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加裝電梯,一樓住戶不同意並強行阻攔,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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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幾年,老樓加裝電梯特別火,一直是各大媒體報道的重點。河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7部門今年也聯合印發《關於城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的指導意見》,要求各職能部門簡化辦事手續,有序開展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我認為,手續和集資都不是難事,最大的難點就在於一樓的態度,很多一樓住戶都是反對加裝電梯的,要解決此類問題首先要搞清楚為什麼他們反對,我認為要採取以下辦法。

1、1樓居民為什麼反對加裝電梯?

1樓方便進出,在整棟房裡原房價一直很高,深得一些老年人的喜愛。加裝電梯後,劇情大反轉,頂樓的房價漲上去了,1樓的房價就降下來了,因為1樓也存在缺點,如採光差、通風不暢、蚊蟲多、室外衛生髒等,另外加掛電梯後確實影響了1樓的部分光線,因此,1樓住戶是極力反對加裝電梯的,甚至會強行阻擋施工,造成鄰里矛盾。我住的單元六樓的兩個業主協商準備加裝電梯,電梯公司都來測量了,樓上的老人們興高采烈奔走相告。誰知從上往下做工作越往下越難,到一樓徹底卡那了,一樓業主說了一大堆理由歸根結底一句話:不行。加裝的事就扔那裡了,前期做的工作都白費了。

2、加裝電梯有關1樓住戶有什麼政策?

俗話說,要想公道打個顛倒。如果我們是一樓住戶肯定也會不同意的,也可能會阻擋施工。雖然按照我國《物權法》的有關規定即“改建、重建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佔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單元其他業主完全可以撇開一樓業主,但這樣有點不以人為本,影響鄰里和諧,造成新的矛盾,有的地方為減少此類矛盾在制定加裝政策時就規定必須全體業主同意,這實際上是給了一樓居民一票否決的權利即有一戶一樓居民不同意這電梯就甭想裝。我們業主委員會實行的就是全體業主必須同意,主要目的就是方便以後管理,減少矛盾。

3、如何解決問題?這個時候,如果是單位房,單位可能就要出面解決了,好辦點,如果是商品房就需要樓裡的長者或威信高的人帶著大家的意見深入到一樓住戶家裡,面對面促膝長談,傾聽他們的述說,理解他們的述求,共同協商找出利益的平衡點,給予適當的經濟補償,如一次性給予一樓住戶兩萬元補償並簽訂協議書來換取他們的同意等。也有的小區院子空間大的在不影響其他住戶出行的情況下專門給一樓住戶屋子後面開闢出一塊菜地供他們種菜,竟然也簽有協議。作為一樓居民也應該支持國家的這項惠民政策,誰家沒有老人啊。根據媒體的報道,好多一樓住戶主動放棄補償,鄰居這麼多年了不至於為加裝個電梯撕破臉面,施工設計單位也在積極為一樓想辦法,儘量想辦法採用透光的工程玻璃減少對一樓光線的遮擋,在噪音控制方面選用隔音材料減少對一樓的影響。我們小區業主委員會的兩個領導加上六樓兩個業主再加上電梯公司工程師帶著設計圖紙和方案專門到一樓的兩位業主家裡商量解決辦法,工程師耐心講解施工方案和施工材料,告訴他們電梯對一樓有一定影響但是沒有想象的那麼大,電梯公司儘量把影響降低到最低限度。領導把補償方案也告知他們:免10年物業費、補償1萬元、屋後窗外公共綠地劃出5平方米供兩戶老人種菜,使用期限10年。一樓的兩戶老人看到這種情況也沒什麼可說了,和孩子們電話中一商量,愉快的在協議書上籤了字按了手印,問題得到圓滿解決。現在電梯運行正常,樓上的老人也能經常下樓了。

