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检察」扫黑除恶进行时|贯彻落实见行动 务实迅速短平快——学习全国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促座谈会精神

「丹东检察」扫黑除恶进行时|贯彻落实见行动 务实迅速短平快——学习全国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促座谈会精神

10月30日上午,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和扫黑办全体人员、领导小组成员部门相关人员,通过电视电话会议形式认真收看了高检院组织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促座谈会。

「丹东检察」扫黑除恶进行时|贯彻落实见行动 务实迅速短平快——学习全国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促座谈会精神

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就如何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高度重视,立即部署,并迅速展开行动。

行动一

10月30日下午,召开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会上提出要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把扫黑除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张军检察长讲话精神,尤其是讲话中提出的办理涉黑涉恶及“保护伞”案件的具体要求,拿出硬措施,拿出真功夫,全力打好扫黑除恶攻坚仗。

行动二

10月31日上午,召集全地区两级院刑检部门主管领导及干警,进行部署落实,要求全地区刑检部门在办理涉黑涉恶及“保护伞”案件过程中,落实“捕诉合一”办案机制,加大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力度;对不捕不诉案件列出详细补充侦查提纲,完善退查和自行侦查机制;把深挖彻查“保护伞”贯穿于办案全过程,做到严查细审。

行动三

11月2日下午,为应对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已经施行的紧迫性,组织丹东市院刑检部门全体人员集中学习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内容,做到系统掌握、逐步强化,准确把握条款内容,吃透立法精神,在办案中规范执行,在文书中准确适用。

行动四

根据修订后《刑事诉讼法》确定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速裁程序,作为非先行试点地区,及时与先行试点地区取得联系,并拟于近期组织全地区各基层院选派的代表,学习取经。同时,丹东市院将于近期研究制定相关实施细则,给基层院的工作开展与案件办理提供精准指导。

供稿:闫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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