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電總局:堅決遏制追星炒星 嚴格控制綜藝節目嘉賓片酬

11月9日,國家廣播電視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文藝節目管理的通知。

通知指出,堅決遏制追星炒星、泛娛樂化等不良傾向。各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和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機構要從講政治的高度深刻認識追星炒星、泛娛樂化等問題的嚴重危害,堅決摒棄以明星為賣點、靠明星博眼球的錯誤做法,嚴格控制偶像養成類節目,嚴格控制影視明星子女參與的綜藝娛樂和真人秀節目。各廣播電視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結構化管理和宏觀調控,減少影視明星參與的娛樂遊戲、真人秀、歌唱類選拔等節目播出量,積極擴大新聞、經濟、文化、科教、生活服務、動畫和少兒、紀錄片、對農等公益節目播出量,製作播出更多富有時代氣息、格調積極健康、具有文化內涵的原創節目。

鼓勵以優質內容取勝,不斷創新節目形式,嚴格控制嘉賓片酬。各廣播電視播出機構、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機構、節目製作機構要堅持以優質內容取勝,不斷開拓創新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節目形式,摒棄浮華,注重節儉,力戒高價追星、鋪張浪費,對影視明星參與節目的片酬要控制合理額度,倡導影視明星以社會責任心和使命感積極參與公益性節目,堅決糾正高價邀請明星、競逐明星的不良現象。各電視上星綜合頻道19:30-22:30播出的綜藝節目要提前向總局報備嘉賓姓名、片酬、成本佔比等信息,每個節目全部嘉賓總片酬不得超過節目總成本的 40%,主要嘉賓片酬不得超過嘉賓總片酬的70%。重點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機構的網絡綜藝節目也要符合上述規定,上線前向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報備以上信息。地面電視頻道和其他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機構綜藝節目的嘉賓管理均要符合上述規定,由當地廣播電視主管部門負責備案管理和日常監督。

通知要求,嚴格執行已出臺的電視劇網絡劇(含網絡電影)成本配置比例行業自律規定,每部電視劇網絡劇(含網絡電影)全部演員片酬不超過製作總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員不超過總片酬的70%。如果出現全部演員總片酬超過製作總成本40%的情況,製作機構需向所屬協會(中廣聯製片委員會、電視劇製作產業協會或中國網絡視聽節目服務協會)及中廣聯演員委員會進行備案並說明情況。無正當理由或隱瞞不報的,一經查實,由所屬協會上報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視情況依法採取暫停直至永久取消劇目播出、製作資質等處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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