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版權費是一筆200億“糊塗賬”?音集協“案中案”再調查

作者/十八子 編輯/鄭道森 (佳欣、霍青城亦對此文有貢獻)

“給我們留條活路吧,再這麼折騰下去,KTV得黃。”在北京擁有3家KTV的老闆黃興告訴娛樂資本論(ID:yulezibenlun),“總刪歌,誰還來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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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豚君瞭解到,多家已簽約並交了版權費的KTV正在聯合起來,準備向音集協發起訴訟,“音集協從來沒有明確公佈過自己有多少首歌曲,我們都是簽約授權之後隨便使用,10年來均是如此,現在說下架就下架,我們不服”。

11月13日,距離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簡稱“音集協”)要求KTV刪除6000多首歌剛好過去一週。音像版權方也憋不住了,英皇娛樂、愛貝克斯、豐華唱片版權代理公司代表王雪公開發聲:“音集協無權要求KTV刪歌。”

整個KTV音像版權收費鏈條都籠罩著“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的氛圍。2015年KTV行業出現斷崖式下滑,原本投資500萬-1000萬,擁有30-60間房的KTV,在一年內就能收回成本迅速成為了歷史,現在能在2年內回本的,算是經營得比較好的KTV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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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說KTV也是線下娛樂的第一流量入口,誰曾想,壓倒他們的最後一根稻草卻“禍從天降”。

值得玩味的是,這波火焰針對的還有一個關鍵人物——音集協代理總幹事周亞平。娛樂資本論(ID:yulezibenlun)在微博中發現,微博名為“z周z扒z皮”的網友舉報周亞平利用工作之便,用自己旗下的北京鳥人藝術推廣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鳥人藝術”)向KTV打官司,訴訟裁判文書達2000餘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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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位業內人士向娛樂資本論(ID:yulezibenlun)獨家爆料:“周亞平正在用自己私人名義暗中操作音集協正版音樂曲庫——第一曲庫,試圖與天合解約之後,實現無縫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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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盤來看,下架歌曲、與天合解約、第一曲庫上線,他們爭奪的無非是KTV版權費這塊肥肉。河豚君粗略算了算,以全國10萬家KTV,每家交2萬元來算,每年僅版權收入就能達到20億元,10年就是200億元。而天合集團此前發佈的聲明中顯示,“足額繳納了十幾億的版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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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經營者要給消費者提供MV,必然要使用音像作品的放映權,這時KTV需要從音集協或者非音集協會員的其他權利人處獲得放映權的授權。如未獲得,均屬侵權。

KTV版權費也是由此而來。自2008年起,業內通行的法則是,凡是交了版權費的KTV,就依法獲得該音樂電視作品的放映權;若KTV不交版權費,音集協就會派相關工作人員到KTV取證、公證,走訴訟程序,直到對方願意交版權費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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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集協 裁判文書相關情況 數據來源:企查查


但關於其收費標準,恐怕問到不同的KTV,會有不同的說法。

目前音集協是KTV版權費的收費主體,多年來,其委託給天合集團,而天合集團把權利分發到各地分公司,進行收取。

表面來看,從音集協到KTV,僅有天合集團這一個中間環節。但天合集團授權給各地分公司的方式不一,有的是承包制,比如,一年某地分公司向天合集團交500萬,其他到底怎麼收,收了多少,都無所謂;有的是按照實際情況交錢,這裡面的錢還需要分給工作人員、律師,甚至是法院。

國家版權局曾發佈過KTV的收費標準,12元/天/間房是最高標準。但實際操作中,2元/天/間房、5元/天/間房、10元/天/間房等都有,浮動空間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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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沿用2015年的收費標準


北京海淀區文化娛樂行業協會目前KTV會員有130多家,自2010年,他們的交費方式實行打包價。其秘書長尹久忱告訴娛樂資本論(ID:yulezibenlun):“按照KTV房間數,分為小、中、大型KTV,每家交自己的,實行3-5元的動態收費標準,4年一簽約。不到20間房的KTV被算作小型,按照起步價3元多收費;20-50間房的KTV被算作中型,按照4元多收費;50間以上的KTV被算作大型,按照5元收費。”

