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洋!金色年华!中山19个项目被政府处罚,专项整治刚刚公示!

中山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始了!

10月23日,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通知,分别对19个项目发出整改通知书,力度较大,要求限时整改,并及时汇报进度。


远洋!金色年华!中山19个项目被政府处罚,专项整治刚刚公示!


远洋!金色年华!中山19个项目被政府处罚,专项整治刚刚公示!


据了解,19个项目中,有5个楼盘均为知名房企开发项目,火炬、东升、小榄、沙溪和石岐板块皆有,部分具体处罚内容如下:

· 各种不规范 ·

金色年华位于火炬开发区中山六路凯业街,在检查其建设(1-6栋及地下室、7-25栋27栋及地下室、1#-3#门岗)时,出现不少问题。

1、外脚手架局部扫地杆设置不规范,局部水平杆设置不连续,悬挑层卸荷钢丝绳绳卡设置不规范,作业层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

2、施工现场喷淋降尘设施设置不足,施工道路泥沙清扫不干净,洒水降尘措施落实不到位;

3、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凌乱,部分建筑材料堆放过高,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局部积水未及时;

4、局部作业区域照明设置不足,施工梯接料平台通道未设防滑条。

5、四口、临边防护不规范;

6、施工许可证备案安全员未到岗履职;

7、未监督检查安装单位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情况及建筑起重机械使用情况的

8、作业期间,无正当理由不在施工现场的

9、使用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的起重机械的

10、物料提升机吊笼门未设连锁装置;

11、封闭围挡局部公益广告破损未及时恢复;

最终被记:限时整改和动态扣分。


· 未在岗履职 ·

龙光玖龙山位于沙溪镇龙头环花园大街,在1-3幢住宅楼及地下车库、10幢建设中,存在问题。

1、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未在岗履职的

2、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凌乱;

3、三包、四口设置、防护不规范;

4、一号塔吊维保合同无维保合同有效期;

5、施工许可证备案项目管理、监理人员未到岗履职;

6、临时用电设置不规范,电线电缆乱拉乱接;

7、作业期间,无正当理由不在施工现场的

8、消防设施设置不合理;

9、施工现场喷淋降尘设施设置不足,洒水降尘措施落实不到位。

最终被记:限时整改和动态扣分。

接+持假证上岗 ·

远洋君域位于中山市东升镇葵兴大道28号,同样存在各种不规范施工要求。

1、施工用电未按要求进行线路铺设,电线乱拉乱接,随意拖地

2、3#施工升降梯防坠器更换后检查报告未归档

3、施工升降梯司机王义英、王清秀疑似持假证上岗

4、外脚手架悬挑层未密封,6栋7层位于塔吊附墙杆连接处外架立杆吊脚,部位位置连墙件数量不足

最终被记:限时整改和动态扣分。


· 防护不规 ·

龙光玖龙府位于小榄镇一埓西文化广场斜对面,检查的是一期工程。

1、电梯井竖向防护不规

2、施工用电未按要求进行线路铺设,电线乱拉乱接,随意拖地

3、悬挑式卸料平台料口两侧防护不到位

4、施工升降梯出料平台两侧防护不规范

最终被记:限时整改。


· 安全管理未明确 ·

华发广场位于石岐区悦来中路尾处。

(1)、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明确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2)、公司未对项目开展专项检查

(3)、塔吊一般不及格项未见整改回复

(4)、一个电工特种作业人员证过期

(5)、外脚手架开口处未设置斜撑

(6)、防扬尘的喷淋设施设置不足

最终被记:限时整改和动态扣分。


工程安全百日攻坚行动

今日出炉

今天,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中山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远洋!金色年华!中山19个项目被政府处罚,专项整治刚刚公示!


公示显示:为进一步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有效管控安全风险,

全力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附:《中山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主要整治内容

(一)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各镇、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及市安监站要按照《中山市深化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要求,认真部署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隐患的大排查大整治,督促施工企业建立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帐(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将建筑施工安全监管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专人跟踪、闭环处理。采取“四不两直”和“双随机”以及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督导检查,加大对“三类企业”承建的项目检查力度,精心组织,强力推进,切实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市安监站按要求掌握并填报中山市危大工程安全监管台账(详见附件1)。

(二)实施许可动态核查

1、开展安全生产条件核查。由市安监站根据《中山市危大工程安全监管台帐》(详见附件1),以施工总承包为单位开展受监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核查工作并填报《中山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核查台账》(详见附件2)。对核查发现不满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处理;经整改仍未达到规定安全生产条件的,由市住建局提请省住建厅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2、实施建筑业资质动态核查。由市住建局相关部门组成核查小组,根据省住建厅提供的2015年至2018年6月我市本地房屋市政工程施工企业发生事故的名单,对中山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开展资质动态核查。如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责令限期改正并向社会公告,整改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由市住建局提请省住建厅处置。

(三)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督查

市住建局于第四季度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督查。一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继续深入开展建筑起重机械第三方监督抽检工作,推进监检结合,查找问题,及时发现问题,要求对检测不合格的设备责令停用,并立即整改、重新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恢复设备使用;同时对总承包、监理、安装、使用、维保、检测等责任单位的管理情况进行追查,对管理不到位的进行严肃处理。二是聘请建筑起重机械专家对近期产权备案以及新安装的起重机械进行抽查。核对产权备案的书面资料和设备的实际情况是否一致;安装的起重机械实体情况与安装告知的情况是否一致。三是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大检查,聘请专家对起重机械的实体进行抽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将依法严惩相关责任单位,并予以通报。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底前):各镇、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属地管理实际情况制定百日攻坚的具体方案,明确工作分工的人员安排,督促相关企业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建立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帐,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及时整改到位。

(二)执法核查阶段(11月份至12月中旬):各镇、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责令整改,并跟踪落实,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尤其是对属地有“三类企业”承建的项目要加强排查力度,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

(三)总结完善阶段(12月下旬):各镇、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分析属在建项目存在的共性问题,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措施,防止隐患问题“回潮“。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

各镇、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人要结合第四季度工作,认真部署百日攻坚行动,多方查找问题,制定相应措施,既力求解决当前迫切问题,又立足长效机制标本兼治。要带队深入一线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建档立册、跟踪到底、整改到位。

(二)“严“字当头,加大检查力度

在工作开展过程中,不但要严格管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严防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同时工程各方主体单位,要始终把一线作业人员的生产安全放在首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开展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预防一般伤亡事故的发生。各镇、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及市安监站要严格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对监督抽查过程中发现危大工程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整改,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及时报送台帐和总结

请市安监站于11月10日前报送危大工程安全监管台账和动核查台账到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各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也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和危大工程安全监管台帐以及重大事故隐患清单,通过台账和清单的建立,摸清底数,确保整改到位,隐患“清零”。各镇、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本次攻坚行动信息的汇总报送工作,总结要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对存在的共性问题要有具体的改进措施,并于2019年1月1日前报送到市住建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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