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将严查“盖”停违法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周伟良)近期,深圳交警发现在深圳北站等区域和路段,部分驾驶人以打开车尾厢、车牌位置站人遮挡号牌等方式逃避交通监管。记者昨日从深圳交警部门获悉,深圳交警将采取系列措施严查此类交通违法,违法者将可被处6000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

深圳交警综合处法制科民警曾权说,现阶段交警部门将重点查处交通繁忙路段、地铁站、公交站、机场、口岸、码头等区域,行为人通过故意打开车尾厢、车牌位置站人等方式逃避交通监管的违法行为。

曾权表示,根据相关法规规定,交警部门可以扣留“盖”停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处6000元罚款,并处暂扣驾驶证6个月。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行为两次以上的,从第二次起每次处一万元罚款。

曾权表示,妨碍交通监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传统意义上用纸片、光盘等物品遮挡,用泥巴污损号牌,不悬挂或不按规定悬挂号牌等情形,也包括为逃避交通监管,通过打开车尾厢盖、在车牌号码前站人等方式(俗称“盖”停)。

曾权说,确有必要打开车尾厢装卸行李的,按违停的相关法律依据去认定。机动车车尾厢本身因装载物品过多,导致车尾厢关不上的,根据“驾驶机动车时,不得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的规定,作出相应处罚。

对于“盖”停的违法行为,深圳交警将综合采用铁骑巡查、视频抓拍、市民举报等方式予以查处。曾权表示,即日起,广大市民可通过深圳交警官方微博、微信平台,对在地铁站、公交站、机场、口岸、码头等公共交通区域,机动车驾驶人通过故意打开车尾厢、车牌位置站人等方式逃避交通监管的违法行为出现较多的情况进行举报。深圳交警将对市民举报的交通违法较多的区域、路段加强巡查管控,通过电子警察、路面警力对相关交通违法进行严查。

此外,由于情况不断发展变化,新型交通违法可能不断涌现,对哪些情形也属于妨碍交通监管的行为,哪些路段、地点容易出现该种行为,深圳交警也欢迎市民举报或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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