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案纪实:14年间,残忍杀害13条无辜生命的悍匪成瑞龙案 始末

大案纪实:14年间,残忍杀害13条无辜生命的悍匪成瑞龙案 始末

大案纪实:14年间,残忍杀害13条无辜生命的悍匪成瑞龙案 始末

大案纪实:14年间,残忍杀害13条无辜生命的悍匪成瑞龙案 始末

中国又一悍匪,手握十三条人命,却说我本善良。

2010年11月2日上午10点14分,广东省佛山市殡仪馆。37岁的成瑞龙戴着手铐和脚镣被几名法警押到一间二十多平方米的房间里,然后躺到屋子一侧的单人床上。这是一间空旷的房间,四壁雪白,除去一张单人床外别无外物,特别之处在靠床的一面墙壁上开出了一个小窗口。平躺下的成瑞龙把一只胳膊伸到窗口外的另一间屋子里,之后,负责执行死刑的工作人员开始用剪刀剪开他的衣袖。

成瑞龙两眼直直盯着头顶上白色的天花板,肃穆的房间里只能听到布料被撕剪的“嘶嘶”声。

此刻的他在想些什么呢?他的脑海里是否会回想起数十年来杀害过的13条人命呢,是否会在心里默默对他们表示歉意?虽然这句“对不起”他从未开口对这些受害者说过。

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为何能残忍的杀害13人,其中多还是人民警察。以下为成瑞龙10起案件的作案过程自述:

1、抢劫海鲜档老板

时间:1995年 地点:南海

1995年的某一天晚上,我跟兰启荣以及同村兄弟成×、成海芳等人,一起密谋抢劫南海桂城一个经营海鲜的老板。我叫兰启荣先想办法把老板住宅楼下的防盗门打开,然后我们3个人上楼。兰启荣在楼下望风。我们兄弟3人进入事主家之后,将海鲜老板一家3口绑架,把事主母子控制在小孩住的房间里,我则负责看管海鲜老板,并与其谈价钱。老板最终愿意出20万元。我跟事主谈好赎人的价钱后先走了,临走时我还将老板的手机和1万元港币、几千元人民币拿走。成×跟成海芳继续留在事主家里控制母子俩。老板开他的小货车回他的档口拿钱,我叫兰启荣去收钱。收钱后,我与他们约定在一间士垛会合,但只有成×芳、成海芳来了。成×芳告诉我:成×被抓了。 我叫成海芳跟我们一起逃跑,但他说另外有地方去。我就分给他4万元,然后各自分手。过了很长时间,我从报纸新闻得知,成海芳与我们分手后,追踪而至的警察发现了他,在抓捕过程中反抗,被警察开枪击中,抢救无效死亡。

2 、劫杀房地产老板

时间:1997年 地点:桂林

我和兰启荣逃离佛山后,到处东躲西藏,逃避警察追缉。一年以后来到广西桂林,尽情挥霍享受抢来的十几万元钱财,并与兰启荣各自搭上了一个女朋友,过上了一段安逸日子。我女朋友李×茹和她姐姐都在桂林从事桑拿按摩。有一天,我女朋友的姐姐说,她的老板娘去日本旅游结婚花了五六十万元人民币,那老板娘的老公是做房地产生意的,很有钱。在桂林住了差不多一年,在佛山抢来的十几万元已挥霍得差不多了。1997年4月的一天晚上,当地警方清查出租屋,我和李×茹租住的地方被查封了,李×茹的2万多元"非法所得"也被没收了。我们的生活突然朝不保夕了。我想到了李×茹姐姐所在酒店的桑拿部老板。我和兰启荣来到桂林七星公园附近一个豪华住宅小区踩点。我们商量,绑架了房地产老板后,一定要勒索1000万元。拿着这笔钱潜逃出境。我们坐火车离开桂林来到湖南永州,在一家商场购买了作案工具后,返回桂林,大约晚上10时潜入老板住的那座楼房,在楼顶静候。这件事情虽然已过去了十几年,但由于是第一次干这么"大"的事,我还清楚记得那晚的情景:我同兰启荣从小区左边那个楼梯上到平台,平台的左边就是房地产老板的房子,右边也有一栋楼。我们就在老板住房对面的楼顶观察等候。凌晨1时许,老板回来了。我们两人赶紧跑下楼,在一楼与二楼之间的楼梯拐弯处埋伏。老板一到,兰启荣就冲出来,用尖刀顶住他的胸口,威胁他不要动。我用铁链将老板双手反锁起来。老板拼命反抗,我把他摁倒在地。后来发现他浑身无力,不停喘大气,却说不出话来。仔细看看,原来是兰启荣用力过猛,把尖刀顶入了他的胸口。我们抢过老板的皮包,匆匆离开此地。临走时,我拿刀向老板背部狠狠捅了几刀。我打开老板的皮包,包里除了一条比较小的黄金项链,还有10万日元和几张银行卡,但卡里没有存款。 在湖南永州市,兰启荣将那条小金链卖了1000多元。到浙江杭州市后,兰启荣又将10万日元拿去银行兑换,换得五六千元人民币。

