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毫米小顆粒破大案 山西大同市1998年 4月26日苗存喜特大盜槍案

1998年4月26日早晨8時10分,大同礦務局永定莊礦公安科值班副科長龐衛東發現該科內勤辦公室窗戶被撬,從窗外觀察,室內辦公桌抽屜、保險櫃被撬開。被盜手槍6支、子彈21發,現金7萬餘元。

1.層層排查,撲朔迷離

面對如此重大的案情,大同市局積極部署偵破工作。“4•26”大案專案組迅速成立,從市局、礦務局公安處、礦區分局抽調110名警力,分成現場勘查組、現場訪問組、內部訪問組、設卡堵截組、重點人員調査組等5個組迅速投人工作。隨後,市局又召開了城區、礦區、南郊區等分局負責人緊急會議和礦務局所屬54個單位的公安保工科。經濟民警大隊、中隊負責人緊急會議,並向其他各縣區局(分局)發出緊急傳真,通報案情,部署任務……

排摸工作廣泛而細緻地開展起來。

以大同礦務局永定莊礦為中心,輻射周圍的礦區,南郊所轄各派出所,重點排查受過處理和有劣跡的人員,重中之重是有盜竊前科、賭博、吸毒等劣跡的人員;對永定莊礦公安科的內部工作人員進行逐個審查、訪問。最後焦點很快聚集在3個人身上。

15分鐘後,3人相繼被傳喚到公安科。專案組分別對3人進行訊問,但3人均矢口否認。鑑於3人中苗某被傳時正在家中吸毒,專案組決定以此為由對其先行刑事拘留。

竊賊究竟是誰?一時無法確認。

2.蛛絲馬跡,獲取鐵證

當晚6時許,省公安廳廳長聶海舟、廳長助理饒國清率30餘名精銳警力抵達案發現場,並連夜召開案情分析會,對警力重新作出部署。作為新上任的公安廳長,聶海舟深知自己責任重大,槍案一日不破,群眾就一日不安。這是他上任後遇到的第一起大案,能否旗開得勝,對今後的工作至關重要。因此會議結束時,他像是對自己,又像是對全體參戰民警下達了一道不可抗拒的命令:要不惜一切代價,務必在一週之內破獲此案!

4月27日,山西省和大同市刑偵人員對案發現場進行了詳細勘查,現場位於永定莊礦永前莊街培訓樓一層,辦公室臨街窗戶有兩層玻璃,根據現場勘查情況綜合分析,案犯用改錐將辦公室窗戶外層玻璃撬破,打開外層窗扇,又把內層玻璃打破後進入室內。現場提取前掌寬為8.7釐米、後跟寬為6.7釐米的殘缺足跡1枚及其他遺留物,據此分析,作案者可能只有一人,但不排除有在窗外望風守候的。案犯應具備以下條件:一是熟悉現場情況;二是有撬盜犯罪前科;三是對政府和公安機關不滿,受過打擊處理;四是膽大妄為,有賭博、吸毒等耗資惡習。

一毫米小顆粒破大案 山西大同市1998年 4月26日苗存喜特大盜槍案

分析畢竟是分析,破案要講究證據。由於案犯有一定的作案和反偵查經驗,這次現場勘查的結果可以說價值甚微。根據勘查情況對案犯畫像,富有幾十年偵查經驗的老民警苦思冥想後也僅能估計出案犯身高1.70米以上,年輕體壯。

現場總指揮饒國清轉業前是某部副師長,具有豐富的作戰指揮經驗,幾年來,他指揮破獲了數起有影響的重特大案件。現在,他已經兩天一夜沒有閤眼了,香菸一根接一根,從濃濃的煙霧中,他苦苦地思索著,在腦海中一次又一次地過濾已經掌握的各種證據和與案件有關情況,經與專案組其他同志認真研究,他果斷地做出了決策。

決策很快變成了行動。面上的排查更細了,現場訪問更密了,技術勘驗更精了,內部詢問和重點審查更深入了。一條條線索像粗細不一,編織著一張由框架到小孔的密網。

4月27日,夜已很深。省廳調來參與破案的太原市局技術科偵查員陳良柱,仍在一個一個仔細琢磨著從重點嫌疑犯家中搜出的物品。忽然,他眼睛一亮,發現從苗某家中搜出的兩把改錐上有3個米粒大的油漆附著物,顏色似綠非綠,和案發現場被撬保險櫃上的油漆好像一樣。細加觀察,其中尖形改錐的尖端有肉眼幾乎難以分辨的斷痕。他興奮地立即將這一重大發現向專案組領導作了彙報,專案組立即決定派省廳刑技處長蘇柄帶上這兩把改錐連夜冒雨趕回太原進行高科技技術鑑定。