當然最開始也並不是這樣,2008年音集協向海澱區KTV的收費標準是12元/天/間房,那時海淀區的257家KTV發起抗議,他們算了一筆賬,以100間包間來算,如果每間收12元/天,一天就要交1200元,一年約44萬元,負擔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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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重要的是,根據當時協會掌握的情況,這些KTV分佈在二環到六環之間,二環、三環間的KTV包房上座率還可以,但是五、六環的很多包房是空的。空置的包間每天也交費並不合理。

“經過兩年的談判,最終才達成了打包價的優惠。”尹久忱說。

也不是每個地方都像海淀區這樣“幸運”,為自己的KTV會員爭取到了權益。深圳市管理KTV的協會組織負責人王水告訴娛樂資本論(ID:yulezibenlun):“我們也試圖與音集協談,希望以團購的方式交版權費,始終談不下來。”

根據王水瞭解的情況,深圳有700多家KTV,每家每年的收費標準都不一樣。這樣的情況也同時發生在重慶、上海、廣州等地。

版權費交也就交了,畢竟屬於別人的知識產權。讓人糟心的是,“儘管年年交版權費,KTV仍然每年都會受到侵權官司的騷擾”。

一般而言,KTV向音集協交了版權費,後續關於其他權利人對KTV的訴訟,均有音集協出面解決。他們的解決方式,多數是讓KTV把侵權的歌曲刪了,以此了事。

在後續的訴訟中,各地的判例也不一樣,如果涉及侵權,一般每首歌需要賠償200-300元,但有的也有500元,甚至1500元。一旦被起訴,都會取證幾百首,導致最後賠償金額也很高,10萬元往上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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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久忱和王水都很無語,“既然是統一管理,那交了版權費就不應該出現再被侵權的問題,我們覺得這樣對KTV商戶不公平”。

作為KTV的直接經營者,讓他們奮起反抗的原因是音集協下架歌曲此舉,嚴重影響了KTV的生意。

“當初與音集協籤的協議中,沒有指明某一首歌曲,也沒有說音集協手上的歌曲有10萬首還是8萬首,一直都是這樣延續過來的。現在你執行不下去了,說刪就刪?我們不服。”黃興告訴河豚君,合同中雖然寫明瞭是音集協提供歌曲,但音集協從未提供過。基本是默認KTV使用的歌曲就是他們(音集協)的曲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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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是因為音集協的行為切實觸及到了自身利益,不服氣。而版權方卻不求利益,只求曝光。

前幾日,英皇娛樂、愛貝克斯、豐華唱片版權代理公司代表也出來說話了,“音集協無權要求刪歌”。

英皇娛樂、愛貝克斯、豐華唱片版權代理公司代表王雪告訴娛樂資本論(ID:yulezibenlun),他們自從音集協成立,就加入了協會,而真正做版權代理,大部分是從2014年開始,其中《十年》是他們的代理曲目之一。

“2014年覺得還不錯,如期收到了版權費;2015年收到之後,我們發現很多歌曲沒有進行分配。特別明顯的是陳奕迅的《十年》,這個歌曲我們擁有排他性的獨家版權,不可能沒有一個人點唱。”王雪告訴河豚君,他們找到音集協,說明了這個情況,希望音集協能給出點播數據或者進行數據審查。“音集協給我們的反饋是,《十年》有很多版本,消費者不一定選擇的是版權方擁有的版本,可能分配給了另外一家唱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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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總是充滿戲劇性。11月16日,娛樂資本論(ID:yulezibenlun)致電周亞平,諮詢英皇版權代理公司退會的緣由,“會員退會自由,並無他們(版權方)說的情況”。

“分配不合理、不透明,莫名被代表。”英皇等版權代理公司於2017年4月退出了音集協。

周亞平一口咬定,他們(版權方)退出就是為了商業訴訟,獲得更多的賠償金。可是,爆料人認為“周亞平是雙重標準,不允許別人在外訴訟,自己卻在外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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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亞平用職務之便,獲取賠償已多年?


