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拉松遞國旗事件,怎麼看?

唐山IPTV新媒體


目前,不清楚的是,何引麗比賽中,跑出去42公里,快到終點,這時候有人,給何引麗遞送國旗,不管是誰做的決定,他們的初衷到底是為了什麼?表面上看起來是愛國的,如果中國獲得冠軍,身上披著國旗,肯定會引人矚目的。

但實際效果是添亂,因為這個愚蠢的舉動,中國隊員何引麗沒有拿到冠軍,如果愛國,在比賽中,不應該給運動員添亂。

特別是魏靜指責何引麗不愛國,試問一下,如果魏靜參加比賽,跑20步遞送一個國旗,她會拿到冠軍嗎?

其實魏靜遞送國旗,就是刷自己的存在感,別人辛辛苦苦的比賽,快到終點以後,兩次遞增國旗,打亂了比賽的程序,如果得了冠軍,遞送國旗的魏靜可以說,錦上添花,何引麗輸了,還遭到了道德綁架,小算盤打的很精明,現在魏靜可以說以前大家都不認識,現在越吵越出名,而何引麗沒有取得冠軍真的很惋惜。

遞送國旗的方法不對,在運動員比賽以後,取得了冠軍,在頒獎臺上。五星紅旗高高飄揚,才是我們的榮譽。


聖伯


蘇馬中國選手何引麗以5秒之差痛失冠軍,著實遺憾! 其原因更是匪夷所思,甚至引發了“愛國”問題。有幾個事實值得關注:

1. 主辦方違反比賽規定:

在何引麗衝刺前,有兩位所謂志願者跑上賽道遞上國旗,意指何引麗身披國旗衝刺。在這裡,主辦方違反了國際田聯和中國田聯的有關規定,是故意而為之。

據瞭解,國際田聯規定,終點前只允許兩名工作人員手持橫幅帶,等待冠軍衝線,連裁判都不允許進入賽道。中國田聯也有類似規定,不允許任何參與方干擾比賽秩序。

主辦方顯然無視上述規定,執意違規,干擾比賽,甚至對參賽運動員造成身體傷害,相關部門和機構應予以調查並剝奪蘇馬承辦權,樹立行業威信和法規。

2. 主辦方違反《國旗法》:

從另一個角度,中國《國旗法》第十九條明確規定,在公共場合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汙、踐踏等方式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較輕的,由公安機關處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主辦方在明知天氣原因會造成國旗玷汙,交接處於不穩定狀態的情況下,仍一意孤行,兩次把國旗強行塞給運動員,致使何引麗不能在身體處於運動極限的狀況下保護國旗,主辦方對此應負法律責任。

3.暴露人性醜惡的指責:

儘管事情發生後,何引麗連發微博解釋:“我不是扔的,國旗全部溼透,我的胳膊也僵了,擺臂的時候甩出去了,很抱歉了,望理解!”

但是,仍有某魏姓涉嫌利益者指責運動員“扔國旗不愛國”,全然不顧運動員“處於半昏迷狀態情況下,運動員受干擾,被迫使二次啟動的極端狀況”。據專業人士解釋,“何引麗當時已無力,跑的時候還處於慣性,中間停頓一下,慣性幾乎就等於0就得重新啟動”。

由此可見,魏氏仍不顧事實,無情指責,詆譭,扣帽子,其心之醜惡無以復加。甚至至今仍在狡辯,她現在唯一可做的,應是坦誠道歉!

