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上評丨官員漏接電話風波:紀律剛性也不能違揹人之常情

近日,因下班後未接省巡查組電話,安徽全椒縣農村公路局副局長、扶貧幹部張偉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引起社會廣泛關注。今天,全椒縣委通報稱,全椒縣紀委進行了全面複查,認定原處分決定定性不準確,處理不恰當,經研究決定,撤銷對張偉同志的黨紀處分。

8月23日19:31至19:35,省巡查組四次撥打張偉手機,張偉未接聽電話。在最初的處分通報中,這個怠慢迎檢的舉動,被視作“給我縣(全椒縣)脫貧攻堅工作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甚至上綱上線到“急躁、厭戰、鬆勁情緒”、“人浮於事、作風漂浮”的高度。

考慮到撥打電話是在下班時間,且中間只隔了4分鐘,如此矯枉過正的處分,引起了不小的爭議。在為張偉叫屈的同時,不少人批評當地的執紀問責過於簡單化。全椒縣紀委在複查之後撤銷處分決定,是回應輿情,也是尊重事實的應有舉動。

事實上,張偉在採訪中也提到,8月23日晚飯後他遛彎時出了汗,回家洗澡時正巧錯過了電話。而且,他的孩子接了電話,並表示會回撥過去,只不過等他回撥時打不進去了。可見張偉並非有意懈怠、消極應對巡查組的迎檢,而且事後做了補救的工作。

作為執紀問責的基礎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四條明確要求,對黨員違反黨紀的行為,應當以事實為依據,準確認定違紀性質,區別不同情況,恰當予以處理。如果本著實事求是的問責原則,就該對張偉漏接電話的具體原因充分研判,而非一味“從嚴”。

要求黨員做好迎檢工作可以理解,但也得考慮到,誰都不可能做到手機完全不離身。洗澡、上廁所這些日常場景中,漏接電話在所難免。公職人員也是人,如果對其紀律要求,超越了日常生活的基本常識,這本身相當不近人情。再者,過於苛刻的紀律標準,也不可能徹底貫徹。

值得一提的是,此事發生在8月,作出處分決定在10月8日,但等到近期輿情發酵,處分決定才撤銷。整個事件的糾偏,還是靠外界推動。另一方面,從最初的通報口吻來看,張偉4分鐘不接電話,一度被拔高到官僚主義的高度。這種脫離事實、簡單粗暴的問責邏輯,所刻意營造出來的零容忍高壓勢態,很難不讓人懷疑,是不是故意做給巡查組看。

將迎檢的門面工程做足,甚至做過頭,說到底,還是“唯上負責”的邏輯。然而,扶貧本身是需要高度投入的工作,如果執紀問責簡單化,脫離現實和人之常情,導致一線扶貧工作者人心惶惶,整日戰戰兢兢,將精力放在迎接檢查上,其實是相當不良的導向。

眼下全椒縣已糾正處分,並表態全面排查整改類似問題。但話說回來,需要糾正的絕不只是張偉被不當處分的個案,而是那種只唯上、不唯理的行事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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