3、抢枪打死老警察

时间:1998年 地点:北海

在杭州过了一段时间,我们打电话回桂林,知道风声不紧了,又偷偷潜回桂林,与女朋友团聚。1998年3月,兰启荣说广西北海市经济比较发达。我就叫他去那里寻找绑架目标,而我就留在桂林。 不久,他传来信息,说北海并非发达地方,还没有找到"有钱人",但他发现一个年龄比较大的警察一个人住在一栋楼里,身上佩带一支手枪。我叫他留意那警察的行踪,有机会就抢他的枪。几天后,兰启荣说已把枪搞到了。我叫他去灵山百货大楼与我会合。在灵山见面后,他把枪交给了我,我们坐车往广东。 路上,兰启荣告诉我,为搞这支枪,他杀死了那名老警察。他首先潜入那老警察的家里,静候老警察回来,当老警察上楼梯时,他用一把事先准备的铁锤,当场将警察砸死,随即抢走他身上的手枪和弹夹中的子弹。 得到这支枪后,我有空就偷偷拿出来练习瞄准。后来我在一次入屋盗窃中,竟然偷到了7发子弹,更使我喜出望外,胆子也好像大了很多。

4 、尾随枪杀一男子

时间:1998年 地点:肇庆

我和兰启荣从广西灵山到达广东肇庆,就想用手中的枪"干事"。到肇庆,立刻寻找作案目标。多天后,终于在一家证券交易所发现一个大约20多岁、身材瘦小、戴眼镜的男子,男子要从银行取10万元现金,但银行只给他提5万元。第二天下午3时多,那男子又到证券交易所提取了5万元,然后回单位上班。我们一直等到他下班,看见他开着小车回家。我坐摩托车紧跟其后,那男子下车后走进一条小巷,我也跟着走进小巷。走到了一栋房子的楼梯转弯处,我忽然从后面用枪顶着他,叫他不要动。但他面无惧色,与我扭打起来。"呯---"的一声,我的枪走火了,打伤了我自己的手臂。我挟持着该男子,把他拖下楼。这时兰启荣赶到,两人合力把他拖到一楼的一个杂物房门口。听到楼下的枪声,楼上有人探头出来查看,接着又缩进去了。我估计他们已报警,又一笔"生意"失败。我朝该男子头上开了一枪。兰启荣只抢到这个人身上的手机,其他一无所获。

5 、报复老板却杀两警

时间:1998年 地点:佛山

路上我们商量到佛山后找南海那个做海鲜生意的老板,一方面搞点钱,另一方面又可以报复他,因为他害得我一个兄弟死了,一个兄弟被抓了。

1998年5月22日晚上9时多,我们在佛山亲仁西路下车,沿着路边店铺走了大约100米,后来穿过绿化带进入人行道。这时有两个男子共乘一辆女装摩托车在我们身边停下来。男子下车后,说他们是警察,叫我们接受检查。这两名不穿制服的警察,分别检查我们两人的身份证。我有个假身份证,但是很容易看出来,我就说没身份证。我当时想,杀了那么多人,进去就死定了,要脱身必须杀了这两个警察。

当时我夹着一个黑色的手提包,带密码的,那个警察叫我打开包让他检查,我把包给他后退了两步,当时枪在我的腰带里,我突然从腰里拔枪出来,黑暗中警察发现我拔枪,赶快后退了两步,我也退后二步,立即向那警察开枪。警察应声倒下。检查兰启荣的那个警察听到枪声,前来抓捕我们,我又赶紧向他开枪,这个警察也倒下了。兰启荣跑过来,与我一起离开现场。我们过了汾江桥,拐弯往中山公园方向走,却见到有两个警察开着警用摩托车来,在我们身边停车,要检查我们的证件。我还没等他们停好车,就掏出枪来向他们射击,其中一个警察倒在地上。我们趁机分头逃跑。

