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玉泉區紀委關於9起典型案例通報

中共玉泉區紀委

關於黨內政治生活領域1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十種表現”典型案例的通報

各黨(工)委、黨組,裕隆工業園區,小黑河鎮、各街道辦事處,各部、委、辦、局,各人民團體:

為嚴肅黨內政治生活,警示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幹部,現對我區2018年查處的黨內政治生活領域1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十種表現”典型案例——玉泉區小黑鎮討卜齊村村委會主任李生厚違規入黨問題通報如下:

2016年11月5日,討卜齊村黨支部召集支部全體黨員研究通過李生厚成為預備黨員的會議。時任玉泉區小黑河鎮討卜齊村村支部書記史平平建議將李生厚接受為預備黨員,形成會議記錄上報小黑河鎮黨委。經小黑河鎮黨委開會研究成為預備黨員。核查中發現,村黨支部備案的會議記錄簽字存在14人未被告知、沒有參與開會但被他人代簽名字的問題。2016年11月5日之前,李生厚既非入黨積極分子,也沒有經過確定成為預備黨員之前的任何程序。2017年上半年,李生厚將自己成為入黨積極分子的內容插入2015年之前的一次會議記錄中。

玉泉區紀委對此問題進行了嚴肅查處,經過區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玉泉區小黑河鎮分管組織工作的黨委委員張瑞清同志黨內警告處分;給予時任玉泉區小黑河鎮討卜齊村村支部書記史平平、時任村支部組織委員史禎祥、時任村支部紀檢委員任志安三名同志嚴重警告處分;取消村委會主任李生厚的預備黨員資格。

這個典型案例表明,在全面從嚴治黨的新形勢下,黨員觀念淡漠、黨的紀律鬆弛、黨內政治生活不嚴肅、管黨治黨責任不落實等問題在基層黨組織中依然存在,對加強基層黨的建設、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缺乏足夠重視。嚴肅黨內政治生活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基礎。區紀委在對有關責任人進行紀律處分的同時,對小黑河鎮黨委負責人進行了提醒談話。全區各級黨組織及黨員幹部對此案例要認真學習、深入思考,切實引以為戒,引起高度重視,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以守土有責的政治態度,切實抓好基層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各項任務的落實,以實際行動嚴肅黨內政治生活,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環境,為完善基層社會治理體系、經濟社會持續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中共玉泉區紀委

2018年7月25日

中共玉泉區紀委

關於2起“雁過拔毛”及“三務”公開

違紀案例的通報

為警示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幹部,現對我區查處2起“雁過拔毛”及“三務”公開違紀案例通報如下:

一、玉泉區昭君路街道辦事處五里營社區主任李永忠、原黨支部委員李吉虎不正確履行職責的問題

2011年,玉泉區昭君路街道辦事處五里營社區(原五里營村)成立了呼和浩特市海禾種養殖有限公司(該企業為五里營村全資企業,以下簡稱海禾公司),海禾公司代表五里營社區流轉使用玉泉區小黑河鎮沙樑子村土地921.24畝。該地塊在海禾公司負責管理期間,五里營社區主任李永忠、原黨支部委員李吉虎(海禾公司法人代表)對於涉及村民集體利益重大事項,未提交村民會議討論決定,個人決定土地經營有關事宜,導致該地塊管理混亂,侵害了群眾利益。玉泉區紀委對此問題進行了嚴肅查處,經區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李永忠、李吉虎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二、玉泉區昭君路街道辦事處前桃花村村委會主任張霞剛、原黨支部書記李海濱、會計李瑞平違規處置村集體資產、不正確履職的問題

2013年6月,209國道徵拆指揮部與前桃花村委會簽訂了代徵協議,總佔地面積23000平方米,前桃花村集體財產前桃花小學在徵拆範圍內。村委會主任張霞剛、時任村黨支部書記李海濱沒有就前桃花小學徵拆簽訂拆遷協議,也未對前桃花小學徵拆事項進行公開,前桃花小學徵拆補償資金180萬元的使用也未按照議事規則召開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大會討論決定,違反了村務公開、村民議事規則和黨的紀律。在徵拆期間,前桃花村整村改造領導小組會計李瑞平在發放拆遷款過程中,將拆遷補償款打到其個人銀行卡上,然後再以不同的方式支付村民,公款私存,違反了財務規定和黨的紀律。玉泉區紀委對以上問題進行了嚴肅查處,經區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張霞剛、李海濱、李瑞平同志黨內警告處分。

上述典型案例涉及基層黨員幹部不正確履行職責、違規處置集體“三資”等方面的問題,不僅直接侵害了群眾利益,而且嚴重影響黨和政府形象,影響了黨群幹群關係。全區各級黨組織及廣大黨員幹部要從上述案例中吸取教訓,提高思想認識,強化責任擔當,做好基層“三務”公開工作,增強基層工作透明度,確保人民群眾在基層事務管理中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切實推進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玉泉區紀委監委對“三務”不公開、假公開、公開不到位的問題,將從嚴執紀監督問責,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確保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得到有效解決,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中共玉泉區紀委

