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上市公司要依法依規管理已回購股份

中國網財經11月23日訊 證監會今日發佈關於認真學習貫徹《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 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決定》的通知稱,上市公司回購的股份應登記在按規定開立的專用賬戶中,該賬戶中的股份依法不享有股東大會表決權、利潤分配、配股、質押等權利。為實施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或者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而回購的股份,應當在三年內按照依法披露的用途進行轉讓,未按照披露用途轉讓的,應當在三年期限屆滿前註銷。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而回購的股份,可以按照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在履行預披露義務後,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出售,三年內未依法轉讓的,應當在期限屆滿前註銷。

证监会:上市公司要依法依规管理已回购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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