马赫,末端拥有高达6马赫的突防能力速度。这对于像标准-3这样的防空导弹,都几乎很难拦截。而航展人员介绍,我们自用的型号可以达到1000公里,这对于我们来说就非常拥有优势了,很多军事网友都建议将CM-401改装到我们的055大型驱逐舰的发射筒里,让我们的055拥有1000公里外的打击敌舰队的能力。



但是对于外贸型号290公里的射程,对于一般国家的海岸防御是足够用的。并且在轮式车辆地盘上拥有很好的越野能力,让其具有很大的生存能力。作为岸舰导弹,其拥有6马赫的高超音速突防能力是目前几乎所有的反舰导弹做不到的,还是有很大的市场前景的。


航展上的
A-300远程火箭炮系统

我们还有一款出口型火箭炮 A-300,他是在A-200基础上发展而来的远程火箭炮。其拥有最大射程依然是290公里,可见我们在火箭炮领域同样遵循着MTCR的准则。按照道理,火箭炮不属于MTCR标准范围内的武器。因为正常的火箭炮几乎就很少有突破200公里的,一般都是在100公里以内,自然是不在其规定的范围内了。
A系列火箭炮家族 本文图片来源于网络!

所以,290公里也就基本形成了我国导弹武器出口的最大射程。我们所设计出口的武器当中都按照这个最大射程标准而设计的。对于整个国际间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扩散我们也是持反对的态度的,那么我们作为武器出口国,自然也就要为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扩散,更不可能在我们这里扩散了!


淡然小司


这个290千米的定义只是不想让导弹射程超过300千米,以造成出口问题和国际纠纷而已。

这里需要注意一点:世界上没有什么《限制弹道导弹扩散条约》,世界上相关条约只有美国和苏联互掐的《中导条约》(苏联和美国消除两国中程和中短程导弹条约)和《反导条约》(限制反弹道导弹系统条约),以及西方“导弹技术控制组织”限制制度(Missile Technology Control Regime)。

听名字就知道,所谓“导弹技术控制组织”只是西方人搞出来的一种“准入俱乐部”罢了,它在1987年4月16日,由美国、英国、法国、西德、意大利、日本、加拿大这七大国秘密磋商后签订,一般简称为“MTCR”。

MTCR主要内容大致是:

1.限制500公斤载荷,能发射到300公里以外的导弹、火箭相关系统。

2.限制无人机、巡航导弹、靶机等无人飞行器的扩散。

3.不允许随意转让火箭子级和发动机、导引头、弹头、和相关部件及产研设备。

通过这个制度,这些工业和科技强国等于垄断了导弹技术和导弹的出口,限制了第三世界国家发展相关技术和互相交易导弹产品,构成了军火商的“世界贸易规定”。

实际上“MTCR”并没有什么法律效应,它连国际公约的范畴都达不到,但的确通过这些工业和科技强国的默契形成了一套制度准则。类似这样的西方集团“规则”很多,例如“防止生化武器扩散条约”、“瓦纳森安排”等等。

美国倡导建立起“MTCR”后,连续加入了几十个国家加入,你要享受西方先进的产品,就得顺从他们的制度。像印度这样的军购大国,自然是削尖脑袋往里面钻,他们认为这能获得敏感技术、扩大相关武器出口市场以及迈进其它的“规则”集团获利。

这个条约封锁不了苏联,更限制不住美国自己,它无非就是世界警察自己给自己立法罢了,何况MTCR并不是法律,遵守纯靠自愿。

1987年两伊战争期间,伊朗使用从“未知渠道”购买的仿制自“蚕式导弹”控制航道,先是发射4颗导弹砸了以色列,继而打伤一艘利比亚油轮。造成了很大影响。

10月16日,上头了的伊朗人又在美军护航舰队眼皮底下发动攻击,巨大的蚕式导弹从美国海军“提康德罗加”级巡洋舰头顶飞跃,由于在400米的高空盘旋,最后选了最大的30万吨级的科威特油轮海岛城号(Sea Isle City)攻击,挂着美国国旗的海岛城号被炸得稀巴烂,18名船员受伤。

美军巡洋舰当时吓得一身白毛汗,屁滚尿流连退37海里,随后此事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美关系。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双边交流,我国“默许”承认了MTCR规定,但没有加入,只有观察对话机制。

美国的行为完全是单边的霸权主义,即便拿出MTCR条款,所谓禁止300公里射程、500公斤弹头都已经搞过头了,MTCR对成员国只是“限制”。一切都只是美国人借题发难罢了。

如果按前苏联与美国签订的《中导条约》来看,按照条约美苏双方都得削减500到5500公里的所谓“中程”陆基巡航导弹和弹道导弹导弹,然而谁执行了?