大案纪实:14年间,残忍杀害13条无辜生命的悍匪成瑞龙案 始末

6、枪杀刑警副大队长

时间:1998年 地点:桂林

大约一星期后我回到桂林,继续住在女朋友李×茹家里。过了两三天,我忽然感到警察已跟踪追查来到桂林了,必须远走高飞。当时我的枪是放在右裤袋里的,我的手也插在裤袋里,紧紧握住子弹已上了膛的枪,随时准备掏出来射击。当我经过一酒店门口时,见到有人用炯炯有神的眼光盯着我,走过几步后,就听到他们在后面大声呼喊:"站住!我们是警察。"刚掏枪,过了桥马上转右,钻进了附近一片城中村。接着有一辆摩托车载着两个人追过来,坐在后面的人向我开枪。我见前面有条小巷,就不顾一切拐了进去。跑了十几米,我忽然又往回跑,因为我觉得开摩托车追过来的警察对我威胁最大,我要先干掉他们,才可能脱身。那警察骑摩托车冲过要进小巷来追我,刚好我也到了巷口,我们几乎撞在一起了,距离只有二三米远。我立即举枪向他的胸部射击,他中弹倒在了地上。 后来我才知道,那个被我击中胸部的警察,是桂林市公安局一名刑警副大队长。

7、枪击治安员逃脱

时间:1999年 地点:重庆

枪击刑警副大队长后,东躲西藏五六个月,大约是1999年春节前,我独自流落在重庆市郊区,一晚我只穿一件单衣,忍着饥饿寒冷,在郊区农民的草堆里熬到下半夜,进入一家储蓄所行窃,偷了一些钱。谁知我的举动引起了一个治安队员怀疑,于是他追上来问我是干什么的,还叫我拿一边巷口时,这个一直跟踪我的治安员用对讲机呼叫其他队员过来帮忙,在巷口拦截我。 我一出巷口,就看见有几个人站在外面等着我走出来。几个治安队员拦着我,其中一个问我干什么的,要拿我身份证、检查我手拿的塑料袋。我突然从裤兜掏出枪来,向其中一个治安员头部开枪。其他治安员马上扑上来抓我,我又开了一枪,但没有打中人。后来我被治安队员掀倒在地上,几个人紧紧抓住我拿枪的右手,还有人抓我的衣服。他们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我右手,我右手一松,他们就把枪夺去了。我再趁机把衣服一脱,跑掉了。

8 、盗窃奸杀小女孩

时间:1999年 地点:江西

大约是1999年3月,我辗转逃到江西信丰。 但是,我毕竟是个负案在逃、见不得光的人,只有靠偷靠抢维持生活。1999年七八月间,我从信丰县跑到大余县,发现一家宾馆防盗意识比较差,决定偷这个宾馆。我潜入了幼儿园,沿着楼梯上三楼往左边拐,进入靠近宾馆那座楼的房间。我没有开灯,在房间里等时机。大约一小时后,我听到有人上楼的声音,我马上把门反锁,接着有人在开房门,并听到一个女孩说:"怎么开不了呢?"后来她下楼了,我赶紧开门离开这房间。我刚走到楼梯口,就碰到小女孩上来了,假意帮小女孩开门时,小女孩突然警觉,她问我:"你刚才是不是在我的房间啊?"我说没有。她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大,还责问我是不是小偷。我开始害怕了,继而恼羞成怒,突然用左手卡着她的脖子,把她拖进房内,将她强奸后杀掉。干完这一切,对面宾馆房间的人还没有睡觉,我就挨着小女孩的尸体躺下睡着了。凌晨1时多,我醒了,打开书桌上的书包,发现她是个初二的学生。我溜出小女孩房间,从幼儿园爬到宾馆围墙,再从围墙爬上二楼。在那个没有关窗的套房里的床头柜上拿了个皮包,里面有两万元人民币。

