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开往苏州的动车上,有个老奶奶强行占了他人靠窗的位子,这件事在法律上该怎么看?

南京freashman


在此前的法学课堂上刚好有这么个案例,案例上老师大致是这么讲的:这样的事例一般可以分两层来看。

第一,从民法角度看,老奶奶明显是故意以有悖公序良俗的方式侵害债权。首先,在动车和题主之间成立了一个客运合同,合同的标的是铁路部门向题主提供运输服务,在享受运输服务的时候,题主的位置是靠窗的,这里是一个从给付。因此,题主对座位是享有一个基于运输合同的债权性的占有的。题主当然可以请求老奶奶停止侵害,返还占有(即要求老奶奶离开靠窗的座位)。这是法律上的应有之义。这样的解决方式也是符合道德评价的。

第二,然而,很可惜,从解决问题的思路上,民法赋予题主的权利这里并没有什么用,因为题主的两个请求权只能通过法院来强制执行。但把这件事诉诸法院是不经济的,也是不现实的。因此剩下的解决方式只能是和老奶奶商量,或者请求铁路工作人员的帮助。这时候考虑铁路工作人员有没有帮助题主的义务,根据《铁路运输法》,这是一部行政性质的法律规定,乘警有维护铁路秩序的义务。老奶奶抢位子的行为明显造成了秩序动荡。所以题主应该是可以向乘警寻求帮助的,这是公法上的救济。至于乘务员,作为合同的协助履行者,从民法角度,面对第三人侵害债权的行为,乘务员在自己能控制的范围内,是有保护债权实现的义务的。所以当然也应该向题主提供帮助,但是同样的,作为民事上的义务,只能由法院来强制执行。

因此,根据上述分析,题主找乘警的路子比较合适。这里是一个纯粹的解决问题的法律思路,不牵扯道德的评判。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龙虎网


老太太之所以敢霸座就是算计着所有人拿她没招,人老皮厚是优势,你敢骂她就能装心脏病吓人。霸座已不分年龄大小,抱着反正没犯法的可耻想法,厚颜无耻地占用他人资源。但也不是没有办法收拾这类人,车票都是实名制,拉进购票黑名单禁止其买票上车。


12月的奇迹241


个人认为,南京到苏州乘高铁只要半个小时而已,坐不坐靠窗位置不必太认真,更不必上升到法律和道德的高度,我从上海到杭州也遇到过老人想坐我窗边的位置,人家提出来了,我就让她坐,路程很短,何必较真?!


雪狐107241426


公交车上给老人让座惯出了上车必有座的心态。为什么占座的大都老人是女性,在家被老头宠着,子女让着,小时被同龄及大叔哄着,怀孕被大家让着,退休了在广场嚣着,以前难出门,现在到处窜,以为世界都是她的,终于成就了一个怪胎……中国大妈!典型的嚣张,无知,自私,唯我独尊的巨婴!


江南149635250


看过一句话。不是外国人素质有多高,而是他们畏惧国家的法律。


笑亦依然


两天前坐火车也是,一老太太坐了我的靠窗位置,旁边的老头说他俩一起的让我坐到三排座的靠过的位置,当时我其实是很不情愿的,僵了几分钟吧,没有让的意思,其实更害怕一些不明所以的人动不动就曝光啥的,最后无奈的坐到那个座位上去了。


小鲤鱼wj


先别强调老奶奶,前段时间的座霸基本都是年轻人,座霸没有年龄之分,是由一个人的素质高低和法律意识深浅来决定的,所以不要刻意的拿老年人说事,我只能说媒体拿这件事说事是否具有某种目的,用来在老年人与年轻人之间制造矛盾,这样的问答我们鄙视,也呼吁一些媒体好好思考一下,最好是多传递正能量。


飞翔241653472


说不上法律问题,充其量是道德良知以及人格素养方面的欠缺。目前对于铁路占座方面的事件发生多起,以前也不少,但由于现在媒体发达,所以爆光程度高,但国家对这方面没有特别的规定,所以铁路占座屡见不鲜,而又无法给予任何有效处理。最后的结果,无非通过曝光,引起社会关注并给于谴责,从法律层面上无法下手解决。当然相关部门,对于这类事件,应当引起重视,制定可操作的具体规定,以杜绝这种不良行为,提高人们遵守社会公序良德的基本良知,切实维护公共场所的基本秩序,进而提高社会的道德层次!


boulder1


干脆取消座位号算了,谁先到谁就坐。沒有规矩不成方园,多数旅客都想坐靠窗户边的位置好欣赏沿途风景,毕竟靠窗户的位置只是那么多不可能人人都能满足。如果没有什特别情况男女老幼都应遵守秩序对号入座,文明出行才能给自己给他人的旅途带来愉快的心情,最看不惯的是那种倚老卖老仗老占人便宜的人,如需换位别人不让的是正当、让的是情义,出行在外大家都要自重自爱!


潇水人家638


这应该是一个契约的问题,如果都不按照契约执行,那这个社会终究会乱的不可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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