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兄弟实施电信诈骗 姐姐帮忙毁灭证据 3姐弟一起被法院判刑

省二中院近日对陈某芳三姐弟电信诈骗一案做出裁决,维持一审判决:陈某达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40万元;陈某文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40万元;陈某芳犯帮助毁灭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2015年12月至2016年10月期间,陈某达、陈某文两兄弟多次向侯某魏、席某科购买含有假冒中国建设银行网页等内容的“钓鱼网站”,并编辑含有“钓鱼网站”链接的虚假中国建设银行积分兑换、虚假中国移动话费充值短信。雇佣杨某某、祁某某、吴某某(另案处理)利用车载的“伪基站”设备移动作案,发送诈骗短信,诱使被害人的账户中存款通过网上银行转到其预先用购买他人身份证、银行卡开设的理财账户,再提现获利。陈氏兄弟的姐姐陈某芳得知公安机关将弟弟抓获后,企图毁灭关键证据,被侦查人员当场抓获。陈某达、陈某文通过上述手段实施诈骗行为521笔,其中交易成功490笔,共骗得100余万元。

洋浦检察院收到案件后,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核实证据,提审犯罪嫌疑人,依法批捕涉案8名犯罪嫌疑人,经办案人员查清犯罪事实和证据确实充分后,向洋浦法院提起公诉。洋浦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林鸿河 麦文耀 通讯员万焕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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