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蘆島奧迪肇事司機韓紀華,撞死撞傷小學生23名,他會被判死刑嗎?你是怎麼看的?

依旺情深1


2018年11月22日12時15分,遼寧省葫蘆島市建昌縣第二小學門前發生一男子駕車衝撞過路人群案件。

案件發生後,當地公安機關採取有力措施迅速將其抓獲。截至目前,已造成5名未成年人死亡、19人受傷,其中重傷3人。

經公安機關偵查,犯罪嫌疑人韓某華,男,29歲,建昌縣人,無業。該人性格內向偏執,心胸狹窄,近期因夫妻矛盾,輕生厭世,產生極端思想,採取駕車衝撞方式,隨機選擇作案目標,導致案件發生。
通過以上可以看到,這個人的行為完全就是故意行為,是典型的危害公共安全行為,並且後果嚴重,性質惡劣,造成極大的社會影響。

事情已經明瞭,這種人如不被判處死刑,天理何在?

五馬分屍,難解家屬心頭之恨;千刀萬剮,不能慰藉死去靈魂。

國家應該修改法律,對那些窮兇極惡,手段殘忍,濫殺無辜之徒應該恢復古代的千刀萬剮等酷刑,對他們完全沒必要講人道,講尊嚴。對他們講人道講尊嚴就是對好人的不人道,因為這些人的行為已經把好人的心傷透了。

比如這個韓某華,你對你妻子有恨你可以衝她來,你想慶生厭世,上吊割腕等多種方式都可選擇,你為什麼要用殘忍手段帶走那麼多無辜稚嫩的生命?你讓那些失去孩子的父母如何生存?對待韓某華這種人完全沒必要講人道,對他講人道,就是對死去孩子的父母不人道,應該讓那些失去孩子的父母和受傷者的家人千刀萬剮了他,最起碼平息一點自己心頭之恨,同時也是對有類似韓某華想法的人一種強烈震懾和警告。

強烈要求死刑且不能緩刑,千萬不要到最後鑑定出有精神病史和間歇性精神病。這種人最好不要走這種鑑定程序。如果走了這種程序又鑑定出有精神病史,這次估計全國人民都不會答應的。

不管任何人受到再大的委屈,但你沒有任何理由和資格去殘忍剝奪和你無關的無辜者的生命以及傷害他們。

為逝去的五個稚嫩生命默哀,願傷者早日康復,


醉美邯鄲


對於這種惡行的人判一般的死刑都不算重,對於這種人應該處以極刑!做人再壞也要有底線,不要去傷害那些無辜的平民百姓,何況是祖國的花朵。


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殺人罪是行為犯,只要行為人實施了故意殺人的行為,就構成故意殺人罪。由於生命權利是公民人身權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權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實際被殺,不管殺人行為處於故意犯罪的預備、未遂、中止等哪個階段,都構成犯罪,應當立案追究。

如果這個司機在發生事後並未逃逸的話可能還被會被認定為醉酒後非主觀意事,不一定會被認定為故意殺人。而他卻在事後乘車逃逸,定會被認定為主觀意識,會被認定為故意殺人從而判處死刑。

最後讓我們為被撞的孩子們祈禱,希望死亡人數不要再增加🙏🙏🙏

如果感覺我說的有道理的話,請點擊上方紅色部分關注哦。


燕趙時態


畜生韓繼華,必須死刑!!!!




A我是一個兵A


無論奧迪肇事司機韓紀華是什麼人,是誰的兒子,也無論他撞傷、撞死孩子們是什麼原因,他都是罪不可赦的,必死無疑。不判韓紀華死刑天理不容!社會就沒有了公理可言,死去的可憐的孩子們的靈魂得不到告慰,也無法給死傷的孩子們的家長交代。

如果韓紀華是報復社會的,視那麼多孩子的生命為兒子,使那麼多家庭陷入了陷入了悲痛之中,他就是個喪心病狂的人,沒有一點人性,這樣的人活在社會上只能對他人造成更多更大的傷害。如果他是操作適當,失控時無意傷害了這麼多人,他又是一個有良知的人的話,他的後半生也會很煎熬,還不如死了安靜,也算以死贖罪了。悲劇已經發生,誰都無力挽回了,靜待警方調查結果,逝者安息吧!


