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我國的空軍戰機愛打火箭彈?如果是,是為什麼?

軍事小科普


之前胡寫了一文,現繼續了。

愛打火箭彈?,這話從何說起呢,估計是經常看到宣傳意義上的視頻節目、報紙畫刊、報道介紹得出的結論吧。個人以為天朝用火箭彈甚多不假,但選用“愛”字來表述頻繁的選擇使用,該字卻遮掩了選擇適用它時認識上的偏頗與無奈,只顯現出有意的成份喔。它的認識上的優缺點可取捨於對手,或結合可能的對手之武器水平條件來做評判,但一般意義上的性質作用,就應以一般適用概念來解讀,雖然因國而言結論或許會有某些方面的小偏頗,但其結論總歸還是隨大流也符合發展潮流的。

火箭,個人腦中的理解是以含(載有)氧化劑的推進劑,在點燃固體燃料推進劑(小型火箭均非液體燃料)噴射的反推力推動箭體高速向前飛行,而火箭彈也只是火箭前部裝爆炸藥做武器的專門設計的武器款式罷了。火箭彈是一種簡單成本又低賺,一載具可密集發射命中目標威力也大。特別是近短射程的火箭彈其配簡單的發射裝置,可大規模低成本少技術的生產,其作戰在人們想象的效能下威猛無比。他們往往丟開能否有條件發射出準備的火箭彈不講,只想到(可能)成功的攻擊發射下,被打擊者將承受一片火海,在如此壯觀威猛的視覺效果及光環的照耀下,它成了某些人眼中的大殺器,也成就了它名不付實的“窮國的大殺器、窮國的威懾、窮國的化武”之名。

火箭彈的發展也與其它武備一樣,也是在追求精良與時代相合拍的過程,否則不可避免會被淘汰或萎縮,火箭彈的使用範圍除遠程外,近、中程是明顯被壓縮發展前景了。從二戰後期大規模應用(地面的如蘇聯的卡秋莎,空中對地的機載火箭彈)至戰後的發展,其發射平臺更明顯發展為陸地自行中,遠程火箭炮,還有就是那機載配備的小型火箭彈。

以地面為發射平臺的,世界上(實際天朝最全)它有近、中、遠程火箭炮,該三射程(或稱三種規格)既決定了它參戰的條件,也決定了顯現出其各自完全不同的生產成本,其裝備入隊之部暑成本也完全不同,實際顯現的可作為參戰的實用性、可能性也完全非一檔次。

對於三種規格可說:短近程體現了各項的最低成本,低賺的彈體還有簡單的發射裝置,便宜的它只是在今日科技下它又有何用?,感覺交給游擊隊打游擊適用嗎?,看似它如此簡單的發射裝置及操作的低要求,但因射程過短問題成其要發揮作用時的嚴重阻礙,過短射程變成了其己不具發射的條件了,幾十年前可能的作用今日也只剩下想象了。

中程火箭炮(彈)而言,中程火箭炮綜合成本(火箭彈與發射車等系統)與短時間內達到的火力相比,其還是具有一定優勢的,但其飛行速度低造成射擊精度不高,在現今需要指那打那不誤擊旁人邊物的要求下,它射擊時以總量多並以覆蓋目標的打擊放式為優勢,它與中遠程火炮相比其打擊追求的精準實在過低,它總顯的與追求精準打擊格格不入,現今打點再以過去覆蓋(面)的方式攻擊或己不適時宜了。另外因其射程有限之原因,在離被選定攻擊的目標距離會顯過近,作為現代戰爭他人怎容你靠近呢,況且還是幾十管的,需地面公路到達的,體積火力並不小的武備。據此中短射程火箭炮在現科技條件下,基本可認為己無用武之地了,印象中之前的西德約70年代曾裝備過,久未再聽報道估計可能早己淘汰了吧。當然交戰雙方力量相差大,那就另當別論了。

遠程火箭炮(彈),它與普通意義上的火箭彈之賺價己挨不著邊了,其遠射程高精度大火力的造價真不低了,此時讓人感受到它是一枚大火箭,而非顯現其攜帶彈頭了哈。雖成本高但其遠射程(高成本下的相對打擊目標的高精度)成為它的最大優勢,且遠射程往往攻擊的不是點目標,這對其射擊落點做不到點狀特點的一種“適應適宜”。不管怎樣與導彈相比,它少了控制機構、主控設備,相比之下成本比導彈還是小不少,在其適用的環境及目標下,它仍會起到設想的作用與目的。據此在將來可能的大規模戰爭中,遠程火箭炮在今天看來,它還是可起到今日設想之作用的。

