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1.西藏
從2018年1月起西藏藏族自治區城鄉基礎養老金由以前的150元提高至170元。
NO.2 寧夏
從2018年1月起寧夏回族自治區城鄉基礎養老金由以前的120元提高至143元。
NO.3 新疆
從2018年1月起新疆維吾爾族自治區城鄉基礎養老金由以前的115元提高至140元。
NO.4 內蒙古
從2018年1月起內蒙古自治區城鄉基礎養老金由以前的110元提高至128元。
NO.5 廣西壯族自治區
從2018年7月起廣西壯族自治區城鄉基礎養老金由以前的90元提高至1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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