9 、盗窃败露残杀母子

时间:2001年 地点:江西

2001年夏天,我还在南康县认识了一个不知道真实名字的同道朋友"小九一",并一起在南康打家劫舍。有一天,我们两人决定一同前往信丰找"长毛",狠狠"教训"他一顿。我们到信丰后,找了半天都找不到"长毛",就商量弄点钱回南康。 天亮前,我们往县政府的方向走去,看到有好多新房子,大都像有钱人家。我们就选择靠近大马路的一栋4层小洋楼下手。我们进入一户人家,发现一个房间没关门,轻推房门,见到一个大约30岁的女人和一个七八岁的小孩在里面睡觉。看到她们母子睡得那么香,我在外漂泊担惊受怕多年的怨恨不禁油然而生,甚至有一种报复杀人的冲动。 我们进去搜刮财物,"小九一"在翻衣柜时发出响声,惊醒了女主人。女主人看见我们,发出"啊---"一声大叫。我立即冲上去掐她的脖子。那女人也很强悍,一口咬住我的一根手指死死不放。"小九一"过来帮忙,先用匕首捅了她一刀,然后用力掰开她的嘴巴,把我的手指拉了出来。那女人带伤继续与我们厮打,并大声叫喊,我俩合力将她杀死。 那女人在挣扎厮打时,也把睡在旁边的小孩吵醒了。小男孩放声大哭。"小九一"一刀杀了他。

10 、被查刀刺警察落网

时间:2005年 地点:江西 案情:被查刀刺警察落网

随着逃亡日子的不断增加,也随着杀人越来越多,我的心变得越来越冷漠,还产生越做越大的欲望。 2005年1位保险柜盗走巨额现金。我们上了一辆公交车,谁知遇到警察盘查,而我那个手持很多现金和几部手机的"朋友"恰恰被警察盯上了。当时我坐在后排,眼见"朋友"落难,我拔刀向一名民警刺去,那民警躲避不及,从脸颊至耳际被狠狠刺了一刀,倒在车上。 另一个民警见状,冲过来与我搏斗。我挥舞刺刀,将那民警的手臂被划伤。我刺伤了两名民警,想趁乱下车逃跑。手臂受伤的民警也跳下车,捡起路边的一块砖头,猛力向我砸来,我头部被砸中,昏厥倒在地上。我醒来时,已在看守所医院了。龙南民警审讯我,我就说自己名叫"周全",福建人,自幼无父无母流落他乡。

我们把视线转回到他被执行死刑的那个上午。

工作人员先给他注射了一些麻醉药,过了大概几秒钟,又给他输入了特定针剂。两分钟过后,仪器上的指示灯显示,针剂已经完全输入到他的体内,几秒钟后,仪器“滴”地一声响,意味着成瑞龙的生命从此永远消失于人间。

所有在场的工作人员表情都非常凝重,难言的感触弥散在寂静的行刑间。戴着白色手套的法医来到成瑞龙面前,用手翻开他的眼睑,仔细察看他的瞳孔是否放大,鼻孔是否还有余息。前来监督死刑执行的检察官,待法医验证其死亡后,在死刑监督笔录上签名。

在法庭宣布死刑复核决定后,成瑞龙问:“为什么我的家人没有来?”

法庭对他解释,一则他的家人不愿意出现;二则在死刑执行现场也不适宜让家属观看。

其实,他的这种时而冷酷时而温情的举动,在警察办案一年多的时间里交织出现,一方面他是身负13条人命的杀人犯;另一方面他好像很重情义,例如坚持要看到情人的照片才肯供述,庭审时也不断回头张望自己的家人是否到场。

在他的身上,更多感受到的是一种偏执――只遵照自己认可的原则,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情。也许,这种执拗从童年开始就已经主导了他的人生,令他一错再错,永不回头。

“肥仔”的童年

成瑞龙的家乡在粤北革命老区连州旱冲村。他的父亲成方平(化名)做旱冲村的一村之长多年,因处事公正而很有些威望。他平时种烟叶,一亩能有八百块钱的收入,同时也做点小生意,家底虽不算很殷实,但因为他的精明能干,一家人倒也过得还不错。

成瑞龙的名字就是父亲给取的,“瑞”象征着吉祥如意,“龙”意味着他望子成龙的殷切期望。

小时候的成瑞龙很胖,当地人称其为“肥仔”。但是,成方平慢慢地感觉这个孩子离他的寄望越来越远。成瑞龙昔日的乡邻们断断续续给记者讲述了一些他小时候的故事。

小时候每逢在外跟人打架,不管打赢还是打输,成瑞龙都默不作声地回到家里,即使脸上挂彩或是胳膊腿脚受伤,他也不吭一声。但这一切总瞒不过父亲成方平的眼睛,毕竟总会有家长向作为村长的他投诉关于成瑞龙的“光荣事迹”的。每每此时,成方平就会罚成瑞龙跪木凳子,让他“认错”再起来。

乡亲们每每都能看见成瑞龙跪在高高的木凳上,倔强的小脖子像正情绪激昂地参加战斗的小公鸡一般笔直地挺立着,纹丝不动。乡亲们的心肠也是软的,便在一旁劝成方平说:“算了,别让孩子受这罪。”又反过来劝成瑞龙:“肥仔,你就认个错吧,好汉不吃眼前亏不是?”

