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兩男子以收購樹木生意為掩護踩點;晚上,伺機偷盜家禽作案。自2017年7月以來,這倆“雙面”竊賊實施盜竊10餘起,案值1萬餘元。11月15日,曹縣警方將二人抓獲歸案。
11月15日0時許,曹縣公安局安蔡樓派出所民警在夜間巡邏途中,發現兩名男子駕駛一輛電動三輪車鬼鬼祟祟有意躲避警方巡邏車輛。民警停車欲上前詢問,兩男子加速騎車離開現場。民警連忙喝止,男子卻越跑越快,民警心知有異,迅速圍追堵截。
民警將兩名男子控制後,當場在電動三輪車內發現7只鵝、2只雞。經當場訊問,兩男子承認車內家禽系盜竊所得。民警當即將兩人傳喚至派出所。經查,自2017年7月份開始,兩人白天以收購樹木為名在安蔡樓鎮周邊踩點,晚上偷盜村民雞、鵝等家禽並出售獲利。一年多來,二人共作案10餘起,案值1萬餘元。
目前,二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4條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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