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一品大員出差,如果被暗殺或投毒,意外死亡,會有什麼後果?

豔陽雪


古代一品大員出差,那就相當於欽差大臣,他們代表皇帝外出辦事。如果被殺或者意外死亡,那就相當於打皇帝老子的臉,按照法律而言後果會非常的嚴重。尤其是權力空前集中的清代。



法律規定

一般來說欽差出行的當地會有地方官員實行戒嚴,負責保護欽差大臣的人身安全。一旦有匪徒刺殺欽差大臣,首先第一步就是將地方官員扣押審訊,然後擒拿真兇,其次懲治欽差身邊的護衛人員。

案件審理結束之後,真兇歸案必死無疑,而護衛人員因為護衛不利全部處死。經過查實之後,地方官員如果參與其中,處以死刑,如果沒有參與全部革職,治失職之罪。



清朝欽差大臣被殺

1808年嘉慶得知淮安地區發生水災,五萬餘名百姓食不果腹,已經有了民變的跡象發生。因此嘉慶迅速下撥了20萬兩白銀作為救災之用,不料受災的百姓每人只領到了一二錢的銀子。也就是說真正用到百姓身上的銀子最多也就一萬兩,這件事讓嘉慶十分惱火,於是迅速派了新科的進士李毓昌查辦此事。

當地知縣王申漢等人得知嘉慶欽差到此,所以準備鉅款賄賂李毓昌等人。但李毓昌出身貧苦知道百姓的困苦,而且其為人品學端正,所以拒不接受賄賂。



經過李毓昌的私下查證,蒐集了所有當地官員貪汙受賄的證據。正當李毓昌準備返回京城時,王申漢等人買通了李毓昌的家奴護衛三人,這三人在李毓昌的飯食中投下了劇毒將其殺害。之後偽造了李毓昌自縊身亡的現場。

當李毓昌的夫人看到丈夫的遺體時,從其遺物中看到了王申漢等人的貪汙證據,所以推測丈夫死因不簡單。經過仵作查證,李毓昌死因真相大白,嘉慶因此盛怒,下令追查此事。



案件水落石出之後,嘉慶親自批示處死當地所有貪官汙吏,將其拋心挖肺祭奠李毓昌在天之靈,之後也將這些刁奴全部凌遲處死。

這件事發生之後兩江總督鐵保、江蘇巡撫汪日章因為失職革職流放新疆。

從這件事情上我們也可以看到朝廷對於欽差大臣的重視,一旦有人暗殺欽差大臣,那造成的結果是非常嚴重的。



當然如果暗殺欽差大臣背後的勢力龐大,能夠公然抗衡皇權的話,只需要替罪羊即可。比如張文祥刺馬案,這件事發生之後,由於其背後勢力的阻擋,所以僅有一個張文祥落案,最終結果只有張文祥被拋心挖肺祭奠馬新怡。


我是越關


按著當時的律法,所有戰死的護衛隨從一律嘉獎當烈士,而活著的護衛人員則一律斬首。這是從戰國時候魏國開始施行,然後歷經各朝各代後一直保留下來的,這是為了防止有護衛人員在危險的時候丟棄自己的主官逃走,同時也鼓勵護衛英勇殺敵救主。

其次,該案件事發地點的所有州牧郡太守府衙等三品以下七品以上官員一律就地免職並押送刑部受審,因為這些人都有作案的嫌疑。所以必須先拿下來抓起來關,然後朝廷還會派出欽差大臣手握尚方寶劍來地方督察案件真實情況。但是,不管真實情況如何,這些被關起來的官員政治生涯就完了,即便查明自己沒有參與暗殺那麼失職之罪也足以讓人罷官奪爵並充軍流放。所以呢,一般有朝廷大員要下來巡查,那麼地方的安保工作那得怎麼一個捉急,一般是要把所有行程事先敲定下來,然後開始清場排查,戒嚴,所有有犯罪前科的一律先抓到牢裡關起來。因此歷來朝廷大員出巡都是勞民傷財的事。

最後,一旦被查實暗殺事件為某人作為,那麼不管成功與否,這個行事之人必然會被案誅九族。


優己


這個後果很嚴重的,天子一怒伏屍百萬,當然你這是假設,一品大員出門隨從保護的軍隊肯定多,還有貼身死侍保護,哪那麼容易死,刺殺一品大員全家抄斬,一般人做不出來,肯定上升國家層次,敵國刺殺,政敵對手謀殺都有可能。一品大員除了地方上將軍,在北京城的是很少出門的,清朝地方上的一品大員,有直隸總督,兩江總督,兩湖總督,陝甘總督應該是一品大員吧,這樣的人怕死肯定會保護自己。到了明朝,一品大員只有駐守邊疆的大將軍和南京中央機構裡的老頭子了,那更不容易死了。不過還真有刺殺的案例,同治年間,兩江總督馬新貽就被刺殺,這和朝廷的爭鬥有關,同治年間皇帝威信為不咋滴!後來不了了之,再後來曾國藩調任兩江總督位置。可以去看看。


李晚晴呀


起源於明清的一品大員是中國官員的最高級別,但是一品一般只是榮銜,真正的實權封疆大吏其實是從二品開始,但是實權的封疆大吏又要在朝中掛一品的中樞榮銜,權力才算完整,說話才算數。

一品又分為正一品和從一品,正一品對應的官職為——

1. 太師,太傅,太保,光祿大夫

這幾個是典型的榮銜,表示皇帝信任你,皇子接觸你。

2. 中和殿大學士、保和殿大學士、武英殿大學士、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大學士、體仁閣大學士、東閣大學士

