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深入田間地頭處理糾紛。(資料照片)
法官與銀行業務員深入農戶家中,敦促還款。(資料照片)
在千年古都厚重的文化底蘊中,“鼎”有著深刻的文化內涵,自古以來人們用“鼎盛”來形容國力強盛。建設平安西安,爭創“平安鼎”是以鼎之厚重、大氣和深刻寓意,表達對西安長治久安的美好寄託。
高陵區作為大西安的一部分,當為“平安鼎”的穩固、全區的社會平安貢獻力量。高陵區法院立足實際,發揮職能作用,深入開展掃黑除惡、解決執行難等行動,為高陵區平安建設添磚加瓦。
建設平安高陵,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當以“鼎”銘記。
從互不相讓到案結事了
10月24日,高某訴任某房屋裝飾裝修合同糾紛一案在高陵區法院受理。起初兩人互不相讓,在法官馬小麗的耐心調解下,被告當庭履行調解協議。至此,困擾雙方半年的糾紛實現案結事了。
在立案、審理、執行期間,將調解貫徹始終,這樣的審理方式在高陵區法院已經成為常態。
原告某公司是美國人在江蘇設立的外國法人獨資企業,其與被告西安某公司有長期合作關係。原告向被告供應振動電機,但被告未在約定時間內支付相應貨款,案件標的達60餘萬元,原告多次催要無果,訴至高陵區法院,並提出對被告公司財產進行保全的申請。承辦法官賈紅梅召集雙方進行協商,採取協議解決此案的審案方式,最終促使雙方達成和解,該案在20天內圓滿結案。案後,雙方對處理結果表示非常滿意,高度讚揚了承辦法官的專業素養,使他們消除了隔閡,並表示接下來會繼續合作,更好地維持業務關係。這樣的高效審理,有效提升了營商環境。
今年3月5日6時許,高陵區發生一起交通事故,兩輛小轎車與一輛摩托車相撞,事故造成摩托車司機胡某受傷,後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事故發生後,因賠償問題各方意見無法達成一致,胡某家屬起訴至法院。賈紅梅法官接到案件後,為徹底化解糾紛,遂召集三方當事人及保險公司進行調解,經過多次協商,終於達成和解協議,案件圓滿了結。
高效審理,案結事了,高陵區法院的調解工作讓老百姓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
全方位行動讓執行不再難
在“基本解決執行難”攻堅時期,高陵區法院從立案、審判等各階段都為執行服務,切實讓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得以實現。
轄區內某銀行逾百件貸款到期後,因借款人清償能力不足而難以執行到位,給該銀行造成了巨大的經營風險,也給法院執行工作帶來了很大困擾。近期,該銀行又將150個逾期借款戶訴至高陵區法院。該院訴訟服務中心充分發揮服務職能,通過“審判執行一盤棋”,助力“基本解決執行難”。訴訟服務中心經調查核實,對案件債權事實清楚、債務關係明確的案件,通過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督促程序來解決。對首批篩選出來的50案102名債務人,訴訟服務中心幹警協同該銀行催收業務員一起,走進田間地頭、廠礦車間、農戶家中向他們送達了支付令,通過宣講和發放宣傳資料,督促他們儘快按計劃清償貸款,為解決該類型案件的執行難題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今年年初,高陵區法院執行局局長李建民接到案外人提供線索,稱被執行人西安某公司作為申請人在神木市法院有到期債權。由於此案涉及眾多農民工工資,經請示彙報領導後,李建民親自帶隊,立即前往神木市法院協調該案。此時恰逢西安第二場大雪之後,道路溼滑,但是案情緊急,時機不容錯過,經過“浴雪”奮戰,執行幹警趕到神木市法院。最終,在神木市法院的配合下,120萬元執行案款支付到了高陵區法院的賬戶上。2月7日下午,數名農民工來到高陵區法院,送來了感謝信,感謝高陵區法院執行局法官們高效的服務及司法為民的作風。
