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幹部可以外出包工程或打工嗎?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問題?

牛背山1


在回答問題之前我先來給大家講一講到底村幹部是什麼?

村幹部的定義

所謂的村幹部其實是區別於國家公務員的特殊群體,是遊離於國家行政幹部體制之外的不在編,不脫產的邊緣化幹部,是通過村民自治機制選舉產生的,在村幹部當中村黨組織書記和村委會主任是主要村幹部。

村幹部可不可以外出包工程打工?

其實上邊的定義也說了村幹部是不在編的,不脫產的,在正常履行自己應盡的義務不耽誤工作的情況下,是也可以有自己的事業的,很多村子裡的村幹部都有自己的生意或者其它工作的,但是對於工程承包方面也有相關的規定的:

《村級工作組織規則(試行)》中明確規定村黨組織,村民委員會,村務監督委員會,村經濟合作社班子成員本人及其近親屬均不得參與本村建設工程和項目的投標承包。

因此如果你發現村幹部有出現上述違反規定承包工程的行為可以到鄉鎮人民政府投訴。

當然外出打工也是可以的,但是前提也是在不違反規定的情況下才行,如果村幹部外出打工,長時間不履行自己村幹部的職責的話,也可以向有關部門反應這個問題。

以上就是我所知道的內容,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你,點擊關注瞭解更多問題!!!


五根雞毛


雖然村幹部的工資比較低,每個月只能拿到2500元左右,相比農民工 進城拿到8000元一個月的工資來看,自然是少了很多。但村幹部既然已經評選上了,自然要承擔起對村集體的發展職責,帶領村集體成員更好的致富,解決村裡的各種矛盾和糾紛,讓鄰里關係得到解決。


這樣一來村幹部自然要時時刻刻待在村裡,畢竟在農村糾紛現象十分普遍,有可能在夜間就會出現糾紛問題。這時候作為村幹部自然是要第一時間來到農村家裡,如果這時候村幹部在外地打工,那村幹部的職責何在?畢竟村幹部的第一職責就是對農民負責。 現在很多的村幹部都會在城市裡買房,這樣一來他們白天 在農村上班,晚上回到城市生活,這樣一來自然就不能方便村民的辦事。


雖然很多地方都禁止村幹部走讀嚇死你想,但也有一些村集體則是實行著村幹部的值班制度,基本上一人輪換一天,這樣一來也能夠解決村集體的各種糾紛。 其實村幹部的工資不是很高,很多人都想著能夠去外面打工,貼補一些家用。這個想法雖然很好,但別拿村幹部不是官,畢竟在一個村集體內村幹部的責任還是很大的。

雖然村幹部是兼職的,村幹部本身不脫離農民隊伍,但也只能在村裡找一些事情做。 其實現在的村幹部完全不需要為生活發愁,國家對農村的創業政策這麼多。村幹部承包上千畝土地,這樣國家就能夠補貼上百萬的資金。村幹部本身的能力就比較突出。現在很多村幹部都因為國家政策合法合理致富,當村幹部不僅需要人品好,還要腦子光,大家怎麼看呢?


三農圈子


作為一個去年剛當選的村幹,看到這樣的文章和眾多讀者的回答,真的是感概萬千。首先,十八大以前包括現在,某些讀者眼中的村幹部就是塊肥缺,當村幹部就是為了中飽私襄的人的確是存在的。這就是一顆老鼠屎弄壞一鍋湯的現像,弄得很多人一提到村幹部就沒有個好印象。但自從十八大以後,很大部分的這類人已被清理出村幹隊伍了。村幹隊伍的建設也有很大的改觀。但要重新樹立起村幹部一心為民的形象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本人深感這條路任重而道遠。

至於村幹部能不能外出承包工程和打工。按現有的法律規定是允許的,但是要在你完全履行完你村幹部的職能以外的時間段。按我就任以來的經歷是這樣的,本人在縣城辦有一個食品加工企業。按我們當地的規定是每個村委每天必須有兩個村幹值班,不分節假曰。其他非值班人員保證通訊暢通,需外出本縣轄區三天以上的必須向鎮政府組織辦請假,批准後方可外出。以我的經歷,每個月值班一個星期,加上鎮裡下派的工作和下村佈置安排的的工作,各種工作會議,每個月至少有二十天是在履行村乾的職能。每個月剩下的最多十天不定時的時間才能自己安排。村支書和村主任要參加和召開的會議起碼多一倍。應了網上一句話,打工是不可能的了,試想哪有每個月最多幹十天活啊?而且不可能是十天連著的。幹工程當大老闆可以,因為他可以請秘書和電話遙控。

我是村裡的副主任,我們縣裡的補貼是每月一千八,支書主任是一千九。沒有社保也沒有醫保。可能有人會問,就這樣的待遇為什麼還要去做?我的回答就是:純粹的就是想用自己的經驗和人脈去帶動村裡的發展。回報生我養我的故鄉。想信很多和我一樣的村幹也是憑著一樣的信念才去擔當的。


黃鵬119


村幹部可以外出包工地打工嗎?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問題?

