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舉報違規使用泔水餵豬等行為 查證屬實的可獎3000元

日前,太原市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指揮部發布“非洲豬瘟疫情處置防控‘五要五禁止’”提示,引導公眾正確防控豬瘟疫情。據悉,“五要”,即要樹立非洲豬瘟可防可控的信心;要對養殖戶進行點對點網格化監管;要及時報告發現的可疑情況;要對進出豬場的人員和車輛徹底消毒;要定時對豬場、豬群進行全面徹底消毒。“五禁止”,即禁止調運生豬和未備案未消毒的車輛運輸豬肉及產品;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豬場;禁止散放飼養;禁止使用餐館、食堂的餐廚垃圾(泔水)餵豬;禁止隨意處置病死豬。

同時,太原市還發布了《關於對違規使用泔水餵豬舉報獎勵的辦法》,鼓勵群眾對違規使用泔水餵豬等行為進行舉報,舉報經查證屬實的可獲3000元獎勵。

根據辦法,凡在太原市境內不按規定收集、運輸、處理泔水和用泔水餵豬的相關生產經營單位,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均有義務向有關部門舉報。重點舉報不按規定處理泔水的學校食堂和酒店飯店、未取得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收運泔水、未經許可收運泔水的運輸車輛、使用泔水餵豬的養殖場戶等。經相關部門查證核實舉報內容屬實的,由相關部門按規定給予舉報人員3000元獎勵。對捏造事實或者以舉報投訴為名,擾亂社會秩序和正常監管工作的,應當予以批評教育,造成不良後果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理。

舉報電話:太原市食藥監局12331,太原市容環衛局3982399,太原市交通運輸局2023320,太原市農委6638423。凡符合受理規定的舉報和投訴,能當天解決的當天解決,當天解決不了的,一般在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

見習記者 王洋 焦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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