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养老金调整办法公布 每人每月增加23元

距2018年收尾不足两月,全国31省区市已确定基本养老金上调方案。其中,从定额调整来看,上海每月养老金上调60元,排在全国首位,辽宁上调金额为20元,调整幅度最少。实际上,今年已是我国第14次调整养老金,预计将有1.14亿名退休人员受益,相较于2017年退休人员的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新一次调整的增幅在原来的5%左右。

上海每月增长60元,排全国首位

今年3月,人社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18年1月1日起,为2017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

陕西养老金调整概况及调整办法

我省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提高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这次调整将有261万名退休人员直接受益。此次调整是2005年以来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第14次调整,也是继2016年以来第3年同步安排适当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水平。

今年陕西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继续坚持“并轨”原则,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三结合”的调整办法。让每个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都适当分享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陕西养老金调整办法

一是定额调整,重点体现社会公平。参加本次调整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统一的定额调整标准,每人每月增加48元。

二是挂钩调整,与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双挂钩,突出效率因素。首先是按缴费年限调整。退休人员15年及以内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其次是按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以退休人员本人2017年12月份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增加金额计算到元,不足1元的部分按1元增加。

三是适当倾斜。对高龄(70周岁及以上)退休人员的适当提高调整水平:对1937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8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增加30元;对1938年1月1日至1942年12月31日出生的(79周岁至75周岁),每人每月增加20元;对1943年1月1日至1947年12月31日出生的(74周岁至70周岁),每人每月增加10元。本次调整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低于所在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予以补足;在省级参保的原行业统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予以补足。

陕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每人增加23元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9日透露,陕西省已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截至2018年9月底,全省城乡居民已参保1742.6万人,参保率达99.79%。

2017年,陕西省鼓励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选择300元档次缴费,鼓励经济条件较好的家庭成员参保时选择更高档次缴费。目前,陕西省人均缴费水平达到177元。截至9月底,陕西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16.94亿元,其中个人账户基金结余203.93亿元。

陕西省人社厅农村社会保险处副处长孙越霞表示,今年陕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23元。经过调整后,全省各地基础养老金水平最低为103元,最高为168元,平均待遇130元。

此外,陕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共770万人,其中离退休人员200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水平达到了2715元。同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制度内无障碍转移接续已经实现,打通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跨制度跨统筹转移接续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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