春日蒼穹


葫蘆島奧迪司機韓繼華撞死撞傷小學生23名,抓獲的時候表示:我認了,我啥都認了。

當新聞剛出來的時候很多人認為是醉駕或者毒駕,但抓獲後都已經排除這種可能,據悉,這起事故的原因只是因為韓繼華因為家庭矛盾,產生輕生念頭,從而報復社會,他開車撞人並非蓄意,只是隨機隨性,看到這個原因後,我真是驚呆了,瞬間讓我想到這也許就是人們常說的戾氣。



可就算如此,你也不能把自己的戾氣撒到一群無辜孩子的身上啊,他們才是學前班啊,他們的人生才剛剛開始,就被你的戾氣扼殺在搖籃中,他們太無辜了,他們的父母,他們的親人,他們的家庭從此陷入萬劫不復的境地,你就是一個惡魔一個劊子手,你這種人應該下十八層地獄永世不得超生。


韓繼華必須判處死刑,最好是馬上執行,這樣的人不管活在哪裡都是一個定時炸彈,他只有死了才能告慰那些死傷的孩子和他們的家屬。


詩詞公寓


根據最新的警方調查的結果,這不是一起交通事故,而是故意傷害的刑事案件!

司機韓某,今年29歲,性格比較內向偏執、心胸比較狹隘!因為和妻子生氣鬧矛盾,歲生出輕生厭世的想法。在開車經過事故路段時,隨機產生了衝撞人群的想法,於是便逆行加速撞向正在過馬路的孩子和路邊的行人。造成了有6人死亡,17人受傷,其他傷者依然在醫院接受搶救和治理。

葫蘆島建昌第二小學門前,午休的孩子們正在有序的排隊過馬路。途經這裡的很多車輛,看到孩子們後,都自發的停了下來避讓。12點18分16秒,一輛遠處駛來的黑色轎車突然變道,駛上了逆向車道,衝向了孩子的隊伍。視頻畫面中,多名孩子倒在地上,周圍的哭聲不絕於耳,現場一片混亂。

在這起事故中死傷的孩子們,大多數都是葫蘆島建昌第二小學學前班的孩子,他們之所以會在事發時集體過馬路,是因為他們當時剛剛在校外吃過午餐,需要集體步行返回學校。

通過對犯罪嫌疑人酒精和毒品檢測,公安機關已鑑定排除醉駕、毒駕。

目前犯罪嫌疑人韓某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希望受傷的孩子們能早日康復,希望所有的孩子上學和放學的途中都能安安全全的!

希望大家在生活中能夠遠離垃圾人,像這種性格不健全、偏執險隘的人,一定要遠離,不要招惹了這樣的魔鬼!


如意島會理財


這是一起非常嚴重的事件,在事件發生之初,很多人都懷疑是否是精神問題,也懷疑是否是疲勞駕駛、汽車故障的問題。然而自今天的新聞看,事情並非如此。

據頭條“建昌縣委宣傳部”今天發佈(23日),犯罪嫌疑人韓某是29歲男性,建昌縣人,無業,他這個人內向偏執,心胸狹窄,近期因夫妻矛盾,厭世,採取駕車衝撞的方式隨機選擇作案目標,導致了此次惡性案件。事件造成5名未成年死亡,19人受傷,重傷3人。有視頻資料顯示,場面不忍直視。

(圖片來自“新華社”發佈的視頻截圖)

從以上消息來看,此人的行為為故意行為,而且是非常情緒化的行為,他把自己可能的“不幸”轉化成他人的不幸,將自己的遭遇轉化成他人的厄運,的確是心胸狹隘,至於後續的裁決,還得由檢查機關審理,不過從他性質非常惡劣的行為來看,他獲重刑的可能性很大。

有一點值得注意也被很多人討論的問題是,此人無業有車,29歲無業。那他一起工作過嗎?有積蓄嗎?