總之,我認為加裝電梯的受益方給予受損方適當的利益補償,是破解老樓加裝電梯難的唯一辦法,任何一項惠民工程,只要公平照顧好各方的利益需求,就會很順利地實施下去。

如有不同意見,歡迎評論指正,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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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我住的樓房也在申請加裝電梯。我們樓是原來的房改房,因為有幾戶人家是賣給了原單位之外的人,而且原單位員工已經全部退休,所以加裝電梯要各業主自籌資金。我們樓上有七成家庭都有老人,每天上下樓很困難。老人病了只能拿個凳子,走兩層坐下歇一歇,真是特別辛苦。我們裝電梯沒有遮擋住一樓住房的客廳或者主臥窗戶,準確說應該是三套房只有中間的房子稍微擋風。我們採用觀光電梯那種全透明玻璃的,把擋光的情況降到最低。

裝電梯肯定會遇到阻力,我們成立了工作小組負責調解工作,現在取得了三分二同意。一樓住戶按照文件規定沒有影響到,可以不賠償。現在按裝電梯的施工單位都有律師做反對業主的普法工作。我們樓上業主一致同意把加裝電梯後多出來的公攤面積部分免費給一樓業主。總之,加裝電梯是大勢所趨,樓上業主要充分了解加裝電梯可能給一樓住戶帶來的不便,盡力解決矛盾才能讓電梯早點裝好。


正月十八的月亮


加裝電梯,必須取得樓道內所有住戶同意。否則,損害部分人的利益,是不符合和諧社會的原則的。

一樓住戶不同意,肯定有其原因。

本來,一樓就不需要電梯。

關鍵是,加裝電梯必然會影響其採光、出行道路的通暢、居住的私密性等,侵害其合法權益。二樓以上的房子升值了,一樓的房子卻貶值了。這是不公平的。

無理取鬧的人畢竟少之又少,其他住戶要體諒和理解。

各方應該積極溝通,取得所有住戶的同意。而不應該強行建造,製造矛盾,損害部分人的利益,留下安全隱患。





生活亮亮眼


其實還是利益平衡沒做好,安裝了電梯,樓上的倒是方便了,而一樓的卻沒有得到任何改善,還被影響了採光通風,怎麼辦,有的地方小區做法就很好,在儘量不影響一樓採光通風出行的前提下,實在避不開的,採取給一樓一些經濟補償是個好辦法,由二樓以上住戶共同出資給予一樓適當的補償,這樣,一樓雖不能從電梯上受益,但得到了經濟上的好處,一般也就不那麼較真了,一樓心理得到了平衡,問題也就容易解決了,那種只講樓上方便,而要求一樓給予無償支持,甚至譴責一樓不講公德的做法,其實是道德綁架,換位思考,利益均沾,心理平衡,做到這幾點,問題就容易解決了。


開元53


看過一個很牛逼的新聞,一個老樓,有一家出個土豪兒子,想把老人接走享福,老人住慣了不願走,於是兒子想安個電梯方便老人上下樓。結果樓上樓下都有鄰居反對。

哪個土豪兒子就直接出錢,高價買下了整個單元所有房子。然後安了電梯。所有人皆大歡喜了。

那些罵一樓的,不妨也可以這麼幹。大把錢砸過去,砸到你家一樓的同意為止。敢不敢任性一把?


實現一個曉目標


我就在一樓,誰敢裝,老子就不同意,強行裝,老子就在我四周搭棚,圍私家花園,誰敢拆我的,我就拆電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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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是有原因的:

第一、安裝電梯必然不是空中樓閣,公共空間的佔用,需要共有人同意。法律就是這麼規定的。

第二、安裝電梯作為一個建設項目,需要有投資人和收益分紅。同樓梯業主不可避免地天然成為投資人,收益就是樓價升值。

第三、理想的收益分配方案就是所有房屋升值都拿出來,再平均分給參與人。這個收益是可以算出來的,評估加裝電梯前後房屋價值,差價就是這個改造項目的增值收益。

這個收益各戶都拿出來,刨去電梯安裝成本,餘下的再平均分給各戶就完美了。

第四、各位不能只想著獨享房屋升值,卻不給底層業主分配收益,不公平的合作,他可以選擇不合作,既然收益和他無關,那他何必簽字同意呢?底層看高層業主年紀大了爬樓可憐,才認為可以同意這個改造計劃的,如果反倒被高層業主佔便宜,那就一拍兩散,坐在家裡看高層業主繼續爬樓好了。