母亲也看着不忍心,便偷偷把他拉起来。可成瑞龙的脖子挺得更直了。他就这样跟父亲成方平较着劲,寸毫不让。

他不能受制于父亲的权威,虽然他还小,可是已经懂得了要掌握在这个家庭、在这个村庄的绝对主导权,就决不能服软。看着成瑞龙长大的邻居认为,他把对父亲的低头看作是一件很羞耻的事情。

十二岁时,他跑到亲戚家挂了一个大沙袋。放学或放寒暑假,他就跑到这个亲戚家去练拳。他从小就喜欢捣鼓些拳术之类的东西。那时候电视机对于农村家庭来说还是件非常奢侈的物品,所以拳术这类东西都是他从小朋友们传阅的小人书里得知的。从那时候开始,他就很向往自己能成为像小人书里所描写的那些英雄侠客们一般,利用自己所掌握的功夫去行侠仗义。 应该说,成瑞龙命运的第一次转折,是他因在学校跟校长的女儿恋爱和在校表现差而被学校开除。

被学校开除后,成方平思考了很久,终于决定让成瑞龙去报名参军。参军是彼时当地农村孩子失学后都会考虑的一条出路。成瑞龙还专门针对考核项目进行了为期半个多月的体能训练。到了真正考核时,他在很多项目上的测试成绩都名列前茅,可到公布录取结果时,他却意外出局。而一个同去参加考试、测试成绩不理想的人却入选了。这让成瑞龙感到非常愤怒,当时他就伤心得哭出声了。

“当兵对我来说是最大的梦想。如果说我真的不行,那还可以,但是有人比我更不行,却都可以,让我感觉到这个社会就是有关系好多事情也能摆平。”成瑞龙说。

成瑞龙曾反复提及这两件事情,“在我成长的过程中,被我非常信任的老师欺骗而被学校开除,以及在征兵过程中被别人挤下,这两件事对我的影响最大。也许从这两件事以后,我就慢慢开始对社会有些排斥和憎恨的感觉”。

他当时感到自己“被放弃了”,也“彻底失去对老师和学校的信任”。 成瑞龙初中时的班主任黄明(化名)谈起这个学生,说自己感觉非常尴尬, “读书时候的成瑞龙,他可能不是一个好孩子,但绝对不是一个坏人。他很调皮,经常惹事,但对老师都比较尊重,我教的是数学课,他一直很想在我面前表现自己。他成绩比较差,但很聪明。”黄老师接着说,“社会是一个大染缸,他如果再读几年书,人生也很难说得定。”

大案纪实:14年间,残忍杀害13条无辜生命的悍匪成瑞龙案 始末

“当时有个姓潘的伙伴对我后来走上犯罪道路的影响也挺大的。我那时候读初二,他应该比我大一两岁,是我的一个同学。” 成瑞龙说。

“后来我才发现这个姓潘的应该是有意接近我、跟我玩的。他向我传授一些诈骗、盗窃之类的犯罪技巧。他看到我爬上爬下很厉害,就叫我去爬107国道上的货车偷东西,后来我就上了他的道。1991年时,我偷到了一两千块钱。后来,只要一有‘内线’看好的作案地点和对象,姓潘的就会叫我去偷。后来我感觉他是把我当做了为他作案的‘工具’来对待和使用的。” 在同村人看来,成瑞龙性情非常暴躁,但为人很讲义气。提及“肥仔”的经历,乡亲们无不叹气,他们记得“肥仔”被学校开除后去佛山打工,骑着三轮车收废品,赚了一些钱,少的时候一天能挣几十块,多的时候一天能挣一百来块钱,他还把他哥带出去帮忙打理废品收购站。当时村民们都想,照这样下去,有一天成瑞龙会做老板的。

