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8期」嚴厲打擊毒品犯罪 淨化社會環境

「第408期」严厉打击毒品犯罪 净化社会环境

毒品禍國殃民,是社會的公害。今年6.26國際禁毒日的主題是“抵制毒品,參與禁毒”。為了嚴厲打擊毒品犯罪、淨化社會環境,也為了切實做好禁毒宣傳教育工作,提高群眾認識毒品、拒絕毒品、防範毒品的能力,在6.26國際禁毒日當天,福綿區法院對兩起販賣毒品案件進行了公開審理並當庭宣判,給販賣毒品危害社會的行為予有力打擊。

「第408期」严厉打击毒品犯罪 净化社会环境

“被告人李某某涉嫌販賣毒品一案,現在開庭!”隨著唐偉貞法官的法槌落下,嚴肅的庭審開始了。李某某是福綿新橋鎮人,於3月20日當天兩次販賣毒品海洛因共0.34克。李某某在交易現場被公安民警抓獲,從其身上查獲了毒品和毒資。庭審上李某某對其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被告人周某某犯賣毒品一案也於6月26日當天庭審。周某某曾於2014年11月被廣東省深圳市公安局寶安分局強制隔離戒毒,但出來以後又重操舊業,他於3月14日當天販賣毒品海洛因0.14克被抓獲。公安機關從其身上查獲了毒品和毒資。庭審上週某某對其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我國刑法規定: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法庭對被告人周某某和李某某當庭宣判:福綿區人民法院以販賣毒品罪判處被告人周某某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判處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宣判後,二名被告人均表示服判。

2018年上半年,福綿區法院共判決涉毒案件13件13人,多為販賣毒品罪,且判處刑期均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未出現較為嚴重的毒品類犯罪。但是較去年同期的5件6人相比,今年福綿轄區的涉毒案件數量呈上升之勢,打擊毒品犯罪仍然任重道遠。福綿區法院將繼續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對毒品犯罪始終堅持高壓打擊的態勢,堅決遏制毒品的滋生和蔓延,切實維護轄區內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增強人民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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