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話:提溜

 

提溜dī liu:提溜是一個漢語詞彙,意為手提、提拉,出自《醒世姻緣傳》第六七回。清 魏源 《籌漕篇下》:“﹝船﹞今既改小,則不膠不撥,遇閘提溜,通力合作,勒索無由。” 吳祖光 《闖江湖》第三幕:“我們把這兩個壞蛋給提溜來啦!”

提溜:不能單單說是洛陽土語,其他地方人家也這樣說,洛陽人目前還常使用:我今天買菜多了,提溜著可沉兒,胳膊痠疼。需要注意這個“提”是多音字,提tí dī dǐ,在土語使用就是提dī溜,我們不能發音:提tí溜。雖然意思差不多,但土語的發音更到位、更形象。

我們洛陽人在使用“提溜”單詞時,說指基本都是較小物品,在單手提能承受的基礎上。雙手乃“搬”,倆人上肩那叫“抬”。公家穿制服的人,在提審犯罪嫌疑人時,也會用這句土語:把這傢伙給我提溜過來---帶有蔑視的味道。

幼兒活動很多存在無意識危險,女人在孩子遇到危險時會尖叫、反應短時停頓,然後伸開雙手去、摟、抱。男人們在這關鍵時刻。不會“唧哩麻爪”亂叫喚,會伸出一隻大手快速把小傢伙兒“提溜”過來。事後,女人都會驚訝說:像提溜“小雞娃兒”么樣兒,手可真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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