4.體育精神是真正的愛國:

蘇馬事件反映了我們的法制建設和規則意識的薄弱。體育賽事雖不似戰爭,但其競技精神是激勵社會進步的動力之一,應嚴肅對待。把體育運動本體娛樂化是不應該的,虛假的體育不僅違反體育精神,還會渙散人們的上進心。

主辦方需要反省,社會需要反省,相關機構要維護規則,維護法律,讓這種事件不再傷害運動員,不再道德綁架,讓體育精神展現愛國風采。這才是真正的愛國。



Fone017


雜文論壇:競技與愛國的人文理念,連日來,在社會各界引起了彼此截然相反的諸多爭論或立場不同的異議。即在馬拉松賽場所悄然發生傳送國旗,影響選手成績的體育活動天下奇聞。孤魂野老在青春少年時代,對於健身強體的全民運動情有獨鍾。在時尚新潮的國際馬拉松賽事公眾直播現場上,我屆時觀看了令人遺憾與非常婉惜的場外志願者搶先送旗,場內參賽選手百般無奈的尷尬境地之不幸遭遇。心中油然產生了百思不得其解的疑問?一是如此引發社會各界強烈反響的重大活動之國際賽事,怎能這般上演類似“畫蛇添足、熊的服務”人間鬧劇。競技體育活動項目,歷來都具有史記文化傳承的參賽資格與競技標準,與此同時,也制定了國際賽場規範及具體事項要求。實話實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然而,極少數利慾薰心,卻打著彰顯民族愛國者旗號,有違常規理法的獨領風騷,精心策劃,按班就部實施了早已蓄謀已久的時尚閃電阻擊。結果,非洲選手藉此良機,縱身穿越,意外斬獲蘇協馬拉松國際賽程冠軍殊榮。而我國民選手則在自家營壘的圍追堵截的刻意操作之下痛失領先機遇,反送他人一厚重大禮!!偽裝愛國者的言論與行動,從反面為今天的世紀家園和國民上了生動形象的一堂人文理念、賽場競技的經典規範一課。是非曲直,真知求索,何去何從?!明眼人全面考量,仔細品味,一場賽事,幾多無奈?一切盡在茶餘飯後的笑談之中!!


江湖浪子風情豪客


這事本身並沒有意義,而“國旗重要還是成績重要”的意見衝突,才是本次事件的關鍵。

我認同澎湃新聞的觀點:

凡是主張國旗比成績重要,任性破壞規則的人,都是“低級紅,高級黑”

遞國旗和好成績之間並沒有衝突關係,跑到終點拿了冠軍,也能披上紅旗為國爭光。在衝刺時不守國際比賽的規矩搶塞國旗,干擾發揮,讓外國人在中國土地上拿了冠軍,這才是有辱國家榮譽。

值得反思和警惕的是那些“以破壞規則當愛國“,把“愛國當生意“的人!




這些人形式主義地把國家等同於國旗,把國旗當遮羞布,在國旗的神聖莊嚴的背書下,以愛國主義為名,為所欲為,恣意妄為,以紅旗為武器,將自己個人的好惡綁架他人的意志,佔據道德制高點,以顯示自身的高尚,並掩蓋自己的極端自私。他們認為法不責旗,以旗為盾,可免於法對於極端行為的制裁。


今年1月24日 日本東京成田機場

捷星航空由日本東京飛往上海的GK35次航班,因為目的地降雪航班取消。180名搭乘該航班的旅客中,5名日本籍旅客自行離開機場,175名中國旅客滯留登機口。期間,中國遊客在與機場等方面發生衝突時一度合唱《義勇軍進行曲》抗議。

這些乘客不遵守秩序規則,任性維權,這裡的國歌和蘇馬的國旗異曲同工,都成為破壞規則的擋箭牌。央視評論——機場唱國歌"維權":祖國是後盾不是背鍋俠



還記得2012年9月15日的西安反日散步麼?憤怒又興奮的人群,拿著國旗,唱著國歌,高喊口號,對自己的來著日系車的同胞打砸搶。

李建利開著一輛日系車,其被一群憤怒的人包圍,突然,蔡洋舉起U型鎖,砸向李建利的頭部。李建利頭骨被擊穿,造成的開創型顱腦損傷,幾乎奪去李建利右側肌體全部機能。

“蔡洋式愛國,其實是愚昧和莽撞”。他們認為揮舞國旗就代表愛國,打砸日系車就是反日,

他們對愛國的認識停留在形式主義,把愛國主義庸俗化,而內心除了武斷,自私,暴戾和狹隘,別無他物。


其實,愛國與否真的和遞不遞國旗無關。愛國是內化於心,外化於形,時時刻刻,發自內心的情感。做好本分事,心中有國家,關鍵時刻拿出行動足夠!