最後,不要說人家強行阻攔你的電梯加裝計劃,你只想自己房屋增值以後的利益,都不考慮他的利益,他丟了自己的一份合法的公共空間,還沒有任何好處,為什麼不阻攔?


道友請留步0o


老舊小區房屋原來沒有安裝電梯,就不應該加裝電梯。

房屋原始設計沒有電梯,也沒有預留電梯安裝位置,現在加裝電梯,會損傷樓體結構,降低結構強度,減損建築物壽命。

老舊房屋本沒有電梯,如果加裝電梯,有明顯的法律問題。原有規定是:必須獲得該樓棟(單元)所有住戶(業主)簽名同意,方可加裝電梯,否則即為侵權;現在規定改為:只需三分之二多數簽名同意,即可加裝電梯;這種規定修改,是一種法治的退步,意味著剝奪了一樓住戶(業主)反對加裝電梯的權利,而加裝電梯對一樓住戶(業主)的權利(物權、通行權、採光權)及利益(一樓房屋價值因加裝電梯明顯貶值)造成明顯侵犯和損害。

現階段,各地政府明顯加大動作,積極推動在老舊小區加裝電梯,其動機值得懷疑。政府為達成加裝電梯的目的,修改有關規定,實質侵犯一樓住戶(業主)權利及利益,這種修改之後的規定,合法性明顯存在疑問。

竟然看到有"一樓業主因反對加裝電梯被拘留"的事件發生,深感震驚!堅決支持該業主拿起法律武器,將主持加裝電梯的政府部門及將其處以拘留的公安部門推上被告席!加裝電梯是否合法?讓法律來給一個說法!


夢景幻象


不同人對電梯的評價是不同的,一般來說:

1. 樓層低的人認為完全沒必要安裝電梯

2. 中等高度覺得電梯可有可無,他們不願意為此付出太多金錢

3. 高樓層的人傾向於安裝電梯


此外,還有一些其他因素,比如個人的年齡、身體健康情況、對運動的喜好、收入等。因此,不同的人對安裝電梯的評價是截然不同的,即使是同一樓層,也有差別。況且還有人希望能夠不花錢而“搭便車”。


解決的思路可以是:

1. 針對不同的樓層區別收取安裝費,這是決定安裝費的最主要因素。甚至對1、2層的住戶可以予以補償。當然,電梯也要設置到3層以上才停靠。

2. 由一人主導,與各家住戶分別談,考察他們對安裝電梯的評價,和為此願意付出最高的價格。

3. 當獲取每個人願意付出的真實價格的情況下,如果之和不夠安裝電梯,說明大家根本不需要電梯。那麼安裝電梯對“大家”來說就不是你口中的“好事”。


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提出適當的現金補償放案,爭取過來不鬧事。再者發動居委會,管理處,街道等第三方機構一起做工作。如果上述都不奏效,就直接開工,等他來告吧。如果他連上法庭告你們的勇氣都沒有,證明他也不是真的反對得那麼厲害,最終你們就達到目的了。如果他真的告了,之前找第三方協商的證據就可以提出來,作為雙方已經協商過,但不果(因為對方要價太高等等理由),法庭一般會支持大多數意見方,即同意加建的大多數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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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舊小區,建築質量本來就不好,加電梯,破壞結構,天天多次震動,對房子安全性能有害無益。另外,如果維修施工,仍然是一樓受害最大。因此,想電梯就自己買電梯房,不要害別人家,現在都是商品房了!政府應當制止加電梯,實屬危害較大的違章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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