據“頭條”中北京時間旗下賬號“時間新聞視頻”報道,肇事者為建昌縣一村支書之子,死傷人數與“宣傳部”的消息略有出入,新聞還報道了肇事者名下有一家獨資公司,為一度假山莊。並稱此肇事車原本正常行駛,突然逆行,從撞擊到逃逸這個過程,新聞描述是“並未減速”。

這讓人義憤填膺,如果此人真的如調查結果所言,那實在很難給他開脫罪名,幾個未成年的小生命才剛剛起步,就死於一場情緒作案中,這造成的是多少家庭的破碎和悲痛,還有,這些孩子和家長是多麼的倒黴,才能撞上這座瘟神,他們的家庭以後該如何自視?

男子目前已經被控制,無論從情節上講還是從輿論上講,他都難逃其責,他沒有藉口去說服任何人原諒他。而且對於無業和度假山莊這事是不是在需要有有關部門澄清一下,現在實在是難以分清。


大眼大世界


剛剛送走寶馬男,就又來了個奧迪男。奧迪男的破壞力更大直接影響了23個甚至更多家庭的幸福和諧你說要不要判死刑?

   死刑!必須死刑!當然這只是我們的情感要求。如果你是死亡或受傷孩子的家人你肯定強烈要求死刑,甚至恨不得當場就解決掉奧迪男都不夠解恨!孩子是一個家庭的天,天塌了這打擊該有多大。恐怕孩子家長接到信息那一刻腿都軟了。孩子有個磕磕碰碰我們都會很擔心何況這個?

      交通法是這麼寫的:交通肇事後逃逸,並已構成交通肇事罪(致一人死亡或三人重傷以上,負主要或全部責任)的,將被判處3-7年有期徒刑。如果因逃逸緻使人死亡的,將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處罰,當然看奧迪男的表情貌似有飲酒,性質就不一樣了!

      希望奧迪男能去追隨寶馬男,讓他們在那邊一起飆車,一起得瑟。這樣才能還孩子們一個公道!給家長一個安慰!

我這麼解析大家滿意嗎,認為到位就點擊右上角紅字“關注”,謝謝





人生不掉線


此犯故意撞人,一心求死。主觀惡性極大,傷亡後果極重,社會影響極劣,是屬主動以命之紙墨,完美拓印死刑條件之陰文者。

在逐步廢死之趨勢下,鎮國之神獸,也已緩緩收起它的爪牙,從飛龍在天的張舞躍動,而漸次至於潛龍勿用的退隱神藏。

然而,寶劍入鞘,非為捲刃;神龍隱淵,未化痿蟲。惡類相犯,以求死者,則龍必躍於淵,劍自豁啷出。

此類求死者,必得其所。然而,不當好死。理應榨盡其家財,以為賠償;當然投入神獸獄,刳掠精神。培足其悔過之意,養肥其懼死之心,然後附於寶劍之鋒,喂與神獸之吻。

必待其飽受生之煉獄苦,而後快於置之死獄再踏上十八腳可!





思之遊魚


根據公佈的信息來看,事件最終結局基本不會偏離小編昨天的預測:奧迪司機韓紀華被判死刑基本是跑不掉了。

昨天事故發生後,小編當時就預測,奧迪司機故意為之的可能比較大,用交通肇事罪、危險駕駛罪的罪行條款不適合韓紀華,只有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條款最適用。

因為交通肇事罪很多時候是正常的事故導致他人死亡,危險駕駛罪存在過失致人死亡的可能,以上兩種罪名都存在過失成分,行為人不是存在故意想致人死亡的動機。

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個概括性罪名,是故意以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險物質以外的並與之相當的危險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該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主觀表現為故意。

我們看看韓紀華的行為,因夫妻鬧矛盾從而導致心態失衡,於是駕車上街隨機尋找目標撞擊,以此來發洩心中不滿,你說你選個寫字樓、商場外牆、電線杆去撞也行啊,你個惡魔居然選擇了剛剛放學、集中在一起過馬路的孩子……

刑法規定,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以韓紀華造成的5死18傷嚴重後果來看,死刑是對他最公正的判罰。

惡魔,等著伏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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