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原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刘鹏等7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对上述7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72.2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43元/股,并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并已于2017年5月实施,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之前公司已实施上述权益分配方案,公司拟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0日一并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调整后,需要回购的刘鹏等7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72.2万股调整为144.4万股,回购价格调整为2.215元/股,并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鉴于公司2018年1月31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对刘卫军、钟作杰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宜尚未办理完毕,本次拟一并办理回购注销相关事宜,即本次回购注销9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共计314.4万股。

上述回购注销全部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14,948.08万股变更为114,633.68万股,注册资本将由114,948.08万元变更为114,633.68万元。2018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变更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除上述第六条及第十六条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未发生变更。

公司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程序及内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上述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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