上文所說的爆料人也向娛樂資本論(ID:yulezibenlun)透露,周亞平本人擁有北京鳥人藝術推廣有限責任公司(簡稱“鳥人藝術”),並使用這個公司與KTV打官司,獲取鉅額賠償。

河豚君在音集協官網搜索發現,鳥人藝術的確屬於音集協會員,並且是合法權利人,擁有作品51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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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料顯示,周亞平的鳥人藝術公司1994年底成立,前身是亞平音樂工作室。主要從事原創音樂及相關音像製品的開發、製作的唱片公司。先後簽約了含笑、李琛、彝人制造、龐龍、南合文鬥等歌手及組合,《兩隻蝴蝶》《你是我的玫瑰花》均是其推出的作品。

行業內,周亞平有自己的公司並不是新鮮事。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周亞平用這個公司還在與KTV打官司。大夥兒的第一反應是,“這樣操作合適嗎?賠償金都去哪兒了?”。

王水告訴河豚君:“如果鳥人公司是以規範KTV行業收費這個導向性來打官司,倒也沒什麼問題。但如果是為了商業訴訟,就有些說不過去了。錢到底是進了周亞平的腰包,還是音集協的腰包,誰也不知道。”

企查查數據顯示,2014年至今,鳥人藝術公司涉及民事案件1123件,知識產權案件53件,執行案件155件,而且在今年達到歷史最高,69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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鳥人藝術 裁判文書相關情況 數據來源:企查查


娛樂資本論(ID:yulezibenlun)查看民事裁定書發現,鳥人藝術告的均是使用了他們音樂版權的KTV,開庭時,多數KTV都不到庭,有的被法院強制執行,有的顯示是私下和解,有的是沒開庭之前就撤訴了。

對此,周亞平解釋得十分坦蕩,“音集協的班子,都是從會員單位產生。我也是權利人,有權向侵權的KTV訴訟,獲得賠償。我訴訟的KTV,都不是音集協的會員,一般都是先讓KTV交版權費,他們交了,我就撤訴。訴訟獲得的錢,版權費交給音集協,賠償費屬於鳥人公司。”

可是,按照正常音集協會員的操作方式,周亞平屬於權利人,若涉及侵權,應當是音集協來代為向KTV訴訟,獲得的賠償金,在最終統一分配時按比例分配給權利人。周亞平此舉,相當於少了音集協所花成本及統一分配這一環節。

天馳君泰律所合夥人、 小強娛樂法創始人鄭小強律師告訴娛樂資本論(ID:yulezibenlun),根據《著作權集體管理條例(2013修訂)》第二十條,權利人與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訂立著作權集體管理合同後,不得在合同約定期限內自己行使或者許可他人行使合同約定的由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行使的權利。

當然,現實情況中,有可能出現,鳥人公司自行提起訴訟涉及的作品,還沒有委託音集協管理,或者委託時對部分權利進行了保留。公開資料顯示,通過司法訴訟來行使自己權利的權利人還有北京太合麥田音樂文化發展有限公司、恆大音樂有限公司、福建大德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等。其中,曾經一個裁判文書上顯示,太合麥田僅把著作權委託給了音集協,保留了訴訟權。

問題就在於,音集協和鳥人公司的負責人均屬周亞平,合同中具體是如何約定的,這就不得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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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曲庫彰顯了周亞平最終的野心?

趕走天合,賺25%渠道費


更重磅的總是在後面。爆料人告訴娛樂資本論(ID:yulezibenlun):“周亞平於2018年5月16日就已審核通過第一曲庫網站,作為音集協的正版曲庫”。該網站11月13日還可正常打開,11月14日便已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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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曲庫上線版本


公開資料顯示,2018年3月,周亞平開始籌建第一曲庫,並同時進行工程師等崗位的招聘、商標的註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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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曲庫最終受益人 數據來源: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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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版權分配方案中,音集協抽取4%、天合集團抽取25%。在爆料人看來,“周亞平拿著音集協的工資、分著權利人的版權費,還要趕走天合,賺取25%的渠道費。”

周亞平此前在公開採訪時表示,與天合解除合約之後,音集協會在收費模式上進行升級,運用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以及移動支付等手段在所有KTV範圍內建立起一個全自動的收費系統,最終可以達到版權方拿著手機就可以看到自己的作品在市場的使用情況,做到信息安全的公開透明。

前後一結合,難道周亞平是要趕走天合,第一曲庫上位?

河豚君就此向周亞平諮詢,很顯然,他沒有料想到會有這樣一個問題,遲疑了一會兒,說“第一曲庫是為了改變行業痛點做的嘗試,未來什麼時候上線,會不會上線不得而知,目前還需要測試、實踐”。

如果周亞平用自己的第一曲庫替代天合集團,是否違規?是否有利益輸送之嫌?音集協的會員們,你們認為呢?


(應採訪對象要求,黃興、王水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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