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紀委市監委通報一起黨員幹部嚴重違紀違法案件

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一起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日前,市紀委市監委通報一起黨員幹部嚴重違紀違法案件。

2018年11月18日,舟山市公安局新城分局查處一起網絡傳播謠言案件。經查,2018年11月,舟山市工商業聯合會黨組成員、副主席林海峰捏造不實信息,通過微信發給多人,並在網絡上迅速傳播擴散,造成惡劣影響和嚴重後果。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依法對其作出行政拘留的處罰。林海峰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喪失黨性原則,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捏造事實誹謗他人,嚴重損害黨員幹部在人民群眾中的形象。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等有關規定,被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通報指出,林海峰有關問題的查處反映出我市個別黨員幹部無視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熱衷於獵奇“小道消息”,捏造拼湊事實,傳播不實言論,嚴重損害政治生態,其受到黨紀政務處分,完全是咎由自取,教訓極為深刻。廣大黨員幹部一定要以案為戒,舉一反三,時刻反躬自省。

通報強調,網絡不是紀外之地、法外之地,網絡行為是黨員幹部言行的重要組成部分。黨員幹部必須認清網絡謠言的危害,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模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自覺宣傳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要嚴格對照《關於規範黨員幹部網絡行為的意見》中的負面清單,自覺規範網絡行為,傳播正能量、弘揚主旋律。

通報要求,全市各級黨組織要認真貫徹落實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和黨委(黨組)網絡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切實加強對黨員幹部網絡行為的教育、引導和管理,維護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廣大黨員幹部要堅定政治立場,提高政治鑑別力,不造謠、不傳謠、不信謠。同時,還要積極引導身邊的親朋好友堅決抵制錯誤言論和不實信息,共同維護網絡健康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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