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開往蘇州的動車上,有個老奶奶強行佔了他人靠窗的位子,這件事在法律上該怎麼看?

南京freashman


在此前的法學課堂上剛好有這麼個案例,案例上老師大致是這麼講的:這樣的事例一般可以分兩層來看。

第一,從民法角度看,老奶奶明顯是故意以有悖公序良俗的方式侵害債權。首先,在動車和題主之間成立了一個客運合同,合同的標的是鐵路部門向題主提供運輸服務,在享受運輸服務的時候,題主的位置是靠窗的,這裡是一個從給付。因此,題主對座位是享有一個基於運輸合同的債權性的佔有的。題主當然可以請求老奶奶停止侵害,返還占有(即要求老奶奶離開靠窗的座位)。這是法律上的應有之義。這樣的解決方式也是符合道德評價的。

第二,然而,很可惜,從解決問題的思路上,民法賦予題主的權利這裡並沒有什麼用,因為題主的兩個請求權只能通過法院來強制執行。但把這件事訴諸法院是不經濟的,也是不現實的。因此剩下的解決方式只能是和老奶奶商量,或者請求鐵路工作人員的幫助。這時候考慮鐵路工作人員有沒有幫助題主的義務,根據《鐵路運輸法》,這是一部行政性質的法律規定,乘警有維護鐵路秩序的義務。老奶奶搶位子的行為明顯造成了秩序動盪。所以題主應該是可以向乘警尋求幫助的,這是公法上的救濟。至於乘務員,作為合同的協助履行者,從民法角度,面對第三人侵害債權的行為,乘務員在自己能控制的範圍內,是有保護債權實現的義務的。所以當然也應該向題主提供幫助,但是同樣的,作為民事上的義務,只能由法院來強制執行。

因此,根據上述分析,題主找乘警的路子比較合適。這裡是一個純粹的解決問題的法律思路,不牽扯道德的評判。希望可以為您提供幫助!


龍虎網


老太太之所以敢霸座就是算計著所有人拿她沒招,人老皮厚是優勢,你敢罵她就能裝心臟病嚇人。霸座已不分年齡大小,抱著反正沒犯法的可恥想法,厚顏無恥地佔用他人資源。但也不是沒有辦法收拾這類人,車票都是實名制,拉進購票黑名單禁止其買票上車。


12月的奇蹟241


個人認為,南京到蘇州乘高鐵只要半個小時而已,坐不坐靠窗位置不必太認真,更不必上升到法律和道德的高度,我從上海到杭州也遇到過老人想坐我窗邊的位置,人家提出來了,我就讓她坐,路程很短,何必較真?!


雪狐107241426


公交車上給老人讓座慣出了上車必有座的心態。為什麼佔座的大都老人是女性,在家被老頭寵著,子女讓著,小時被同齡及大叔哄著,懷孕被大家讓著,退休了在廣場囂著,以前難出門,現在到處竄,以為世界都是她的,終於成就了一個怪胎……中國大媽!典型的囂張,無知,自私,唯我獨尊的巨嬰!


江南149635250


看過一句話。不是外國人素質有多高,而是他們畏懼國家的法律。


笑亦依然


兩天前坐火車也是,一老太太坐了我的靠窗位置,旁邊的老頭說他倆一起的讓我坐到三排座的靠過的位置,當時我其實是很不情願的,僵了幾分鐘吧,沒有讓的意思,其實更害怕一些不明所以的人動不動就曝光啥的,最後無奈的坐到那個座位上去了。


小鯉魚wj


先彆強調老奶奶,前段時間的座霸基本都是年輕人,座霸沒有年齡之分,是由一個人的素質高低和法律意識深淺來決定的,所以不要刻意的拿老年人說事,我只能說媒體拿這件事說事是否具有某種目的,用來在老年人與年輕人之間製造矛盾,這樣的問答我們鄙視,也呼籲一些媒體好好思考一下,最好是多傳遞正能量。


飛翔241653472


說不上法律問題,充其量是道德良知以及人格素養方面的欠缺。目前對於鐵路佔座方面的事件發生多起,以前也不少,但由於現在媒體發達,所以爆光程度高,但國家對這方面沒有特別的規定,所以鐵路佔座屢見不鮮,而又無法給予任何有效處理。最後的結果,無非通過曝光,引起社會關注並給於譴責,從法律層面上無法下手解決。當然相關部門,對於這類事件,應當引起重視,制定可操作的具體規定,以杜絕這種不良行為,提高人們遵守社會公序良德的基本良知,切實維護公共場所的基本秩序,進而提高社會的道德層次!


boulder1


乾脆取消座位號算了,誰先到誰就坐。沒有規矩不成方園,多數旅客都想坐靠窗戶邊的位置好欣賞沿途風景,畢竟靠窗戶的位置只是那麼多不可能人人都能滿足。如果沒有什特別情況男女老幼都應遵守秩序對號入座,文明出行才能給自己給他人的旅途帶來愉快的心情,最看不慣的是那種倚老賣老仗老佔人便宜的人,如需換位別人不讓的是正當、讓的是情義,出行在外大家都要自重自愛!


瀟水人家638


這應該是一個契約的問題,如果都不按照契約執行,那這個社會終究會亂的不可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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