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用人单位为躲避社保,辞退了有社保的正式员工,全换成了小时工,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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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叫非全日制用工?

1 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二、聘用非全日制用工的原因

有些岗位根本不需要全日制用工。比如,保洁工作,也就是清洁阿姨。

三、非全日制用工的优缺点

1、优点

1)来源广泛,随招随到。

2)带来活力,注入新鲜血液。

3)成本降低,工资低,无需为员工购买社保和公积金,炒掉员工无需赔偿等等。

2、缺点

1)根本找不到优秀的人才,人才是不稀罕临时工岗位的。

2)没有对员工进行培训,工作质量难以保证。

3)人员更替频繁,影响士气。

4)管理会出问题。不能让员工打卡,不能8小时上班。如果上班8小时以上者,就违反劳动法了。

5)如果公司全部使用临时工,哪怕是劳动密集型企业,也离倒闭不远了。

四、典型案例

深圳某净菜配送公司与2016年3月,招了一名洗菜员,签订的是非全日制劳动合同。要求该员工每天上下班打卡,工作满8个小时。

到了2017年2月份,公司要该员工离职。该员工到街道办申请劳动仲裁,只要求赔偿一个月的工资(2000元)。

仲裁结果:赔偿11个月的工资。

总结:全部聘用每天4小时的临时工,合法。但是,公司离倒闭不远了。如果聘用每天8小时的临时工,不合法。


陈权高级顾问


你说他不合理,那么好他就关门歇业,聘请不起了,把就业人员推向社会失业,你你认为这就是你所需要的效果吗?


狂潮中的小虾米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啊,自从劳动法规定“上班满十年,就是长期固定工,不能随便辞退”后,劳务皮包公司遍地开花,劳务派遣用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同工同酬只能做梦,


广生居士


辞退了有社保的正式员工,若被投诉,要面临高额罚款和赔偿,这样的成本比小时工还要高几倍啦。若没被投诉,且员工不想缴社保,可以换小时工,按时发日资,这样做法对公司有利,对员工无利。注意:纸包不住火,早晚会被查封整顿。


手机用户73186915986


还有的单位为了不交社保专门招退休人员工作。


马家军R


在不就是给你整成劳务外包和派遣。玩得了


一面的缘999


辞退所有有社保的员工,有可能支付高额的经济补偿或赔偿金,其成本可能高于使用小时工(即非全日制用工),得不偿失!


劳动法学者刘靓


这样作的单位基本都是小老板,想做大做强的老板没有这么干的。


海天一色123069422


合不合理可商议,但是合法的!这就是企业老板的小心思!


非常各


合理的啊你国家管不着人家人家企业说了算就拿年龄歧视的问题来说吧人家就要35岁以下的你有哲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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