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一村村委會主任、村黨支部書記都被處分!

蚌埠一村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都被处分!

【以案警示】

蚌埠一村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都被处分!

坐收坐支的“便利”要不得

蚌埠一村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都被处分!

線索

來源

2017年11月,懷遠縣紀委收到上級交辦的包集鎮牌坊村村委會主任崔北雲等人貪汙淮水北調徵地拆遷補償款等問題線索後,立即組成核查組,對此問題線索進行深入核實。

情況

調查

對於村級資金管理來說,申請的集體補償款的資金會直接歸入村賬,村賬由經管站進行實時跟蹤,每一次使用都需要進行審核把關,所以對於想要在日常使用中得到“便利”的村幹部們來說,這就成了一個問題。

經查,2008年,包集鎮牌坊村在配合淮水北調工程徵地拆遷後可以申請得到補償款。經崔北雲和村黨支部書記付玉田、村黨支部委員邱全杭等村幹部研究,決定將淮水北調徵地拆遷補償款計283610元以付玉田、邱全杭等8人名義上報。同年8月,經崔北雲、付玉田同意,邱全杭統一收回上述補償款後未入村賬,並由其個人保管。2008年9月至2010年12月,經付玉田同意和崔北雲籤批,邱全杭將上述補償款用於補償農戶、墊付社會撫養費和村級開支。既得到了補償款又不用受到經管站的制約,省去了不少所謂的“麻煩”。

2008年至2013年,經崔北雲、邱全杭等村幹部同意,付玉田將從包集鎮政府領取的社會撫養費返還款計83495元也未入村賬。2014年12月至2017年6月,經崔北雲和邱全杭同意,付玉田將上述款項用於墊付社會撫養費和村級開支。

處理

結果

2018年10月,懷遠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分別給予崔北雲和付玉田、邱全杭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違紀者說】

“我們認為只是簡便一下程序,既沒貪也沒佔,不會有什麼事,誰知道我們三個人都踩上了紀律的高壓線。”崔北雲在簽收處分決定時懊悔不已。

【執紀者說】

“村賬鄉管”的目的是促進鄉(鎮)政府有效監督村級財務,杜絕村幹部鋪張浪費、亂開支的現象,進一步推進農村的黨風廉政建設。村幹部違反“村賬鄉管”的財務管理制度,私設“小金庫”,坐收坐支村集體資金,其目的不外乎是用錢方便、能夠支出違規費用等,但這往往也是滋生貪汙腐敗的“溫床”。崔北雲和付玉田、邱全杭作為村級工作的主要負責人和經手人,三人本應按照職責分工,嚴格遵守國家黨紀法規,認真完成本人承擔的工作任務,但卻為了躲避鄉鎮的財務監督,坐收坐支村集體資金,應當要承擔違紀責任。組織上及時“當頭棒喝”,既是對他們的提醒,也是對他們的一種愛護,避免今後釀成大錯。(懷遠縣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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