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省各地坚持深化改革,勇于探索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涌现出一大批生动、鲜活的好例子。省民政厅积极总结各地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经验,调动各地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积极性,开展了全省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十大成果”评选活动,遵循“自主申报、市级推荐、逐项确认”的原则,并委托专家学者组成评审组,采用视角推荐、综合打分的方式,以推进、创新、示范、带动等方面为视角,经推荐、评审,确定全省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十大成果”。具体如下:
全省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十大成果”
◈ “两级中心”建设开创社区治理新模式(中共合肥市包河区委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
◈ 乡土文明传承下的“义安特色”(中共铜陵市义安区委 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政府)
◈ 村民理事会促两级联动复合自治(全椒县人民政府)
◈ 社区治理多方参与“一盘棋”(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政府)
◈ 社区协商“六事”工作机制(中共蚌埠市蚌山区委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政府)
◈ 推进职业化,争当基层治理领头雁 (马鞍山市民政局)
◈ “智慧社区”创新基层治理与服务(芜湖市民政局)
◈ “互联网+监督”阳光村(居)务公开平台建设(中共淮南市田家庵区委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政府)
◈ 农村“六型”社区创新实践(中共淮北市杜集区委 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政府)
◈ 建设美丽社区、构筑幸福家园(黄山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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