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警察“砸”場子,欲對警察下“黑手”

平安百色網隆林訊(通訊員 張浚瀛 羅文波)警察突擊檢查,準備沒收賭博機,嫌疑人居然衝進執法現場砸壞機器,企圖毀滅證據,並煽動周圍群眾與民警對峙,近日,隆林各族自治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2018年2月13日,被告人韋某快與被告人羅某繼商定後,被告人韋某快將其購買的一套8臺捕魚遊戲機放在被告人羅某繼位於隆林各族自治縣平班鎮母姑村下寨社自建房一樓的小賣部內供他人進行賭博,被告人羅某繼負責收錢,上分,盈利共分。

2月26日,隆林各族自治縣公安局民警對該小賣部開展查處開設賭場的行動時,並當場繳獲一套8臺捕魚遊戲機(經百色市公安局鑑定,該繳獲的賭博遊戲機均具有英屏計分的賭博功能)、查獲利用該捕魚遊戲機進行賭博的未成年人5名。被告人黃某、韋某快、黃某祥、黃某榮強行衝進查處現場,不顧執法民警的警告和阻攔,當著辦案民警的面,被告人韋某快徒手砸了現場查獲的賭博遊戲,欲毀滅證據,並與被告人黃某榮煽動被民警抓獲的參賭人員逃跑。而被告人黃某祥趁黑燈一瞬間準備毆打民警。

接著,被告人黃某等4人被民警疏散至執法現場外,然而,四名被告並沒有善罷甘休,他們圍堵在小賣部門口,企圖通過威脅迫使執法民警釋放被抓獲的參賭人員,並煽動了當地村民與民警對峙約2小時。經隆林各族自治縣公安局兩次派警到現場增援後,執法民警才得以繼續執行職務。

2018年10月30日,公訴機關對該起開設賭場案、妨礙公務案提起訴訟,被告人韋某快、羅某繼以營利為目的,設置賭博機組織賭博活動,容留未成年人賭博,被提起以開設賭場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黃翠、韋某快、黃某祥、黃某榮以威脅的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執行職務,以妨害公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其中,被告人韋某快一人犯開設賭場案、妨礙公務案提起訴訟數罪併罰。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韋某快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總和刑期有期徒刑1年5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決定執行刑期有期徒刑1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被告人羅某繼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被告人黃某祥、黃某、黃某榮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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