至於你口號有多響亮,國旗揮舞得多威風,那不過是其表——表裡不一是為奸。


普羅旺斯的茶花


我雖然跑過八九個全程馬拉松,但是從來沒有機會在賽場上見到前幾名衝刺時的壯觀景象。所以,沒有見到過真實情況到底怎麼樣。電視轉播,或者現在看到的視頻未必展現了全貌。

我只能結合現在的視頻,以及當事人、運營方、指責者等各方說法,說一說我的判斷。

首先,蘇州馬拉松在國內算不上重要的馬拉松,來的國外高手應該不多,所以何引麗才有了爭奪冠軍的可能。所以,到最後的關鍵時刻,她還是想衝一衝的。受到任何干擾,都可能打亂節奏,而跑馬拉松,節奏是非常重要的。從這一點上說,她“扔”國旗的行為,情有可原。

其次,志願者的行為的確不專業,不但干擾到了何引麗,也干擾到了最後的冠軍選手,如果最後人家沒有奪冠,完全有理由投訴,說不定真會影響國家形象。

再次,我的判斷是,國內很多媒體說“痛失冠軍”的說法是不成立的。根據兩者的節奏和輕鬆程度,我覺得即使沒有遞國旗事件,何引麗屈居亞軍也是大概率事件。

最後,何引麗說扔國旗是因為冷,手臂不聽使喚等。我覺得她的解釋是站得住腳的,被雨水溼透的國旗是有一定重量的,也不容易展開。拿到終點不太現實。(筆者自己在今年的廈門馬拉松上就把外套扔了。)

所以,建議遞國旗還是等運動員衝過終點線,在不干擾其他選手的情況下再進行吧。


forrestd刁俊春


必須警惕以“愛國”為名義的道德綁架以及惡意打擊。從何引麗事件引申開去,如果仇視一個人,瞅準這些人不夠方便的時刻,硬塞個國旗過去,如果對方表現得不夠恭敬,是不是就可以扣上“不愛國”的帽子,然後發動一批人攻擊,再加上不明真相的吃瓜群眾,打擊一個人是不是變得特別容易?

發起攻擊的人,是真的愛國,還是把愛國當成了滿足私利的武器?

對於愛國,形式重要還是實質重要?

運動員跑個全馬,不是輕描淡寫,背後需要付出大量的訓練,賽場上也要全神貫注不能分神,蘇馬冠亞軍之差只有5秒,主辦方難道不應該重重反思誠摯道歉?藉著愛國的形式,起到阻礙的作用,這屆主辦方夠專業嗎?鍋,不應由志願者來背。歉,不應由運動員來道。

圍攻何引麗的人,難道不應該道歉嗎?

主辦方難道不應該表態下不為例嗎?


然而結果我們也看到了,主辦方振振有辭地表示,遞送國旗是禮遇不會改變。

圍攻何引麗的人,也並沒有道歉。


何引麗接受採訪稱志願者沒有必要自責。她認為,對自己能披國旗深感榮幸。同時,她也表示,希望在以後的比賽中,自己能在跑完終點後再披上國旗。為何引麗的風度點贊!要知道,何引麗如果不被幹擾,極有可能奪冠,畢竟只是5秒之差。而這次干擾,導致何引麗不僅失去冠軍,也失去了相應的獎金機會(如果何引麗獲得第一名,她將多拿4萬元獎金)。遺憾的是,這種干擾,未來還有可能出現。


只能說,可悲,可嘆。

為什麼一場全馬賽事,需要遵循國際運動規則但蘇馬主辦方卻不遵守?

既然遞國旗是種禮遇,為什麼非洲選手不能享有?