在回答這個問題前,我們得先把村幹部的屬性弄明白。村幹部是民間自治組織的領頭人,不屬於公務員系列,只是兼職。村幹部是沒有固定工資的,有的只是誤工生活補貼,從每年度國撥公用經費中列支。以內陸省區為例,村委主要幹部每年所得補貼也就一萬塊錢左右,副職則只有幾千塊。

他們都是家庭中的臺柱子,僅靠這麼一點誤工補貼生活是難於為繼的,因此,他們的主業還是從事農業生產或外出找點活路包點小工程什麼的。

別以為他們是村幹部就必須每天廝守在村裡,他們也有家庭,也要生活,公私兼顧無可厚非。

村裡雖說事務煩雜,但並非每天都有事,況且村委會還有輪流坐班制。再則,有些工作是可以對口交辦的,各負其責。

結論:村幹部可以外出找活路,但應注意公私兼顧、便利工作、因時因地置宜,畢竟肩負村民們的重託。


abCd6666和天下


幹部可以外出包工程和打工嗎?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問題?

各地對村幹部規定和要求有所不同,但總得來說,作為村幹部外出包工程和打工都是組織上所不容許的!也是農民群眾不答應的!

因為村幹部的職責就是為農民群眾服務,你外出打工,外出包工程就會離開陣地,離開農村如何能為群眾服務?你連陣地都不守,又如何能談到服務!?

有的地方甚至還要求村幹部與鄉鎮幹部一樣,禁止走讀!意思就是,村幹部需要留在村中,除了節假日,可以回城裡安的家,否則即使在晚上,也應該在村裡邊。

村幹部外出包工程和外出打工,都是長期在外地。更談不到位為老百姓隨時服務。所以更加地不容許!

現在不少的村幹部,特別是城郊農村的村幹部,大多數都在城裡面買了房,子女上學也在城裡邊,甚至有的舉家在城裡生活,但戶口在農村,為了方便群眾辦事,這樣的人是不提倡選為村幹部的。但也有例外,村委幹部是村民選的,這種情況當選的人也不少。基層政府只能用禁止村幹部走讀的規定來約束。有的村裡面就實現了村幹部值班制度。每天至少保證有一名村支部村委幹部駐守在村,並要求下派駐村任職幹部帶頭值班,並實行不定期的抽查檢查。並實行考核,與年終工資與獎勵掛鉤。

對此有些村幹部會覺得的有點兒冤,因為村幹部不同於財政供養人員,村幹部本來就是不脫產人員。村幹部的工資只是作為誤工記工的補償,按各村人口和工齡計酬。除少數人口特別多的村以外,大多數有幹部的工資很少,不足以養家餬口。村幹部的不脫產範圍就要受限制,只能從事一些在本村或周圍幹活兒,不得影響服務群眾!

所以要掙錢就別當幹部。要當幹部就不能怕少掙錢!

【關注村姑說村事,我們有緣再相會。】


村姑說村事


這個問題其實問了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一是從法律法規方面村幹部可以外出包工程或打工嗎?二是實際情況下又是怎麼樣的?

首先我們從法律法規角度入手,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http://www.gov.cn/flfg/2010-10/28/content_1732986.htm

這是關於村幹部管理制度綱領性的法規,通讀全文都沒有關於村幹部上班制度的要求。

對村民委員會職責要求如下:還有這樣一條:

順著這條線索,我們看一下地方上的一些規定:以首都北京為例,《

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若干規定

》http://zhengce.beijing.gov.cn/library/192/33/50/438650/75602/index.html 同樣沒有做出明確規定:

再根據這條線索往下搜索:在北京市延慶區劉斌堡鄉人民政府網站http://zfxxgk.beijing.gov.cn/yqq11T0B3/gzzd22/2008-03/13/content_10321.shtml

這裡有了村幹部外出的明文規定

北京作為首善之都,具有很大的代表性,基本可以代表全國,故而從法律法規方面村幹部能否外出包工、打工基本上是不鼓勵的,長期外出耽誤工作話也要進行相關追責。

第二方面,實際情況:中國太大了,差異也過大了,村幹部作為民選基層自治組織,本身並不是專職政府工作人員,發放的是“補貼”,不是工資,補貼這幾年有所提高,但遠遠不能滿足生活所需,正如@abCd6666和天下 回答所說:

在實際工作中,只要不耽誤工作,其實各級管理部門也會睜隻眼閉隻眼,總不能讓村幹部喝西北風吧,最近政策風向、精準扶貧、幹部作風整頓的大背景下,村幹部外出務工這種情況越來越來少,也越來越難實現。

@村姑說村事 的觀點值得借鑑,想賺錢,當幹部其實不是一條理想道路。至於確需外出包工程、打工要注意兩點就好:不觸犯黨紀國法,不耽誤本職工作!


