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人注意!将房租给传销人员,将会受到相应处罚

转自:南国早报

11 月 8 日晚,在南宁市阳光新城风林苑小区,南宁市良庆区打传办组织公安、工商质监等多部门开展联合夜查行动,清查涉传重点出租屋 18 户,查获涉传人员32人。记者了解到,被调查的不光有涉传人员,房东也在列。

南宁人注意!将房租给传销人员,将会受到相应处罚

8日晚,行动开始。执法人员直奔阳光新城风林苑8栋某号房。门开后,来自外地的4名涉传人员和一堆传销资料出现在执法人员眼前。记者在现场了解到,这4人均为亲戚,其中一中年女子是“上线”。男子阿军(化名)介绍,中年女子是他未婚妻的小姨,另外一名男子是其未婚妻的妹夫,三人被邀请来南宁旅游,但刚刚来到南宁第一天,小姨就带他们去了南湖名树博览园,第二天就被查获了。据统计,当晚精准清查了18套出租屋,查获32名涉传人员,暂扣手机46部、身份证22张。

良庆区打传办相关负责人称,目前,良庆区已将阳光新城“一湾四苑”纳入“无传销小区”创建工作中,将对小区内5193户进行地毯式逐栋、逐单元、逐户全面入户排查、登记。

打传办相关负责人称,传销是违法犯罪行为,房东出租房屋给他人从事违法活动,将面临 5 万~50 万元的处罚。对此,有房东认为,他们在出租房屋时,并不知悉对方是传销人员。打传办相关负责人称,传销人员很容易分辨,如果房东不知道租客是否涉 传,只要在出租房屋时跟周边的邻居打个招呼,或者随机回家查看就可以分辨出来。另外,该负责人建议房东在租房合同上与租客约定,要求对方“不得从事传销违法活动”。

良庆打传办将对查获传销人员的房屋全部建档,第一次先通知房东,如果再发现,就交由公安、工商、住建、税务部门进行相应的处罚。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李俭芹 实习生陈丽萍 通讯员欧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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