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訊“微粒貸”商標遭侵權,500萬索賠多嗎?

近日,騰訊將上海岑燁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智借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訴至海淀法院,理由是騰訊認為兩公司未經授權,擅自使用騰訊的“微粒貸”註冊商標。

騰訊要求兩公司立即停止侵權,賠償其經濟損失500萬元,並消除對騰訊造成的不良影響。

1. 微粒貸

“微粒貸”是國內首家互聯網銀行騰訊微眾銀行面向微信用戶和手機QQ用戶推出的純線上個人小額信用循環消費貸款產品,2015年5月在手機QQ上線,9月在微信上線。“微粒貸”採用用戶邀請制,受邀用戶目前可以在手機QQ的“QQ錢包”內以及微信的“微信錢包”內看到“微粒貸”入口,並可獲得最高30萬元借款額度。

2、“微粒貸款”

微粒貸款是上海岑燁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開發使用的軟件,用戶通過該軟件可以享受小額貸款等金融服務。北京智借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也通過“微粒貸款”軟件為用戶提供金融服務。

3、“微粒貸”VS“微粒貸款

騰訊是第16577525號“微粒貸”文字商標和第16577654號“微粒貸”文字商標的商標權人,授權日期均是2016年5月14日,使用範圍是第9類“可下載的計算機應用軟件、計算機程序(可下載軟件)”等商品和第36類“金融服務、金融貸款、金融信息、網上銀行、通過網站提供金融信息”等服務,二商標權期限自2016年5月14日至2026年5月13日。

騰訊認為,“微粒貸款”與“微粒貸”都屬於文字商標,但“微粒貸”註冊在先,“微粒貸款”明顯就是在蹭“微粒貸”的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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