大苗溝駐村幹部任勇


按我個人理解和各級民政入村調研時所談話提到的這個話題來回答您的問題,村幹部是村民依照村民組織法推薦選舉產生的,在任期三年中,村幹部都有自己的分工,比如土地村建,財務,調解糾紛,民兵,計劃生育等等,首先每個人都承認村幹部的誤工補貼不叫工資,沒有社保,沒有醫保,可能部分地區有績效工資補助,從這點看出村幹部同公務員的不同之處,無論忙閒都要完成自己分管的業務,其餘時間自然要想辦法走正規渠道去賺錢養家,否則一萬多元的補貼夠養家餬口的麼?外出打工會影響你的工作,長期不在崗位,村民找你辦事經常不在崗明顯在下一屆選舉時村民自然不會選你,如果經商好像現在沒有針對性的規定,當然最好建議從農業生產的角度去開闢您的第二職業,這樣不會影響工作,反而對服務村民有一定的共同語言,與農民打成一片,對自己今後工作都有幫助。


村裡秋會計


村幹部可以外出包工程或者打工嗎?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問題?我覺得這個問題可以,村幹部應該出去工作,因為一大家子人需要吃喝,他們是沒有工資,也沒什麼五險一金,是由村民選舉而來的,沒有能拿到一萬左右的補貼,但這對於一個家庭來說是不夠的。

帶領農民致富這本來就是村幹部的責任,他們不僅可以自己出去打工,還應該以村子為單位出去包工,大家一起發家致富。這個沒有法律規定必須是要待在村子裡。



但是,不能忘記自己的職業是什麼,自己被村民推選為幹部是為了什麼?為了更好的服務大家,更好的提供幫助。所以,作為村幹部外出打工應該注意:走的不能太遠,村子裡的事情一件都不能耽擱。

我是轉校生,歡迎一起交流討論!


三農博覽匯


這個問題確實不好回答,政策風向、現實情況都要考量。

先說三個新聞標題吧:1、《有村幹部陪著 外出打工心裡踏實》;2、《村主任長期外出打工 公章由7旬父母掌管》;3、《村幹部 請回村》。這三個都是官媒刊文。

首先,村幹部不是全職在編幹部,不屬於公務員系列,只是兼職,也就是說,不是脫產幹部還需要務農或者務工,所以村幹部是可以打工的。而從現實考量,村幹部沒有固定工資的,有的只是誤工生活補貼,如果不打工那是無法養家餬口的。當然,你要是非說不法收入,那就沒什麼可談的了。

村幹部在本村務農、打工,只要是履行好職責,那自然是沒什麼問題。老一輩的鄉鎮教師、幹部都是這樣的,上班工作、回家幹農活。

但問題是,現在在村裡務農、打工,實在是掙不到什麼錢了,特別是貧困地區的村幹部,在打工潮的衝擊之下,不少人亦加入打工仔流,帶著薪資(村幹補貼)離開幹部崗位外出打工去了。

村幹部較之一般村民,其文化程度和智商相對較高,他們外出打工,其謀生之道和收入水平多不亞於一般的村民,這對增加自身的經濟收入,迅速脫貧致富無疑是一條有效的途徑;村幹部外出打工也帶動了一批批村民外出尋求財富,對增加農民總體收入,解決“三農”問題是有裨益的。2017年,【砥礪奮進的五年】系列宣傳中,就有一文《有村幹部陪著 外出打工心裡踏實》,講述鄉黨委、政府召集村幹部和村民開了專題討論會,出臺勞務輸出人員管理辦法,提出由村幹部帶隊與村民一同外出打工,除了要把外出務工人員管理好、服務好,村幹部自己也要在企業上班,最終實現了全村富餘勞動力轉移。這就是正面意義。

但更多情況下,是弊大於利,村幹部除了要解決自身生活在社會上的種種需求之外,還負有領導村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一系列方針、政策、尤其是對農村、農業、農民的方針政策,管理村裡的一切事務,帶領村民做好村裡的各種公益事業,處理、協調村裡的種種矛盾和糾紛等等等等責任。他們離崗出走,除了解決他們自身的利益需求之外,其所肩負的責任就根本無法履行了。這點,新華網也曾刊文《

村主任長期外出打工 公章由7旬父母掌管》。

所有說,村幹部離崗打工,除非是兼顧了崗位責任,否則是不稱職的。

不過,話說回來,現在都在號召致富能人、特別是農民企業家回村擔任村幹部。可是,人家憑什麼拋下自己的企業來當村幹部呢?只是為了那每月幾百塊的補貼,或者造福桑梓的高尚理想?又憑什麼認為人家可以全身心投在村幹部的職責上,而不會耽誤自家企業發展?


沁園春憶


村幹部到外地打工和承包工程是不允許的。村幹部是村的帶頭人,起帶頭作用,深入到群眾中去,瞭解群眾的生活,隨時處理群眾中的矛盾和問題。用到實處,做到實處!實實在在為群眾排憂解難,不貪吃,不貪賭,這才是實在的村幹部!大長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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