鑑定結果很快傳回專案現場指揮部:苗某家這兩把改錐上的油漆附著物與現場保險櫃的油漆成分一致。

就在蘇柄將斷尖改錐送回太原鑑定的第二天,省廳刑技處副處長李國元、痕跡技術員李彬等人開始對現場再次進行細緻人微的勘查。從保險櫃上的撬痕看,似乎可以確認系改錐所撬,而更關鍵的證據,就是現場是否有斷尖改錐的遺留物。他們動用了一切有效手段,對保險櫃周圍的每一粒塵埃細加過濾,終於在4月30日下午,從一堆雜亂垃圾中,找到了一個直徑僅為1.5毫米的金屬小顆粒。技術人員立即對金屬小顆粒與斷尖改錐進行整體分離痕跡複核鑑定,結果完全吻合!

一毫米小顆粒破大案 山西大同市1998年 4月26日苗存喜特大盜槍案

3.千里追贓,一網打盡

在現場物證不斷增多、基本證據確鑿充分的情況下,專案組決定加大對苗某的審訊力度。以大同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支隊長孫有慶為組長的審訊組,經過多次較量,苗的所有謊言被一一擊破了。5月2日凌晨5時,苗某終於徹底交代了作案經過及槍支等贓物的藏匿地點。隨後苗妻李彩霞也很快交代了她轉移、藏匿贓物的犯罪事實。

苗存喜,男,現年32歲,永定莊礦準備隊工人,住永定莊礦巖西街7排2號。1984年,苗因故意傷害被判刑8年。1991年9月,釋放後被分配到準備隊工作,他有工不做,漸染賭博、吸毒惡習。1998年2月,苗被準備隊交永定莊礦公安科培訓學習。4月14日,苗因吸毒被公安科罰款1500元,對此懷恨在心,於4月26日凌晨1時半,攜帶作案工具,撬破永定莊礦公安科內勤辦公室窗玻璃,鑽窗人窒,撬開辦公桌、鐵皮櫃和保險櫃,盜走保險櫃內存放的所有現金、6支手槍和21發子彈等物,凌晨3時逃離現場。其後,苗攜帶所盜物品先潛人其岳父的一處空房,將所盜槍彈和其中的2萬元現金藏匿於屋內,後返回自己的住處,與其妻李彩霞數錢。

當天早晨8時,李彩霞攜帶5萬餘元現金乘車到市內其姐李淮霞家,將4萬元交李淮霞還債,將1萬元交其兄李仁。臨近中午,李彩霞返回永定莊礦,得知苗存喜被公安機關帶走,即到其空房內查看,發現了槍支、子彈等物。李擔心公安機關找到丈夫的罪證,又急乘車去市內購買了一個密碼箱,再次返回,把槍、彈等物裝人箱內,後將密碼箱交給其兄李仁,並囑咐他想辦法藏起來。

一毫米小顆粒破大案 山西大同市1998年 4月26日苗存喜特大盜槍案

4月27日晚10時許,大同鐵路湖東機務段工人李仁繞過車站檢查口,乘火車將密碼箱送往河北省涿鹿縣其姘婦劉某家,並告之說:“這箱子關係到我妹夫的生死,你給藏起來。”隨後,李仁與其姘婦在院內的葡萄樹下挖一土坑,將密碼箱埋人坑中。28日晚7時許,李與其姘婦乘車返回大同。

根據供述,5月2日上午,公安人員從李淮霞和李仁處分別查獲了已存人銀行的4萬元存摺和11萬元現金,並將李彩霞、李仁、劉某刑事拘留。中午,在苗岳父的空房中搜出藏匿於爐灰洞中的2.1萬餘元現金,5月11日,犯罪嫌疑人苗存喜、李彩霞、李仁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5月2日下午3時,省廳刑偵處副處長秦富明帶領15名偵查人員,並押帶犯罪嫌疑人李彩霞、劉某前往河北省涿鹿縣起贓,於晚7時20分將被盜的6支手槍21發子彈等物從劉某家全部挖出,至此,“4•26”特大槍支、現金被盜案勝利告破。

「本文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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