這幾個,相當於皇帝的貼身秘書,代表了決策權,知情權。

3. 領侍衛內大臣,鑾儀衛掌衛事大夫,建威將軍

這些相當於貼身保鏢。

4. 子爵(清朝時期)。

這個表示待遇。

從一品對應官職為——

5. 少師、傅、保,太子太師、傅、保

也是和皇家親近的,不過低半級。

6. 協辦大學士

也是貼身秘書,不過低半級。

7. 六部尚書,理藩院尚書,都察院左、右都御史,內大臣

這些屬於幹實事的各部部長,公檢法最高領導,警衛部隊最高領導。

8. 滿洲、蒙古、漢軍八旗都統,駐防將軍,烏魯木齊都統,察哈爾都統,提督,榮祿大夫,振威將軍(清朝時期)。

這些屬於有一點點實權的,帶兵的。

一般來說,1-6 都是在京中的,到地方出差的幾率比較小,而且一旦出差,也都是專門的管道。

而7-8,因為工作關係,就有可能到地方了,尤其是提督,但是提督是武官,到了地方是受總督、巡撫等文官管制的。

真正意義上的實權大員,實際上是二品的總督、巡撫。

如果這兩個職務又掛了一品尚書銜,那就是真正的封疆大吏,一方大員了。

那麼歷史上有沒有這樣的大員遇刺呢?

還真有。

清朝有兩個。

第一個是著名的刺馬案

同治九年七月二十六日(1870年8月22日),兩江總督馬新貽到金陵校閱場參觀射箭訓練。這個時候兩江總督只能算是二品不能算一品。

返回總督轅門的時候,半途遇到有人攔路鳴冤,刺客張汶祥乘亂用匕首刺殺馬新貽,第二天,馬總督不治身亡。死後,朝廷賜予他少保榮銜,可以算是一品了。

作為晚清四大懸案之一,這個案子在當時一直沒調查清楚。有說是馬新貽之死是因為不守信用被兄弟報復,也有說是馬新貽被指派查曾國藩在攻打太平天國天京時吞沒的財產因而遭到曾滅口。

但是最終也沒查出來個所以然,也就不了了之了。朝廷為了權力平衡,也沒有大動干戈地去查,除了懲治刺客,也沒牽連其他人。

這個改變為了很多電視劇,比如《刺馬》、《投名狀》等等。

第二個是林則徐

1847年,林則徐已經是雲貴總督了,1848年,又封太子太保,咸豐帝非常重用他,希望他南下去平定剛剛有點苗頭的太平天國。但是林則徐那個時候身體一直不好,在南下的時候,因為痢疾不止,不治身亡,享年66歲。

很多人覺得林則徐就是積勞成疾病死的,但是也有人分析說,他是被人下藥,下了巴豆導致腹瀉不止而死。因為林則徐死前大喊“星斗南”。有人說這個發音像是“巴豆瀉”,就是說是被人下了巴豆導致腹瀉,也有人說這個發音像是“新豆欄”,是指以前他禁菸時候得罪的一些當地仇家。

如果這種傳聞是真的,那麼林則徐就算是中國歷史上在出差時被投毒致死的最大的官了。

對此,是當作正常病故處理的,也沒有什麼牽連一片。

連自己的功臣,封疆大吏的安危都無法保障,足以說明一個朝代的腐朽沒落了。


HannibalLecter


林則徐以待罪之身出任廣東的官職,在赴任途中被毒殺。也沒


輕步兵


封建社會的官場,講的是排場。這場面可不是吹的。自開始封官為吏那一刻起,沒有人不是不企圖爬得更高的。地位越高,官位就大,排場也就更喧囂,威風八面,極能滿足為官爭風光耀祖宗的目的,讓鄰里側目而敬畏之。

至若在位為政,在地方在朝廷。官員的出行是雙重保護的。一是官位上的相應配製。比如,蕭何在相國位,劉邦增二千人保護。二是,私人的保鏢,家將(這在歷朝歷代官方允許),比如,秦朝李斯上班,護衛人馬走了半條街,讓秦皇大為不滿。——這些位極人臣的一品大員,平日裡尚且如此,一旦奉了皇命外出赴任或調研,那戶部,禮部,吏部,甚至兵部也有所安排,更別說私人武裝,沿途地方,江湖俠客的拱衛了。這樣一來,想行刺,劫道的綠林人士遇到的困難就非常的多了。外人想靠近也沒辦法。至於下毒,人家有試吃的奴才先嚐,先死的中毒的是別人。只有意外死亡,如秦始皇崩在沙丘,才叫天意。

總之是,官員一去,大多能安抵目的的。 有如意外死亡。六部中的刑部就有事幹了,該怎麼著,按刑條辦理就是了,後果是誰,逮誰就是了。這一點不困難。





劉一千五


漢景帝年間大臣在回家途中被殺,皇帝大怒徹查幾個月終水落石t出,嚴罰了不法狂野之血徒,,,


94310417小云


好奇怪,為什麼出這麼難的古怪問題!真有這事兒發生,那就是國家事故!可是我歷史知識有限,沒有例子。百度也沒有先例啊!請問:會存在嗎?


鳳凰36402


清朝末年的刺馬案不就是鬧得沸沸揚揚,最後還不是草草收場了事。


不忘初心hx


那肯定是非常嚴重的,這個一品官員出差是代表皇帝出去辦事,如果中途有意外或者出事,那就相當於皇帝出事,不拿皇帝當回事,你說嚴重麼??那是相當嚴重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