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需理性,网购需谨慎

如今,网络购物已成为很多人生活消费的主要方式,据分析汇总,2018年双十一当天,全网销售额高达3143.2亿元,同比增长23.8%。眼见,所谓的双十二又即将来临。为此,

富平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网络购物注意要点:


消费需理性,网购需谨慎

盲目网购


一、理性消费。不要被“优惠”、“便宜”冲昏头脑并充分了解商品的准确信息。提早关注,留意阶段性的销售价格,避免被卖家先提价再打折的虚假打折行为所蒙骗。


消费需理性,网购需谨慎

优惠陷阱


二、选择正规的网络交易平台。尽量选择经营规模较大、信誉度等级较高、口碑较好、交易量大、消费者评价较高的电商。

三、注意了解并明确商家对于优惠活动的种种前置条件,注意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时间期限。对“不支持7日无理由退货”“定金恕不退还”等不合理条款要坚决予以抵制。

四、注意网络交易安全。不要再没有任何资质认证的网站下单,更不要轻易相信对方以任何理由要求直接转账至私人账户,以及通过发给付款连接页面或扫二维码等方式进行付款。另外,别蹭免费wifi,也不要在网吧等公共电脑上进行任何支付操作。


消费需理性,网购需谨慎

网络安全不容忽视


五、特殊商品考虑选择快递报价或购买运费险,收货时应先验货,再签收。


消费需理性,网购需谨慎

网购索要发票


六、注意保留消费凭证。在交易过程中,消费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网络购物证据,如:聊天记录、购物记录、购物页面截屏、购物票据凭证、快递单、发货/送货单等,以便出现纠纷时及时有效维权。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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