空射火箭彈問題:二戰及前,對地除能投彈之航空炸彈威力大外,之後就排上機載的火箭彈了,而火箭彈相對輕巧攜帶彈頭裝藥量也有限,但它基本也屬輕型航空器對地的重武器了(當然輕型機也有帶小型炸彈,但除炸彈外它就是大王了),它可對地面目標以面(非點)的打擊,其對地攻擊效果遠大於它的下屬,也即機炮的點攻擊或有限的對面目標的威脅(掃射)哈!。

對於機載火箭彈,再次又需提到現今科技及各國的武器裝備之水平了,除非交戰雙方武備差距巨大,或一方己基本消滅對手之還手之能的,否則現今何來選用火箭彈的適用環境和條件喔。

同上之理短射程的火箭彈發射,對於固定翼飛機飛行員而言,往往還是以飛行員目視目標方式(可視距離內)進行攻擊,而且火箭攻擊前還需提前調整飛機對目標的姿勢,最近甚至少於十公里(要超射程也近似該距離吧)的距離上讓自己顯擺在對手面前。而此時空域估計距己方控制區距離還不會近(固定翼戰機作戰區域一般會比武直要遠),相對於真正相當武力之國間的較量下,此遠離己方控制地域的交戰空域,那來的久留空在對手面前又不被擊落的機會喲。

對於武裝直升機參戰的地域,此時應該離己方控制區距離不遠(相比固定翼、直升機相對離己方更近),或許己方能部分控制交戰地域或空域,此時可利用空域及地形進行攻擊發射。現今科技武裝的武器下,適用火箭的機會應該會是少之又少了吧。武直機對地面防守方而言目標也不小,想調整並保持火箭進攻姿勢來發射火箭,估計會被看成是主動找死的行為了。

現近距與敵接觸的抗擊與對抗,均選射後不管的方式(如空射打擊裝甲車的導彈),為的就是儘快脫離危險地域空域。別指望自己長時留空在對方防空火力下而無事,要知道靠運氣好是罩不了你也救不了你的。據此飛機攜帶火箭彈進行打擊,因火箭使用前飛機需久留目標前,該風險隨防空武備的發展越來越大,個人理解將會漸萎縮至最終淘汰。

對比現今軍事強國,天朝選擇適用的火箭(彈)明顯多過他人(故小編才有咱愛用之說哈),或許是與咱交界或衝突之地都是山地為主,適用地面火箭炮(彈)機會、條件可能略大於他國。但細觀近年來世界上局部衝突的過程,遠程火箭攻擊仍在做為某種遠程打擊手段(如海灣戰爭),但作為中、近程火箭炮己明顯失去或出現或被選擇的機會與興趣。另外還有那機載火箭彈,在固定翼專業對地攻擊機上,如以類似之前強擊機歸類的美A10上還有見,但作為兼顧對地攻擊功能的如F15、I6、18等主力戰機上就少見或不見了。然咱蘇27、殲11、殲8、飛豹(因稱其為戰鬥轟炸機而非強擊機)等非專業對地的戰機上,在設定對地攻擊時仍會載有火箭巢。應該說適用火箭彈這問題上,理念上還存在著不小的差異喔。

現今對於機載火箭彈的使用,它與現今防空武器的發展相矛盾,火箭彈廉價造成敵損害是優勢,但使用高風險是不爭的事實,它己越來越不符合適用現代戰場也應承認。雖說對於現可能的交戰對手之因素可留存,但仍應考慮作戰環境及科技發展進程帶來的負面影響,還有對手將來的發展或根本性改變之問題吧。對於此問或許大家還存各種理解與看法,個人現今對仍有裝備也不敢武斷下結論說對與錯哈。

以上純粹個人認知與看法及理解,看客認為有誤可批駁或糾正,但勿胡噴哈。

又寫於高鐵上。


wangan1


因為我國當初進口的蘇27戰機並不具備對地攻擊能力。除了因為蘇27追隨F15的理念都是作為空優戰機研發的下視下射能力被刪減殆盡。那麼我國在沒有大型轟炸機的情況下自然希望戰機能對地有所作為。於是練習火箭彈。可以不借助雷達肉眼攻擊。實際上在實戰中這是得不償失的。用昂貴的戰機低殺傷火箭彈去攻擊地面暴露目標很容易偷雞不成蝕把米。但是並不是說打火箭彈一無是處。我們知道現代制導武器基本上都做到了反射後不管。但是訓練時以制導武器為訓練項目一是價格昂貴。二是過於簡單,對瞄準要求不高。而火箭彈恰恰可以讓飛行員更好掌握在無制導情況下飛機操控與武器投擲的最佳時點。無形中加大了難度。為更好的掌握飛機特性提供幫助。當然我國打火箭彈並不是從蘇27開始的。可以說很有傳統。最後不得不說火箭彈可以清晰的標註出彈著點而不像一般模擬攻擊那樣依靠事後的數據分析。使訓練更加直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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