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整治|大貨車上演真假「美猴王」,並亮出同樣「身份證」,鄂爾多斯交警不費吹灰之力查出「真身」~

百日整治|大货车上演真假“美猴王”,并亮出同样“身份证”,鄂尔多斯交警不费吹灰之力查出“真身”~

【案例回放】

2018年5月4日上午9時許,受僱於人的沈某某像往常一樣駕駛貨車,滿載一車貨物,在準格爾旗境內,沿壕託線行駛,當他駕駛車輛行駛至壕託線十二連城鄉巨合灘黃河大橋收費站時,被收費站的工作人員攔了下來。工作人員查看了他的車輛證件,並告訴他有一輛和他的車輛車型、車牌號完全一樣的大貨車一會兒也將經過此處,拒絕讓沈某某通行,等另一輛車來了以後再說。

經過一上午的苦等,中午12時許,任某駕駛的車輛出現在了壕託線十二連城鄉巨合灘黃河大橋收費站,同樣被收費站的工作人員攔下,拒絕放行。兩輛車的車型、車牌號碼完全一樣,唯一不同的是任某駕駛的車輛是後車牌掛在了前車牌的位置。

兩人都說自己的車牌號是真的,是通過正常渠道所得。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誰也分辨不出真假。收費站工作人員也不敢放行。

隨即,沈某某將此事告知車主,車主讓沈某某直接報警,請求警方處理。

接到報警的準旗交管大隊壕託中隊民警立即趕到現場,查看了兩人的相關證件,瞭解了情況後,告知兩人將車輛開到中隊停車場,進行進一步的調查核實。

民警在調查過程中,通過對兩人的證件、車輛信息進行仔細查看、核對,發現不僅兩車的車型、車牌號一模一樣,就連車輛識別代碼也一模一樣,只有發動機號不一樣。沈某某告訴民警,自己駕駛的這輛車證件齊全,保單、行駛證都有,而且車主都會按時檢車。當民警問及任某時,任某告訴民警,自己的這輛車是從一家企業購買的,證件也有,而且還有當時購買車輛的合同,車輛前車牌可能在煤礦裝煤時掉落,也沒有補辦,就將後車牌安裝在了前車牌的位置。

隨後,民警要求兩輛車的駕駛人提供相應的原始證件,最終,任某無法提供自己所駕駛車輛相應的原始證件,至此確認任某所駕駛大貨車為“冒牌貨”,任某也即將面臨法律的懲處。

案例分析

車輛套牌的危害:套牌車嚴重擾亂社會治安管理秩序,給道路交通安全帶來隱患,並容易淪為不法分子的作案工具,潛在危害巨大。

法律鏈接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交警提示

購買二手車輛時,一定要通過正規渠道,對手續不齊全的車輛,不能因為貪圖便宜而購買,以免為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素材:準格爾旗交警)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