如果一切可以重来,也许当年那个在佛山骑车收废品的少年会在爬坡的路上猛蹬几下,熬过那段最艰苦的日子,也许昨日被学校开除的“坏孩子”会成为今天一个事业有成的老板,而非被执行死刑的罪犯,但是,现实永远没有假设。

“我也想过,如果我没有走到今天这一步我的人生会是什么样子,但是我走错了,想这些也没有用。我想我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还是因为我太急功近利了,想着干违法犯罪的事情来钱快点。”成瑞龙在看守所里这样说。 1993年,20岁的成瑞龙因盗窃被劳教,这之前女友姚林(化名)已经怀孕。当时家人劝她打掉这个孩子,可是她坚持生下了这个孩子。

1996年的五六月份,等到成瑞龙从高墙出来重获自由时,儿子已经一岁多了,而姚林此时也在做着一点小生意,他回到老家旱冲村的当天,抱着曾与自己早恋、并与自己有着事实婚姻、还给他生了孩子的姚林哭着说他对不起她娘儿俩。当时,她劝他痛改前非,从今以后老老实实做人,规规矩矩挣钱养家。他满口答应,可是没安分几天,他又跑去找以前一起瞎混的那帮人,她便对他感到有些失望了。

也许,在他人看来,那是一群酒肉朋友,但是在成瑞龙的心里,他们是无话不谈、生死与共的“兄弟”。简单的“兄弟”两个字承载了成瑞龙太多的复杂的情感。

1996年年底,他就和“发小”兰启荣重回佛山。因为当时二人都没有工作,他们就常常和在饼屋打工的同村兄弟成胜聚会聊天。在交谈中,兰启荣和成胜都跟成瑞龙说没钱花,想搞点钱花花,于是三人一拍即合,开始到处寻找作案目标,成瑞龙还叫上同村的成海芳一起干。

有一天,三人游荡在佛山街头,当路过佛山南海某酒店后面的海鲜冷藏厂时,成瑞龙看到老板桌面上放了一叠钱,当即就对兰启荣说,“这个老板可能很有钱,我们不如搞他!”

这便是前文提到的成瑞龙的初次犯罪,由此开始,他走上了万劫不复的犯罪深渊。

但是,也是这一次大事,让他“损失巨大”。不久后,成胜被判处死刑, 1996年5月27日,警方在连州市大路边镇抓捕成海芳时,因其拒捕而被当场击毙,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一下子失去两个“发小”,这令成瑞龙很有些悲伤。而这种混合了愤怒与仇恨的悲伤,在日后逃亡的日子中愈加明显,并始终与一种漂泊天涯的孤独感相伴。

成瑞龙从未想过要去投案自首。在他看来,抢劫是非常非常严重的事情,一旦被抓,等待他的将是无尽无涯的牢狱之灾甚至是死刑。

这源于他的内心藏有一个被普遍认同的逻辑,即一旦犯罪了,就不能回头了。他和我们大多数人一样,对法律的理解发生了偏差,尽管法律设置了后退之路和后退的余地。从立案、拘留、逮捕、审查起诉、审判到判决各个刑事诉讼环节都给人留下了后退的机会与选择。

但是,成瑞龙下定了决心,从此以后哪怕天涯亡命,也绝不能让警察逮着,绝不能坐以待毙,自己必须做点什么。

从此,他与“发小”兰启荣开始了漫长的逃亡生涯,同时也是罪恶生涯。

关押在看守所的成瑞龙曾无比怀念地对记者讲述跟他的女友李小如在一起度过的那段虽然短暂却带给他一生温暖的记忆的时光,他说,在自己短暂人生中最最温暖和最像“家”的美好记忆都是她带给他的。

这些温情的话语也在后来的讯问和审判中得到了印证。例如,在民警对他的审讯中,他要求民警提供李小如的照片,否则不配合审讯。在庭审中,当公诉人当庭宣读了其女友李小如的证词时,成瑞龙当庭承认,还连连声称“这不关她的事”,极力表示出对于女友李小如的维护。

其实,李小如并不知道成瑞龙的这些犯罪事实,成瑞龙也从未打算告诉过她。

在他的内心世界里,他始终是孤独的。除了兰启荣,没有人能让他放下防范和警戒。他无疑是爱李小如的,但他无法让她走进他的世界。

值得注意的是,在他的第九次犯罪过程,成瑞龙把那位母亲的尸体移成横卧在床的样子,再把她的睡衣裤脱掉,伪造成强奸现场,试图扰乱侦查视线,这说明此时的他已经具备一定的反侦查能力了。

事后,当警察问到这个案子时,问他为何要杀死手无寸铁的母子俩,成瑞龙说“你要懂得这一点,什么是后患无穷,还有危险重重呢?”

