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測評:朋友圈賣瘋了的‘多倍保’究竟值不值得買?

不知為何,我特別喜歡講新華的歷史,可能因為比較勵志吧。

2006年初,保監會發現新華人壽2005年度的償付能力充足率僅為61.32%。

當時,保監會調查稱,新華董事長關國亮8年間共挪用公司資金130億元。最終因挪用資金罪入獄。

2007年5月,保監會首次動用保險保障基金接管新華人壽,持股數約為4.5億股,佔新華人壽股權的38.815%,位居第一大股東。2009年11月,保險保障基金公司將38.815%的股權整體轉讓給中央匯金公司。

自此,中國第一家面臨“破產”的保險公司被國家保監會完美的拯救回來!保險保障基金還賺了一筆。隨後新華於2011年成功上市。

可能因為曲折的經歷,所以新華也設計出了比較“曲折”的產品【新華多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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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標題,看著都是醉醉了,銀保監會對自媒體管的如此嚴格,那麼下面這樣的畫風文章怎麼不見管呢?

當然這樣的促銷還是有效果的,有朋友大半夜開始問我了...

產品測評:朋友圈賣瘋了的‘多倍保’究竟值不值得買?

那麼,既然你們宣傳它停售,那我沒後顧之憂對它進行評測下吧,也不用投訴我,反正都說停售了對他們也不會產生任何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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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指數:★★

保障內容真的有點複雜!先看一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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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合上圖總結一下保障內容:

1、重疾輕症分為五個組別,五個組別互相之間是可以多次賠付的,同一個組別重疾只能賠付一次,間隔期1年。

2、最右端還會有輕症+重疾的最高限額,第一組癌症的最高限額是3倍保額,其餘組別最高限額就是保額。

3、癌症可以賠付三次,間隔期5年(轉移、復發或者新發癌症都可)

4、每組輕症和重疾共享保額,共計不超過最高限額,每項輕症賠付20%保額

5、6類特定疾病保障額外賠付20%保額,僅一次

6、前十年重疾額外賠付50%保額(青少年版100%保額),僅一次

7、繳費期內,疾病賠付到達保額後,才可豁免後期保費

如果覺得難理解,那就點擊退出,別考慮這產品,因為我自己覺得都要被弄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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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就是講一講它的保費(以50萬保額、20年繳、男性為例)。先看一下從業務員這裡得到的信息:

0歲男孩年交保費8600元,交20年,基本保額50萬,可獲得多組、多次終身輕、重疾保障及特定關愛:

1、70種重疾:第一組癌症:50萬×3次,共計150萬元。第二組心血管系統疾病:50萬元。第三組神經系統疾病:50萬元。第四組身體主要器官疾病:50萬元。第五組其他疾病:50萬元。

2、50種輕症疾病:每次10萬元。

3、6種特定嚴重疾病保險金:10萬元(限1次)

4、前十年關愛金:50萬元(限1次)。

5、保費豁免:交費期間內患了重疾,豁免續期剩餘保費,合同繼續有效。

看完之後肯定會覺得,哇!這麼好? 俗話說:亂花漸欲迷人眼。

那麼開始優缺點進行分析:

產品優勢:

1、市面上少有的針對癌症這一種疾病的轉移、復發和新發多次賠付的產品。

2、前十年可以有額外的保額賠付,這也是學習海外保險的先進經驗。

3、癌症單獨分組,並且其他重疾分組科學。

不過事物都有兩面性,既然有優點,那肯定也有缺點。事實上,這款產品的優點和缺點都靜靜的躺在條款裡,等著你去發現。

產品劣勢:

重疾保障

關於重疾保障最大的亮點是惡性腫瘤可以賠3次,那麼具體怎麼賠咱們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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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50萬保額,等待期後確診惡性腫瘤,獲賠50萬。如果第六年還活著,並且再次被確診惡性腫瘤,再次獲賠50萬。如果再過五年還活著,第三次被確診惡性腫瘤,再次獲賠150萬。那麼看下中國癌症5年生存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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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了惡性腫瘤,生存5年不容易。第6年再次確診惡性腫瘤更不容易。這樣的條款設定,是在扯犢子嗎?

輕症保障

分為五組(同上)分別獨立賠付,且同一組疾病可賠付多次,每次賠付20%基本保額,每項輕症疾病賠付次數以一次為限,每項輕症疾病保險金額不超過20萬元。同樣是只保障到85歲前。目前市場有很多輕症多次賠付的產品,您是首款帶分組的,且不同組別之間的疾病並無太大關聯,導致的結果就是會大大降低賠付的概率。

前10年關愛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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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關愛金,其實就是送了一個十年期的定期重疾含身故保障。折算成傳統公司費率也就幾百塊錢,在你這費率比傳統公司高出將近兩倍的情況下,你只送十年未免就有點小氣了。(別質疑,我分分鐘貼出十款)

特定重疾金

確診腦癌、骨癌、白血病、胰腺癌、重大器官移植、冠狀動脈搭橋術,再賠付20%基本保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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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這款產品定義的是多次賠付重大疾病,為什麼這六項疾病不都是都額外賠付20%,而是僅賠付一次終止這項責任了。

保費豁免

被保人一旦確診重疾,免後期保費,而合同繼續有效。相比於現在許多公司都有輕症豁免,這個重疾才豁免保費,實在不敢恭維。重疾賠付一次,就豁免後期保費。輕症每次賠20%,賠夠基本保額,也就是最少賠5次後就豁免保費,最多理賠22次。輕症賠5次之後豁免後期保費,我的天呢!!!

費率

如果與市場單次賠付的重疾險來看,費率高了一倍多,如果與同樣是多次賠付的重疾險相比,費率也貴了1.5倍左右,花一大筆錢買這樣一個產品,先不說能不能得的了3次癌症5次重疾,假使有機會萬幸這麼多次不死,並且每次都不同組,每次間隔都超過1年,癌症5年,那麼多條件組合,比被雷劈都難。關於想看對比費率,可以看之前幾篇文章的具體費率,這裡不做過多介紹。

總結

1、同一組別,輕症和重疾共享保額,這個是大跌眼鏡的,畢竟現在大陸沒有哪家公司會共享保額。

2、癌症間隔期5年,這時間太長,大大減少了癌症多次賠付的意義,如果是3年還可接受。其餘重疾間隔期1年也是比其他產品90天或者180天的更長。

3、被保險人需要累計賠付保額後,才可以豁免後期保費,實際大部分保險公司只需要賠付一次輕症就可以豁免保費。

4、定價過高,相同保費的情況下,如果多倍保能配置50萬保額,那麼別的已經可以做到100萬保額以上。

5、多次賠付責任不保終身,保到85歲。

6、 不包意外傷殘,只有意外身故。意外傷殘只能每年以消費險形式附加。對於要買保險的你們來說,預算又拔高了

性價比嘛?珍愛生命,謹慎投保吧

整體險種責任有模仿港險的嫌疑,算是一種創新,但太過保守,有東施效顰,生搬硬套的感覺。

綜合以上因素,我給了兩顆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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