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人用處女守護聖火

古羅馬社會對火的崇拜達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在威斯塔女灶神神殿守護聖火的女子必須是處女。政府給她們以極其尊貴的權利,她們在羅馬社會中具有特殊的社會地位和重要性,但同時對她們的要求也很嚴格,一旦觸犯戒律則會處以重刑甚至喪命。為何選擇處女這與羅馬宗教的聖火有關。

羅馬人用處女守護聖火

在公元前5世紀前後,供奉羅馬灶神威斯塔的神廟裡,一年四季聖火都燃亮著,共有6 個處女守護聖火。她們擔當守護神廟聖火的重要宗教職務,共同在稱為灶神院的地方居住;她們以灶神廟中永遠燃燒的聖火為守護對象,以此來紀念史前時代每一次生火的艱難。由於灶神崇拜以火為中心,並且火純潔無垢,因此,羅馬人認為守護神廟聖火的只能是處女。

守護聖火的處女除了生病外,一般不能離開她們所居住的羅馬公會所東南的女灶神廟。每天每名處女至少值班8小時,主要負責保持神殿內聖火不熄滅。她們還有諸如到聖泉去取水為公眾祈福以及烹製祭禮儀式上用的祭品等其他職責。守護聖火的處女在慶祝農作物收成的節日裡有更多的宗教任務,而更不可思議的是,她們必須參加生育祭禮!由於這些處女被整個羅馬社會公認為聖潔無垢,因而她們還受命保管條約、遺囑、珍寶和其他重要文件等。像羅馬皇帝的遺囑也要由她們保管,她們曾經把凱撒大帝的遺囑保管了6個月。或許這種服務是她們自願提供的,委以如此重任也常看做是對她們的敬意。

守護聖火的處女享有的特權與榮譽是其他羅馬婦女所沒有的。出行時她們乘坐有華麗裝飾的馬車,甚至連執政官和地方長官等地位崇高的官員也要給她們讓路。如果一個正被押赴刑場行刑的人被她們碰上,她們也有赦免此犯人的權力。她們在法庭作證,可不必宣誓。如到競技場觀看格鬥,前排最好的位子將會留給她們,而普通婦女通常只能在競技場最高層的坐位,即最壞的坐位上就坐。在加入這項崇拜灶神的工作時,政府會給她們一大筆金錢,因而守護聖火的處女饒有財產,再加上她們可以直接與政府首長會面,所以有頗高的政治影響力。

守護聖火的處女也有嚴格的紀律約束,一旦犯錯則要受可怕的處罰。如果她們翫忽職守,會受到祭司長的嚴懲,以鞭笞來懲罰任由聖火熄滅的守護聖火的處女;對不貞的則處以活埋。後一項表明了羅馬人認為守護聖火的處女一定要純潔,那是羅馬本身福祉的保證和象徵。

公元前471年,守護威斯塔女灶神神殿聖火的一位處女厄比妮亞被審判,一個奴隸指控她違背了保持貞潔的誓約,指出她在執行聖禮時就已非完璧之身,因此她被要求答辯。據希臘作家曾魯塔克的記載,與她同時被指控的2名男子,一個被毆打後處決;更大的厄運等著厄比妮亞。她被認為有罪,在受過杖責之後,即被牢牢捆在有蓋的舁床上,從寂靜無人、氣氛陰森恐怖的羅馬街道被推過,推到柯林城門邊的一片曠野中,關押在一座墳墓的坑穴裡面,只留給她30 天的食物,任由其坐以待斃。

被活埋的守護聖火處女在1000年的歷史中不到20 人,這其中部分原因可能是嚴厲的懲罰起到了相當大的威懾作用。由此人們可以看出,聖火給了處女們無限的權利的同時也規定了她們保持貞潔的義務。古羅馬人用處女來守護聖火體現了他們對火的尊崇已經達到了極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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