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敏河套白骨案還原

諾敏河套白骨案還原

1990年6月7日, 綏化市公安局接到聯合鄉派出所一個情況報告:在諾敏河套內, 發現有兩三塊白骨,看去像人的腿骨。 派出所是從群眾的傳聞中得知的,現場看過後,覺得有點可疑,便向局裡反映 市局領導經過研究, 決定去看一看,究竟是怎樣一個謎.

主管刑偵的程副局長帶兩臺車和幾個幹警出發了.汽車顛簸兩個多小時之後,還要步行40分鐘,才到達現場.

發現白骨的地點在諾敏河的沙灘上,這裡遠離人煙,極為偏僻,遠處山野茫茫,近處草木嘯嘯, 給人一種空曠而恐怖之感。 的確,這是本市最偏遠的地方了,河對岸即是綏稜縣地界,相距只有800米. 這裡從不埋人, 怎麼會有白骨呢?經過挖掘, 又陸續挖出七八塊白骨和一些衣服碎片, 由於野狗撕扯, 叼走, 屍骨已所剩無幾, 唯有衣服碎片尚能收集一些。 據法醫對殘連在白骨上的肉屑推測,此人死亡時間不超過半年.

對周圍村屯調查,看是否有死人沒火化,而將人埋到這裡的人家,結果沒有.

大家分析情況,認為這是一起案件。 理由是: 這裡本來就不是埋人的地方,連附近村屯的人家都沒有往這兒埋過死人, 那麼遠處村屯的人家更沒有理由,費時費力將死人埋到 河套裡了 排除了正常死亡者的可能, 自然就是案件, 關於是自殺還是他殺,他殺的可能性極大。很明顯,若是自殺,他怎麼可能死後將自己掩埋起來呢?再說若是別人掩埋,何必偷偷進行呢?

諾敏河套白骨案還原

可是, 就憑這幾塊白骨去找兇手,難度太大了.再說,既沒人找, 更無人報案,是不是要立案,自找麻煩呢?

田局長知道有的同志可能要提出是否立案的問題,說:“儘管只剩下幾塊白骨,我們也應當堅決立案偵察,每個公民,我們都不能讓他白白死掉.”

程副局長說:“大家要有信心, 此案看來茫無頭緒 可估計兇手離此地不會太遠, 可能就在附近村屯,大家知道,幾公里內沒有公路,最近的村屯也離此七八里, 若是遠處村屯作案,將死屍背或抬到這裡,不僅太費力, 而且也增加丁暴露的機會,實在沒有必要.”

衣服碎片經清洗之後,一塊一塊按原茬拆接, 終於可以看出是一件上衣的輪廓.

專案組開始到周圍村屯調查:一年之內有沒有失蹤的人? 在聯合鄉十六村發現有一個名叫李福海的農民,今年32歲,離家已有三個多月,另外還有兩個線索, 開始分頭工作

找到李福海的哥哥、嫂子詢問。 其兄嫂均說不清. 偵察員說:“你弟弟失蹤這麼長時間,你怎麼連找都不找一下呢?”其兄搪塞說:“我們問過他媳婦,說是上山裡了,再就沒問.“你對你弟弟也太不關心了。”聽到這話,其兄也不吱聲,反倒露出一副漠然無謂的樣子,使偵察員有點反感.

讓他們辨認衣服碎片,他們這才顯露出一點驚訝,說正是他弟弟的衣服. 其嫂子還發現了為李福海縫補的補丁,侶他們看後又不吱聲了, 也不追問發生了什麼事,這不能不使偵察員產生疑問.

從他們口中還得知:李福海家3口人,媳婦任麗華,26歲。兒子5歲。 李福海過完春節後就開始變賣東西,說是要上山裡民工隊幹活,連家也搬走。 二月初四這天,東西全賣完了,可一直也沒見搬走,以後李福海也不見了。

問到李福海與媳婦的關係,他倆說:“聽別人講任麗華有點不正經, 好搞個破鞋啥的。 可沒聽我弟弟提這事。”

經詢問群眾,不少人反映李福海為人較老實、 憨厚,因此也沒聽說有仇人。 與其兄經濟上有過矛盾,後來和解了.談到其妻任麗華,有人說:“李福海搬家就是因為任麗華的作風不好,他怕背這麼個壞名聲寒磣,想避開這個地方。”

這是一條重要線索。 決定傳訊任麗華。 這個小媳婦中等個, 身材比較勻稱, 皮膚也比較白。看得出還描過眉, 塗過口紅。 雖說長相不能用“漂亮”二字形容,但在這偏僻的農村,姿色也算比較出眾了。問她丈夫到哪去了,她說大概進山幹活了,不知為啥這麼長時間沒回來。

同:“你為啥不找?”

答:“我一個女人, 哪能出遠門,再說上哪去找呵?”

問:“人沒了,怎麼不報告呢?”

答:“我不懂咋報告。”

“看來你丈夫五年不回來, 十年不回來, 你也一點不犯愁呵.

不吭聲

“我們知道你還有相好的,是誰?”

任麗華的臉紅一陣 白一陣,否認說:“我哪有啥相好的,都是他們扒瞎。”但是語氣微弱,神色慌亂,腦袋耷拉得幾乎看不見臉.

拾起頭來.”任把頭抬了抬:“你們警察還管這事呀? 不是說這事不犯法嗎?”我偵察員單刀直入:“你丈夫叫人殺了,你不會不知道吧!

任麗華顯出大吃一驚的樣子,站了起來:“呵? 啥時候呵?”看我偵察員不動聲色, 又乖乖坐下,不出聲了。

“說吧。”“說啥呀?”聲音小得幾乎聽不見。“你自己知道、”

沉默了半天,任麗華交代了她與鄉衛生所大夫培某亂搞男女關係的事 目的說是為了看病方便。

(繼續連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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