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中子:如果沒有家庭牽掛,我還會去法援西部

黄中子:如果没有家庭牵挂,我还会去法援西部

湖南昱眾律師事務所律師黃中子。

紅網時刻記者 黎鑫 永州報道

“如果沒有家庭牽掛,我還想去西部地區參與法律援助。”

10月29日,永州市藍山縣,清冽的溪水從野狗嶺潺潺流出,作為湘江的發源地,這座湘南縣城散發出來的靜謐氛圍,讓人印象格外深刻。

坐在記者面前,湖南昱眾律師事務所律師黃中子謙遜有禮,5年的西部法律援助工作,不僅讓他的臉變得滄桑了,一頭濃密的頭髮也有些稀疏。

“一名律師的社會價值不應該侷限於打官司,用我們的專業特長去幫助更多有需要的人,這會讓我們收穫更多。”時隔2年,回想起當初不顧一切法援西部地區的經歷,這名來自大山的漢子依然無怨無悔。

直到現在,他還經常與妻子唸叨,“我想去闖一闖。”

一名截肢女孩的“少女夢”

2012年至2017年,黃中子連續參加了“1+1”中國法律援助志願者行動。5年時間裡,他先後輾轉於雲南、新疆、西藏、廣西等地,為當地群眾提供法律服務。

“湖南省、永州市、藍山縣少了我一個執業律師,不會影響群眾尋求法律服務,而西部多了我一個執業律師,法律在當地的影響力或許會增加不少。”提及參加法律援助志願者行動的初衷,黃中子坦言,他希望在開展法律服務工作中,幫助更多的人,從而實現自己人生價值和意義。

2012年7月,黃中子被選拔派遣至雲南省迪慶藏族自治州維西傈僳族自治縣,這裡與香格里拉挨著,景色優美。讓黃中子驚訝的是,這個縣真的沒有一名律師,群眾要打官司,必須去迪慶藏族自治州請律師,而百姓對法律服務的需求是那麼強烈。

2012年9月,維西傈僳族自治縣攀天閣鄉,22歲的村民羅某玲拄著雙柺在母親的陪同下來到黃中子的辦公室,請求法律援助。

羅某玲曾在本村和某開設的農家樂裡,被和某非法存放的大量礦山用的炸藥炸成重傷失去左腿,這次事故奪去了一個花季女孩生命的光芒,而和某的百般抵賴,更讓羅某鈴感到了冰涼和無助。

在辦理好法律援助手續,為羅某玲寫好訴狀後,黃中子開始繁瑣的調查取證,整理材料,準備開庭等工作。為了核實證據材料,他先後5次驅車到80餘公里外的偏僻山村調查取證。

法庭上,儘管被告對當事人的訴訟請求予以認可,但以無錢為由拒絕賠償。黃中子一方面在法庭上提出賠償請求,一方面庭下找到和某家屬,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敦促其家屬積極代為履行賠償義務,以取得被害人諒解,為被告的從寬量刑爭取機會。

最後,被告人和某家屬終於答應代為賠償,黃中子為當事人取得了73萬餘元的人身損害賠償款。

望著當事人羅某玲領取到賠償款時那輕鬆的笑臉,聽著她說要帶著錢去做假肢、穿裙子等計劃,黃中子笑了,他覺得自己的辛苦值了。

農民工返鄉前送來的錦旗

2013年7月至2015年7月,黃中子先後來到新疆的布爾津縣和烏魯木齊縣參與法律援助服務工作。

“你走了,我們一家老老小小怎麼辦?”臨行前夜,黃中子的妻子成山秀滿臉焦慮,面對兩個孩子和一個體弱多病的公公,她有些無助。

然而,面對妻子的勸阻,黃中子說:“如果我錯過了,我今生都不會快樂。”一方面是親情,一方面是大愛,黃中子選擇了後者。

2013年10月,布爾津縣城60多歲的馬梅英因丈夫早年逝世,自己膝下無人,老人對丈夫單位的優待政策感到不滿,因是歷史遺留問題,遲遲得不到滿意答覆,老人經常上訪。老人找到了黃中子,黃中子提出到老人家中看看。

那天雪很大,來到老人家中,黃中子還找到老人投訴單位上的負責人。他們一起來到老人家中,經過多方協調,單位給予馬梅英政策性補貼。從此,老人息訪息訴,安穩地生活,還時常看望在她眼中如兒子般的黃中子。

2014年10月,在烏魯木齊縣辛苦打工半年的甘肅農民高朝春找到了黃中子,天寒地凍,外來打工人員都紛紛返鄉了,因被拖欠報酬,高朝春遲遲沒錢動身。黃中子看到他急迫的心情,十多天冒著嚴寒奔波了4次,對方終於答應付給工資報酬。當高朝春討回1萬多元辛苦錢時,高興得無以言表。第二天中午,高朝春匆忙將一面錦旗送到黃中子手中,並說買了下午回家的火車票,特地來表示謝意。

這面錦旗至今都跟隨著黃中子,他說,不是炫耀,而是激勵,只為提醒自己維護群眾利益,做一名真正守護者。

用足跡記錄律師的價值

2015年7月,黃中子來到青藏高原海拔4500多米的高海拔地區——西藏那曲。這是中國境內海拔最高的一座城市,整個市區沒有樹木,沒有灌木,高寒缺氧是這個城市的顯著特徵。

在那曲,黃中子努力克服高原缺氧,氣候寒冷,語言習俗不通等困難,積極接受法院指定,為未成年人開展刑事案件法律援助辯護10餘起,受理農民工追討欠薪案件14起、人身損害賠償案件3起,為藏區困難群眾免費代書120餘份,解答法律諮詢近千件。

“我想用自己踏實的足跡記錄志願者律師的價值所在。”儘管條件艱苦,黃中子仍然一頭扎進法律援助事業。他說,想用自己的腳步丈量人生的寬廣天地,用深深的足印推廣法治的豐富內涵和核心價值。

2016年4月,那曲市藏族60多歲的多吉大爺拿著法院判決書找到了黃中子。老人不會漢語,同事們又都出去了,黃中子情急之中找到做飯的藏族大姐,給老人當翻譯。原來,老人的兒子不執行法院贍養的判決,老人想申請執行。黃中子立即給老人寫了申請執行書,送到法院,然後和法院同志找到老人的兒子,兒子當場拿出贍養金,並答應履行贍養義務。目前,一家人和和氣氣,幸福美滿。

5年來,黃中子沒有停止援助的腳步,每到一處,都以認真細緻、不懼困難的工作態度,積極為群眾權益維權護航。他的付出,得到了邊疆群眾和各服務地黨委政府的一致肯定和好評。

回顧這5年的法律援助工作,黃中子非常自豪,“雖然我犧牲了幾年的青春,但是我所經歷和見識的東西,是我這輩子最寶貴的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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