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保金!一個經常被企業忽略,又需要交納的保障金

這幾天,跟一個好朋友聊天,提到了關於“殘保金”的繳納問題,我的朋友也算是會計老手了,接觸會計領域也有近10年,但是,對於稅局要求補繳“殘保金”時,也是一臉懵。

今天,我們就來聊聊關於“殘保金”的話題。

殘保金!一個經常被企業忽略,又需要交納的保障金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簡稱殘保金

為保障殘疾人權益,由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繳納的資金。

殘保金按照屬地原則,以前是由當地地方稅務局負責徵收,現在國地稅合併,反正就是由稅局徵收了。

殘保金!一個經常被企業忽略,又需要交納的保障金

根據《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管理暫行規定》第二條規定:凡安排殘疾人達不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根據地方有關法規的規定,按照年度差額人數和上年度本地區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交納用於殘疾人就業的專項資金。

簡單點說就是:你單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的職員達不到比例要求,那麼你就要繳納殘保金。

殘保金!一個經常被企業忽略,又需要交納的保障金

那麼問題來了,這個比例是這麼計算,是全部企業都要達到比例要求嗎?

不著急,等小吳老師慢慢跟你說。

根據《關於印發廣東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粵財社〔2017〕51號)的文件,廣東地區企業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不得低於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5%,低於1.5%你就要繳納殘保金。

例如:A企業就業人數總計100人,那麼A企業殘疾人就業人數必須達到2人,不然就要繳納殘保金。

殘保金!一個經常被企業忽略,又需要交納的保障金

這個殘疾人就業人數確定還有具體要求:

1、錄用為在編人員或依法與就業年齡段內的殘疾人簽訂1 年以上(含1 年)勞動合同或服務協議;

2、實際支付的工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溫馨提示:前三項必須同時滿足方可計入用人單位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3、安排1 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1至2 級)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 至3 級)的人員就業的,按照安排2 名殘疾人就業計算,其餘級別按1人計算;

4、跨地區招用殘疾人的,應當計入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5、以勞務派遣或勞動事務代理形式用工的,計入派遣單位或代理單位在職職工人數;

6、季節性用工應當折算為年平均用工人數。

特別強調:企業社保掛靠要注意人數。

殘保金!一個經常被企業忽略,又需要交納的保障金

人數和比例清楚之後,那麼接下來就是確定殘保金的金額是多少了。

根據《關於印發廣東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粵財社〔2017〕51號)的文件第八條: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差額人數和本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之積計算納。

具體格式:保障金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1.5%-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工年平均工資

這裡的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按用人單位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除以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計算。

溫馨提示

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差額人數,以公式計算結果為準,可以不是整數,人數可保留小數後2位(四捨五入)。

當你的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未超過當地社會平均工資3倍(含)的,按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計徵;超過當地社會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當地社會平均工資3倍計徵。

例如:A企業就業人數總計100人,那麼A企業殘疾人就業人數1人,A企業上年在職職工月平均工資為5800元,那麼A企業本年度要繳納殘保金為:34800元

A企業本年度要繳納殘保金=(100*1.5%-1)*5800*12月=34800元

殘保金!一個經常被企業忽略,又需要交納的保障金

殘保金金額確定了,那麼繳納時間就來了。

保障金按年申報繳費期為每年8 月至11 月,

溫馨提示:已安排殘疾人就業用人單位應在每年6 月30 日前如實向所在地市或縣級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申報上年本單位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未在規定時限申報的,視為未安排殘疾人就業。

如果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繳納保障金的,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還應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滯納金。

殘保金!一個經常被企業忽略,又需要交納的保障金


有人可能會說,這樣規定,不是給企業增加負擔嗎?

事實真是如此嗎?我們來看下數據比較:

首先必須明確一個問題,殘保金是國家規定要繳納,這個是避免不了,也逃不了。

如果A企業聘用2名殘疾人職員,那麼A企業就不需要繳納殘保金。

如果A企業聘用1名殘疾人職員,那麼A企業就要繳納34800元。

如果A企業沒有聘用殘疾人職員,那麼A企業就要繳納104400元。

從上述算法來看,聘請殘疾人就業人數一人之差,需要繳納殘保金差額達到69600元,如果不聘請殘疾人職員需要繳納殘保金差額高達104400元。

而按照A企業上年在職職工月平均工資來看,如果A企業聘用2名殘疾人職員,大約需要承擔139200元的工資成本(可能還不用那麼高),實際只是多承擔34800元,但是可以獲得2名職工為企業服務12個月。

殘保金!一個經常被企業忽略,又需要交納的保障金

由此可見,企業聘用殘疾人職員不是在增加企業負擔,而是在減少企業負擔,同時企業也在一定程度履行社會責任的義務。

說句實在的,好處有了,名聲也掙了。

殘保金!一個經常被企業忽略,又需要交納的保障金

當然這裡也有免徵殘保金的情況

根據《關於印發廣東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粵財社〔2017〕51號)的文件規定免徵免繳納或緩繳納情況:

1、自工商登記註冊之日起3年內,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在職職工總數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業,免徵保障金。

2、已進入破產程序或已辦理歇業手續的用人單位,可申請免繳保障金。

3、用人單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災害、連續兩年虧損、破產或其他突發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經濟損失等原因需要減免或者緩繳保障金的,應在辦理年審時,向負責本單位年審的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申請減免或者緩繳(緩繳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減繳數額不得超過1年的保障金應繳額)保障金。

殘保金!一個經常被企業忽略,又需要交納的保障金

最後補充一點,殘疾人就業不應該受到歧視,須知故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行拂亂其所為,所以動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殘保金!一個經常被企業忽略,又需要交納的保障金

說不定,他們能給企業不一樣的驚喜,也許他們便是你人生中的貴人也說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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