2018年7月25日

玉泉區紀委監委

關於基層社會管理領域2起形式主義

官僚主義“十種表現”典型

案例的通報

為警示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幹部,現對我區查處的基層社會管理領域2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十種表現”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一、玉泉區社區辦工作人員朱寧利用職務便利介紹賄賂案件

2016年,玉泉區社區建設辦公室工作人員朱寧為幫助有關企業順利中標呼和浩特市2016年玉泉區老舊小區改造項目施工標段工程,通過招標代理公司工作人員向呼和浩特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員介紹賄賂人民幣六萬元,情節嚴重,被檢察機關立案查處。玉泉區紀委貫徹紀在法前、紀法銜接規定,對朱寧違紀違法問題進行嚴肅查處,給予朱寧留黨察看二年處分。

二、玉泉區城管局工作人員劉瑞、許志強收受違章建築人員賄賂案件

玉泉區城管局工作人員劉瑞、許志強在借調呼和浩特市國土局玉泉分局小黑河國土所工作期間,夥同他人,利用對違法建設進行巡察的職務便利,分別收受違建者現金賄賂48000元、61000元,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玉泉區監察委員會對二人嚴重違法問題進行嚴肅查處,給予劉瑞、許志強開除處分。

上述典型案例,涉及國家公職人員不正確履行職責的問題,不僅直接侵害了群眾利益,而且嚴重影響黨和政府形象,損害了黨群幹群關係。全區各級黨組織和職能部門要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提高政治站位,進一步加大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十種表現”治理工作力度,深入自查自糾,推進依法行政,對於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要堅決糾正,對於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要認真對待,及時解決。玉泉區紀委監委將持續加大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的整治力度,對發現黨員幹部中存在的不作為、慢作為、假作為、亂作為問題將嚴肅問責,形成高壓態勢,釋放執紀必嚴的強烈信號,推動全區各項工作有序開展。

中共玉泉區紀委

玉泉區監察委員會

2018年7月26日

中共玉泉區紀委

關於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

典型案例的通報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斷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威懾力,發揮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現將我區查處的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一、玉泉區昭君路街道辦事處幹部韓忠平大操大辦的問題

2016年3月21日,玉泉區昭君路街道辦事處幹部韓忠平為其子在呼和浩特市國際會展中心舉辦“圓鎖宴”,邀請了其所在單位的同事參加,大操大辦,嚴重違反了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自治區、呼和浩特市黨員幹部舉辦婚喪喜慶事宜相關規定。2017年6月22日,韓忠平作為國家工作人員,與社會人員聚眾鬥毆,社會影響惡劣,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經檢察機關批准,以涉嫌聚眾鬥毆罪將韓忠平予以逮捕。區紀委對以上問題進行併案查處,經區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韓忠平開除黨籍處分。

二、玉泉區勞動監察大隊大隊長張雪峰違規報銷的問題

2016年5月25日,玉泉區勞動監察大隊大隊長張雪峰帶領四名工作人員,駕駛個人車輛前往包頭辦理農民工討薪案件,途中為個人車輛加油合計500元。從包頭返回後,2016年5月28日到往加油站補開面值300元油票3張合計900元在玉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務予以報銷。玉泉區紀委收到巡察移交問題線索後進行認真核查,對張雪峰同志進行了誡勉談話,違規報銷費用退還財政。

三、玉泉區勞動監察大隊職工薛冰違規報銷的問題

2015年11月25日,玉泉區勞動監察大隊職工薛冰用2015年7月31日內蒙古能源發電投資集團新能源有限公司的350元的汽油發票,在玉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務違規報銷。玉泉區紀委收到巡察移交問題線索後進行認真核查,對薛冰同志進行了誡勉談話,違規報銷費用退還財政。

四、玉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幹部吉靖違規報銷的問題

2015年12月20日,玉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幹部吉靖在保管單位加油卡期間,又以個人身份證開戶辦理加油卡,於2016年6月13日為個人加油卡充值900元,開具人社局加油發票進行報銷。玉泉區紀委收到巡察移交問題線索後進行認真核查,對吉靖同志進行了誡勉談話,違規報銷費用退還財政。

以上典型案例反映出在我區部分單位、部分黨員幹部中,紀律意識和規矩意識淡薄的問題依然存在,作風自律和部門管理不嚴不實,導致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能真正全面深入落實。全區各級黨組織、各部門要把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加強作風建設擺在重要位置,作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的重要任務來抓,重視紀律的學習和宣傳,重視制度的建設和落實,重視幹部隊伍的教育管理,從具體事、小事抓起,推動地區、部門作風建設的全面加強,推動黨風廉政建設不斷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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