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維護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不得有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摘自《反間諜法》第一章第四條。
為了讓廣大群眾更加深入瞭解國家《髮間諜法》相關內容,劉家壩村於2018年10月31日和11月1日、2日連續三天向村民發放了《反間諜法》宣傳資料,並向群眾講解了:“公民和組織發現間諜行為應當及時向國家安全機關報告;向公安機關等其他國家機關、組織報告的,相關國家機關、組織應當立即移送國家安全機關處理。”“在國家安全機關調查瞭解有關間諜行為的情況、收集有關證據時,有關組織和個人應當如實提供,不得拒絕。”等跟大家相關的義務和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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