對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的被執行人,高陵區法院毫不手軟。2016年10月30日,被告張某駕車與王某發生碰撞,導致王某當場死亡,王某之妻高某、之子王某某訴至法院。法院經審理判決:被告張某賠償原告377343.58元。判決生效後,張某拒絕履行義務。承辦法官在執行過程中發現,被執行人張某所在村組已於2017年7月份拆遷,張某明知法院已查封,仍將其名下莊基變更至兒子張某某名下,並將70餘萬元拆遷款轉入朋友任某的賬戶。法院依法裁定將張某某追加為被執行人。由於張某父子的行為已構成轉移、隱匿財產,涉嫌構成拒不執行法院生效判決、裁定罪,2月1日,高陵區法院依法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並對張某父子採取刑事拘留。雖然最後被執行人張某某履行了全部賠償款項,申請執行人出具了諒解書,但最終張某還是因拒不執行判決罪被判處拘役4個月,張某某因拒不執行裁定罪被判處罰金2000元。宣判後,張某父子悔不當初,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代價。
從立案到審判,再到執行,高陵區法院每一步都在為最後的執行工作服務,並輔以強制措施,讓執行不再難,讓申請執行人真正感受到法律的公平。今年截至10月底,高陵區法院受理各類執行案件2074件,執結案件1351件,執行標的到位率80.47%,執結標的額25373.04萬元。該院圍繞“三個90%”和“一個80%”目標,在全院打響“基本解決執行難”決勝仗,開展執行大會戰等專項執行行動3次,依法將80餘名“老賴”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高消費459人,實施罰款115000元,拘留28人,追究刑事責任2人。
強化審判管理使辦案質量和效益雙提高
案件質量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線。高陵區法院通過強化審判管理,規範流程管控,利用互聯網推進立案、庭審、裁判、送達等審判流程信息公開,依法公開裁判文書3368份,製作、發出司法公開告知書16126份,並開展庭審網絡直播。認真落實最高人民法院“嚴格規範審限”相關規定,優化辦案程序,簡易程序適用率79.41%,嚴格清理長期未結案,辦案效率進一步提升。
6月8日14時30分,高陵區法院民事審判庭審理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並同步通過中國庭審公開網、新浪微博進行全程網絡直播。此次庭審的審判人員,除該院的兩名員額法官外,同時抽選人民陪審員參與案件審理。庭審結束後,現場觀摩的評查員從庭前準備、庭審程序、庭審把控、庭審禮儀等方面進行了綜合打分和點評,這也是高陵區法院首次將庭審觀摩競技學習與庭審直播宣傳相結合。這種新型的“二合一”模式,既能促使法官提高自身綜合能力,又能讓社會公眾通過網絡行使監督權,從而達到普法效果,進一步促進了司法的公開、公正、透明化。今年6月至7月,高陵區法院開展為期兩個月的庭審競技擂臺賽,各員額法官相繼參賽,選取具有典型性案件互相打擂、觀摩,相互學習、共同提高,促進了審判質效提升。
為了提高案件質量,高陵區法院加大案件評查力度,召開專題會議,通過系統評查,發回重審案件,歸納共性問題,吸取負面教訓。開展庭審觀摩和裁判文書評查活動,將6月、7月確定為案件質量提升月,共進行庭審觀摩12次,互評裁判文書27份。召開“立審執聯席會議”,構建立案、審判、執行交流平臺,加強程序銜接,防範漏洞。針對土地補償款、健康權等案件,制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收益分配、人身損害賠償標準等指導意見,統一了裁判尺度,提升了辦案效率和案件質量。
在完善審判配套機制改革中,落實刑事訴訟制度“三項規程”,推進刑事審判庭審實質化。半年來,依法為130名未委託律師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指定辯護律師,實現了律師辯護全覆蓋;積極開展家事審判改革,反對家暴,發出《人身保護令》,保護婦女兒童權益。
此外,高陵區法院還通過深化法律“五進”,開展新春法治第一課、婦女維權講堂等普法活動,現場說法、以案普法。主動接受黨的領導和人大監督,依法向區委、人大專題報告法院工作,通過公開提升了司法公信、促進了司法公正。
問鼎平安,一言九鼎!高陵區法院將不辱使命,以嶄新的姿態,展現法院人的良好風貌,為高陵區奪取“平安鼎”貢獻自己的力量。(
趙輪 記者 張傑)閱讀更多 西部法制報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