可惜的是,我們只能提問,無法解答。


蕭秋水


因為牽涉到“扔國旗”,爭議已經不只存在於馬拉松圈了。

11月18日,2018蘇州(太湖)馬拉松在細雨中開跑,有來自37個國家和地區的30000名選手參賽。

爭議出現在女子組比賽最後的衝刺時刻......

在比賽最後階段,中國選手何引麗正拼盡全力與非洲選手爭奪冠軍。此時,有志願者在賽道旁邊給她遞了一面國旗,但並未交接成功。

志願者隨後開始追逐何引麗,但被迅速甩開,央視直播的解說都在說,“別追了,真追不上”。

但追不上可以堵。

直播畫面中,何引麗身邊很快又出現一位穿著黑色羽絨服的志願者,這次直接把國旗塞到她手中。

直播畫面還顯示,第二名志願者客觀上也阻擋了非洲選手的行進路線。

但似乎對何引麗的影響更大。原本還有微弱優勢的她隨後敗下陣來。遺憾失冠。

賽後兩個觀點喧囂塵上:

一:何引麗“丟國旗”是不對的。對此,何引麗在微博上回應稱,自己並沒有將國旗扔掉,自己的胳膊僵硬,是擺臂的時候甩出去的。“我不是扔的,國旗全部溼透,我的胳膊也僵了,擺臂的時候甩出去了,很抱歉了,忘(望)理解!”

二:志願者兩次從國旗,合適嘛?

首先,缺鈣的屏幕前的某些人,不要動不動就噴,不愛國,丟國旗,有本事你去跑個專業的馬拉松,最後時刻,試試那個感覺再回來說話。

其次,志願者一個腦熱送國旗,說的過去,兩個志願者都腦袋一熱就衝上去?這不符合邏輯,責任,更多應該在組織者身上,送國旗的志願者背後,還有責任人。






生活欺詐全是託


愛國要有講時間、地點和方法,不要影響正常的比賽。試想一下,如果中國女排正在比賽中,有一位“愛國”人士跑進場內送國旗,你會怎麼看?蘇炳添正跑呢,你在九十米的地方送上國旗,你最愛國?馬拉松比賽也是競技比賽,最艱難最較勁的時候你去送國旗,你是愛國還是賣國?你的行為已經嚴重影響了比賽秩序,干擾了比賽結果,嚴格來說屬於違法行為,這麼執著去擋道,是不是場外有下注中國隊贏不了?應該請司法機關查一查,有沒有賭博行為。運動員衝過終點,遞送國旗,手舉國旗向觀眾致意,身批國旗站上最高領獎臺,這才是真正的愛國!愛國要用合理的方式!另外,組委會太業餘!


周偉162028980


整個馬拉松比賽場地(賽道)是不允許閒雜人員進入的,這是組織比賽的基本常識。馬拉松跑步(尤其是比賽性質)其對組委會及賽道賽段的安排,安防措施等等都有嚴格要求和規定。運動員在終點衝刺階段更是容不得半點干擾(在絕對優勢的情況下,有些運動員會自行拿過道旁觀眾所舉的國旗高舉衝向終點),特別是爭奪冠軍一時難分上下的情況下,更令運動員緊張而全神貫注!犯如此低級的錯誤,組委會竟然把責任推向志願者,讓志願者充當“臨時工”,顯然說不通。比賽組織者把比賽組織好,讓比賽順利完成,讓參賽者專心比賽並賽出好成績就是一場成功的賽事!此次“志願者”送國旗反鬧烏龍,可以看出事情背後的形式主義和注重表面文章在類似活動中已成了某些組織者的定式了。如此偽裝,做給誰看呢?誤人騙己罷了!


風清雲淡2038502


主辦方認為,比賽遞國旗是愛國主義行為。

我認為:奪取冠軍,就是最大的愛國!

沒有任何事情比冠軍更大!

冠軍就是愛國!

冠軍就是愛國!

冠軍就是愛國!

重要的事情說三遍。

其他的事情都扯淡!

扯它狼的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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