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通報二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蚌埠:通報二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一、五河縣頭鋪鎮薛林村黨總支副書記、村委會副主任朱明亮違規接受服務對象宴請、參與公款吃喝問題。2014年至2016年,朱明亮先後多次接受服務對象宴請。2017年午季,朱明亮參與公款吃喝。2018年11月,朱明亮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二、固鎮縣新馬橋鎮南廟村原組織委員、會計陶萬里違規操辦兒子生日宴問題。2016年10月,陶萬里為其次子舉辦一週歲生日宴席,村幹部及一些非親屬參加,違規收受禮金3200元。同時,陶萬里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8年8月,陶萬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蚌埠市紀委監委)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