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阶段要实现“十个新突破”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阶段要实现“十个新突破”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阶段要实现“十个新突破”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阶段要实现“十个新突破”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阶段要实现“十个新突破”

日前,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轮督导已完成。10月16日至10月17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在湖北武汉举行。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郭声琨在会上指出,2018年1月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坚持高位推动,动员部署迅速有力;坚持高压态势,依法打击持续深入;坚持除恶务尽,深挖彻查取得突破;坚持延伸打击,治安整治成效明显;坚持综合治理,行业监管稳步推进;坚持党建引领,基层基础不断夯实;坚持问题导向,督导考核扎实有效;坚持依靠群众,宣传发动有声有色。

各地各有关部门以专项斗争为契机,着力整治黄赌毒、传销、拐卖、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问题。广东、四川、贵州、云南、新疆等地结合实际,深入开展涉枪涉爆犯罪、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打击涉宗教极端势力和边境地区集中整治、犯罪输出地整治等专项行动,带动了社会治安形势好转。北京、吉林、上海、安徽、湖南、海南、西藏、青海等地对物流、旅游、民间借贷、交通运输、土地项目工程等领域进行政治,有效堵塞了管理漏洞。

郭声琨强调,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于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新阶段,也是承前启后、对专项斗争整个都是具有决定意义的关键阶段。面对新阶段,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实现“十个新突破”:

——进一步学习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提升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行动上实现新突破。要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推进专项斗争,以更强的政治担当推进专项斗争,以更大的政治责任推进专项斗争。

——进一步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在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长效化上实现新突破。要优化部署,深化打击,固化机制。

——进一步研究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新动向,在增强靶向性、掌握主动权上实现新突破。增强发现问题的功力,提高分类施策的能力,形成综合打击的合力。针对当前新特点新趋势,政法机关要将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通报相关主管部门,相关部门要研究制定加强行业监管、行政执法的政策、措施预防和减少新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滋生蔓延。

——进一步完善和深挖彻查“保护伞”工作机制,在除恶务尽实现新突破。完善线索核查机制,完善联点包案机制,完善政法机关内部清理机制。

——进一步运用组织化政策措施,在排除干扰阻力、攻克重大复杂案件上实现新突破。要健全领导干部交流制度,创新重大案件办理机制,防止各种不正当因素的干扰,同时,要健全鼓励干警担当作为的政策导向。

——进一步加强专业化建设,在提升办案能力上实现新突破。强化办案力量整合,强化重大案件办理机制,强化信息技术运用。

——进一步统一执法办案思想,在提高法制化水平上实现新突破。要加强法律政策研究,加强案例指导工作,加强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

——进一步推进源头治理,在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上实现新突破。要深化行业日常监管,深化基层组织建设。

——进一步加强督导,在推动专项斗争取得重大实效上实现新突破。一要建立督导工作机制,力争明年上半年实现中央督导工作全覆盖。二要建立读到问题整改机制,三要建立督导专员制度。全国扫黑办将聘请一批政治坚定、敢于碰硬、工作能力强的同志担任扫黑除恶督导专员,进行专项督导、机动督导。

——进一步创新宣传发动社会参与机制,在营造扫黑除恶强大声势上实现新突破。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赵克志、周强、张军、齐玉、陈一新,司法部部长傅政华,中央纪委常委、国家监委委员凌激,湖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蒋超良,湖北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晓东,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全国扫黑办副主任陈训秋,公安部常务副部长王小洪出席会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和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公安厅(局)长、司法厅(局)长,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负责同志,省扫黑办主任参加会议。湖北、广东、山东、河南、山西、吉林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阶段要实现“十个新突破”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阶段要实现“十个新突破”

往期精彩回顾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阶段要实现“十个新突破”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