“你认为你自己还有良知吗?”警察追问。

他的语气显得有些沉重,“我肯定还是有良知的,只是当陌生人的生命与我自己的生命相冲突时,我肯定会选择保护我自己的生命。这是无奈的选择,已经没有办法了。我认为被抢劫的人极力反抗是最愚蠢的。”

一边逃亡,一边杀人,成瑞龙每天都生活在惶恐之中,他很清楚那一天终会到来。在他第十次也是最后一次犯罪时,他被警察抓获。由于警方未能查实他的身份,他因抢劫罪以化名“周全”被判有期徒刑七年,在江西一所监狱服刑。

2009年5月20日,公安部下发了佛山市公安局提供的成瑞龙相关信息A级协查。5月21日,江西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接到公安部对重大逃犯成瑞龙协查通报后,立即部署全省刑侦技术部门展开协查。5月24日,南昌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警察刘轩平(化名)通过全省信息系统进行查询时,发现罪犯“周全”很像成瑞龙。最后,经江西省公安厅刑侦总队专家反复核查,确认“周全”就是公安部A级通缉嫌疑犯成瑞龙。获悉情况后,佛山市公安局立即组织精干警力连夜赶赴江西南昌,对成瑞龙的信息进行精密核对,通过指纹比对和识别,终于锁定了成瑞龙。

“每到一个地方就换一个名字,强行忘掉以前的名字。”成瑞龙暴露身份后对审讯他的佛山民警感慨,“在外面跑了十几年,最后连自己的真名字是什么都模糊了,母亲的名字也想不起来了。”

2009年6月3日,当警察来到成方平家的时候,他却已经想不起这个13年没见面的儿子长什么样了。看着警察用手机拍下的成瑞龙的照片,他摇摇头,“第一张只拍了头像,没认出来,第二张是半身,他戴着手铐,慢慢觉得越看越像”。这一天,逃亡13年的成瑞龙被押回佛山。

2010年1月7日上午,佛山的天空阴沉沉的,成瑞龙的审判在佛山市中级法院刑一庭举行。开庭前,成瑞龙对佛山市禅城区看守所的工作人员提出,要穿上新衣服,戴上眼镜,并把头发打理整洁才愿意出庭受审。于是,成瑞龙的老父亲和哥哥便为他买了黑色休闲服和一幅平光眼镜,并通过看守所人员转交给他。

1月18日,成瑞龙在给他的辩护律师任小宪的一封信中写道,“一个人不管怎样在临时之前都想有个不错的形象!正所谓‘死要面子’吧!哈!哈!!” 成瑞龙在庭审中曾频频回头朝旁听席上张望,因为他是从看守所工作人员的口中得知他的早已发誓跟他断绝父子关系的老父亲和哥哥要来庭审现场,所以自己一再回头张望,但并未看到他们。

事实上,开庭当天,两鬓斑白的成方平和成瑞龙的哥哥成瑞凌(化名)出现在了庭审现场,只是坐在旁听席的左边,而他一直回头张望的是旁听席的右边。

“能看到一些亲朋好友,我就觉得高兴,说实在的,我并不是说怕审判”。成瑞龙说。

他曾告诉媒体,自己逃亡十余年,老是被噩梦惊醒。但面对广东媒体,他微笑道“从不做噩梦”。他说,自己是个“死爱面子的人”。他的神情很是镇定,时不时还笑一笑,他的语调很是平缓,仿佛他一手造成的这些带着浓浓血腥味的案件只是一场自娱娱人的小游戏和小电影!

庭审中,他还不时地用穿着白色李宁运动鞋的脚有节奏地敲打着地面,翘着二郎腿,显得悠闲自得。时不时,他会回头在旁听席的人群中搜寻着什么,面带着阴柔味十足的笑意,让旁听席上的人们大为愤慨和不解。旁听席传来小声而愤怒的声音,“亏他还笑得出来!”

他言语简单,态度冷漠,语调平淡,人们从他平淡的语气中丝毫看不出他有悔恨和反省之意,这是让人们无法理解的。他甚至放言:“人只有一次生命,自己的生命最大,我为了能活着,必须杀人!”