美国倒是一直想把中国拉到《中导条约》中,真正的给套上枷锁,但咱就是不跟趟。

中国参考MTCR条款后,做出了类似的《导弹出口管制清单条例》,《条例》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及《管制清单》”。

正因为《导弹出口管制清单条例》的管控,所以我国对清单范畴内300千米以上射程的导弹进行了自我约束。

不过嘛,陪你签条约是看得起你,中国人的哲学是大家互相退一步不伤面子。何况“规定”在中文里等同“龟腚”。你说300千米,好!那我弄个290千米吧。


王司徒老百科


这确实是一个好问题!近些年来,我国所有出口导弹的最大射程只有290千米,这是受《……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的限制——省略号部分是我国的全称,受审核限制,代以省略号,感兴趣的朋友可以上网查查。《……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于2002年8月22日公布并实行,该条例共 24条。



我国在制定导弹出口管制条例和清单时,借鉴的是“导弹及其技术控制制度”(MTCR)准则和技术附件。“导弹及其技术控制制度”,并不是一项正式的国际条约,也就是说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各成员国属于自愿遵守,可根据本国的政策、法律参照“导弹及其技术控制制度”实施。换句话说就是,它具有很大的灵活性。该制度于1987年4月16日建立,由美、英、法、加拿大、日本等西方七国最先达成一致。


尽管该“制度”是为了确保美国及其盟国免遭导弹的威胁,但在延缓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扩散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该制度推出的背景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印度、巴西、埃及等国的导弹工业刚开始建立,很多国家都制定了导弹发展计划,该制度就是为了限制这些国家的导弹技术,确保美国及盟友不受导弹威胁。MTCR的准则和附件历经数次修改,各成员国根据MTCR准则和附件,制定导弹出口的控制法规。

对外出口的导弹最大射程300公里,不仅是MTCR的上限,也是我国导弹出口管制条例的上限。这不仅包括弹道导弹,还包括其它导弹、火箭弹等。比如我国出口白俄罗斯的A300多管远程火箭炮系统的最大射程也是290公里,而我军自用型的射程就大大超过这一数值——虽没有官方数据,但根据一次演习报道的数据推测其最大射程至少在380公里,外媒推测A300自用型的射程在450公里左右。



11月6日开幕的珠海航展,航天科工集团展出了一款CM-401反舰弹道导弹系统,射程290公里。这是世界上第一款外贸反舰弹道导弹,引发网友热议,有人戏称:惹急了,什么都敢卖!CM-401最大速度6马赫,平均飞行速度4马赫,能够在临近空间的空域进行全程高超音速机动飞行。它的性能相当先进,绝对属于世界顶级水平,但射程受我国导弹出口管制条例的限制,因此也只有290公里。


这一标准的最大意义就是防止导弹技术扩散,尤其是弹道导弹技术,对于世界和平来说,具有相当积极的作用。不仅是整个导弹系统出口受限,就是零部件、相关技术、数据资料、图纸、制造材料等凡是一切与导弹相关的都在出口管制之列,因此就有了导弹出口管制清单——凡清单所列,皆在限制出口之列。弹道导弹、巡航导弹等可以自用,但射程达到300公里的不允许出口。


儒道之主


1987年4月导弹及其技术控制制度成立。目标是规范与管制国家的导弹技术输出与扩散。导弹及其技术控制制度主要始于美国前总统里根1982年签署的第70号国家安全命令。随后美国便与西方国家进行协商,最初的参与国有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加拿大与日本, 目前已经有35个会员国。以色列和中国虽然不是其成员国,但也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该要求最初只要求系统载重超过500千克、射程超过300千米,可搭载大规模杀伤性武器(WMD)的系统与技术受到管制。完整的火箭系统:弹道导弹、太空发射载具、探测火箭、巡航导弹;1992年限制范围扩大到可携带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无人驾驶飞行器。包括无人机、远程遥控飞机。

在最初1987年制定该条约的时候,西方七国就是为了针对苏联SS-1C“飞毛腿B”弹道导弹作了这一限制。因为飞毛腿导弹的射程为300千米,载荷985千克,而且使用国多达32个,还有4个国家有生产线。如果某些科技实力一般的国家继续新研制弹道导弹或向别国输出弹道导弹技术,就会以它为蓝本。事实也证明像伊朗、叙利亚获得的导弹都这种技术。

所以,我们现在在各大防务展上看到,能出售的导弹都把射程控制到300公里以内。就是为了防止远程导弹的技术扩散。当然,主要是西方国家为打压第三世界国家开发更先进进攻武器的手段。


陶德中士


根据《限制弹道导弹扩散条约》界定签约国家不得销售射程300公里以上的弹道导弹

中国本不是该条约的签约国,中国在八十年代曾经向沙特出售过东风3中程弹道导弹,当时美国的反应很激烈。

因为八十年代中国与美国的关系不错,而沙特又是美国盟友所以此事以中国加入《限制弹道导弹条约》不了了之。

当然中国加入的最大原因就是国际上对于弹道导弹的管控对中国是有利的,所以中国才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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