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疑案件揭秘:畸形恋引发的命案,父子棒杀72岁“第三者”

去年10月22日,滨海县天场乡某村发生了一起命案,该村村民沈厂进、沈广文父子二人将同村72岁的老人长生,在家门前用棍棒殴打致死。

最终,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两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判12年和3年有期徒刑。

几年前,沈家花了1.3万元从云南买过来一个20岁的“小媳妇”,过门不久,先后生了一男一女两个孩子,为这个家庭增添了欢乐。然而,由于沈广文的长期外出打工,村里传出了沈家小媳妇,与同村的一个72岁长生有不正当关系。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就在村民们议论纷纷的时候,长生跟一村民借了500元钱,带着沈家的小媳妇离家出走了。不久,因为花光了所带的路费,二人又回到了村里。 时过不久,长生又将沈家小媳妇带回了云南老家,二人以干父女的名义在小媳妇的娘家住上了。此时的沈家人多次打电话催小媳妇回来,并且请村委会出面去做小媳妇的工作。迫于压力,在出走了一个多月后,两个人终于再次回到了村里。

沈家小媳妇和长生回到了村里后,村委会对他们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长生当着村委会干部和沈家人的面,亲笔写下了一份保证书。他在保证书中明确写道:“今后不再与沈家小媳妇来往,如果再同她来往,一经发现,被沈家人打死打伤后果全由自己负责。”然而,长生仍沈家媳妇念念不忘。

10月22日凌晨3时许,长生再次来到沈家媳妇的窗前,不料被外出解手的沈广文逮个正着,他立即叫起父亲,二人拿着棍子,对着长生就是一阵痛打...这天清晨5点左右,民警和急救人员赶到现场后发现,70多岁的长生早已没有了呼吸。

民警勘察了现场后,很快将沈家父子抓获,沈家父子向警方交代了犯罪事实。不过沈家人始终认为,他们虽然打死了长生,却不应该为他的死负责。因为此前长生在保证书中曾明确的提到过,“被沈家人打死打伤后果全由自己负责”。

犯罪嫌疑人沈厂进说:“(保证书)是他写的,是大队调解的”。

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沈广文和沈厂进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与此同时他们提出他们虽然杀人可是事出有因,希望法院能酌情从宽处理。法院在听取了公诉机关的指控,及相关的证词证言之后,做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沈广文,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被告人沈厂进,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其实这种畸形恋早已不新鲜,在一些偏远地区,由于青壮年外出打工,留守妇女、孩童和老人成为了一个被“孤立”的群体。生存环境中的某种缺失造成了留守妇女和孩童身心得不到健全的保护,从而造成了更加严重的问题。

但俗话说的好,人立名、树立影,作为一个72岁的“长辈”,生受非议,死于乱棒,的确是无法让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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