事后有记者采访他,问他当时的笑是不是刻意为之,他回答,“没有什么装的,其实很自然,在发现我真实身份的时候,我一直都有微笑,发现身份的时候其实是最大的一个转折点,那时我都保持这个样子,因为这是我意料之中的事。”

当我问他,对别人称呼他为“杀人狂魔”如何看待时,他说,“我们这些人,是遗臭万年的名。”

庭审中成瑞龙惊人的记忆力让人们讶异不已,因为他在回忆和诉说起这十多桩血案时没有一丝慌乱失措,任何一宗案件的任何一个细节他都记得清清楚楚,甚至他是用左手还是用右手去砍杀被害人的细节他都记得很清楚,要知道这些案件有很多是发生在十多年以前的!

2010年2月21日上午,成瑞龙案一审宣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等数罪并罚判处成瑞龙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0年7月10日,成瑞龙案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依法报请最高法院核准”。之后,成瑞龙一直关押在佛山市禅城区看守所,直到被注射死亡。

在临行刑前,记者曾经获准u采访过成瑞龙,下面是记者与他的对话。

记:第一次杀了人,有什么感觉?

成:当时很慌张,很多作案工具都丢在现场,翻过墙就逃了。

记:后来在湖南杀害一家三口时,心理状态有变化吗?

成:有点变化了,反正自己已经背有命案了,自己的安全就是第一,杀人的时候也不慌张了,比较果断了,也狠一点了。

记:杀了人后你会做噩梦吗?

成:没有,可能是习惯了吧。

想到家人就想哭枪毙现场

记:现在想着谁?

成:当然是家人,十多年都在想,但不可能见到,现在被抓,还是挺高兴的,终于能见家人了。

记:这几年在外有没有哭过?

成:反正每次看到照片,听到家里人的消息,都会想哭。

记:对于小孩你觉得亏欠了吗?

成:(沉思,无奈)很伤心,这么多年没见过他,没有尽到父亲的责任。

记:这么多年了,你怎么让公安抓不了你?

成:警察也是人,不是神仙,不可能一下子就找到线索,只要犯罪的人没有给公安线索,就永远都破不了。作案后我还会做些假象,所以我觉得比他们强。

记:听说你每次作完案,都会主动了解警方的东西,好逃避侦查?

成:这个肯定是要了解的,反正怎样逃方便,警方会怎么样布控,这些都是要清楚的。

记:身背13条人命,媒体都以“杀人恶魔”“杀人狂魔”来称呼你,你觉得自己是恶魔吗?

成:那是他们的误解,我不这样认为。

记:你觉得自己是一个凶残的人吗?

成:不是凶残的人,只是为了保护自己生命。

记:保护自己的生命,你却害了别人的生命。

成:那就只证明自己自私了,对自己的生命哪个人不自私呢?

记:就是说你只承认自己是一个自私的人?

成:对生命来说绝对自私。

判什么刑“地球人都知道”

记:开庭当天,你的镇定是装出来的还是怎么的?

成:能装出来吗?我都将生命放下了,十几年前已经有这个想法了,给抓了就没命了,所以我没去想过。你要是把生命都放下了,一切都很轻松很自然了。

记:很快就审判了,你觉得自己会判什么刑?

成:我在法庭上也说了,自己死十次也不行,我判什么刑,这个事情地球人都知道,不用我说了。

记:你考虑上诉吗?

成:有些案件的性质不是我心里想的,我虽然是死了,但是我也不希望给别人说错。

记:假如有来生,你会做什么?

成:(叹气)经历了这么多,肯定想做个平民百姓的。

记:如果还让你做个捡破烂的,做社会最底层的,你会愿意么?

成:(思考一两秒)其实各行各业都有最出色的,捡破烂也有人发财致富。

最后,我附上从网上搜到的成瑞龙在被关押期间说的一番话,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或许这是成瑞龙留给这个世界唯一的价值了。

“检察官说我没有怜悯之心,说我报复社会,我不能认同,如果照我的能力,如果对社会报复,别说13条人命,130条人命都不止。我有小孩,也为人父,但我从来不会打骂他。我只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每个人生命只有一次,我是当自己有生命危险时才杀人,自己的生命最大。对于我来说我让亲朋伤心,受了十几年的苦,很不应该。做人什么都可以尝试,不要尝试犯罪,自己会比任何人都要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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